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府办〔2021〕1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各单位:
修订后的《源城区财政资金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经区政府八届6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财政局反映。
源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31日
源府办〔2021〕1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各单位:
修订后的《源城区财政资金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经区政府八届6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财政局反映。
源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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