源府办〔2021〕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各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源城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应急管理局反映。
源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9日
源府办〔2021〕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各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源城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应急管理局反映。
源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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