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版
网站支持IPv6
源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源城区新丰江水库(降氮控磷)保护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01-11 15:24:09
字号:
分享:

源府办〔2021〕2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各单位:

  《源城区新丰江水库(降氮控磷)保护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已经区委、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河源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反映。


  源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8日


源城区新丰江水库(降氮控磷)保护实施方案(2021—2025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新丰江水库水环境常态化管理,遏制新丰江水库水质氮磷污染,促进新丰江水库流域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确保新丰江水库水环境安全,依据《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源市新丰江水库及其主要支流水环境(降氮控磷)综合整治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河府办〔2021〕14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新丰江水库总氮总磷控制为契机,以入河污染负荷总量削减为抓手,多措并举,严控新丰江水库流域畜禽养殖、农村面源、桉树种植、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等污染,全面提升新丰江水库水生态环境质量,促使其水质逐年改善。

  新丰江水库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总体目标是:一年见成效、三年大改观、五年达总氮控制目标。以2020年为基准年,2021年新丰江水库水质指标总体趋好(总磷浓度有所下降),参考指标总氮浓度有所下降,初步遏制新丰江水库总氮上升趋势,总氮年均值不高于0.49mg/L。2023年新丰江水库水质达到国家考核要求,总氮年均值不高于0.4mg/L。2025年新丰江水库总氮入库污染通量削减一半以上,水库水质全面达标,总氮年均值不高于0.3mg/L。

  二、整治范围

  源城区无入新丰江水库主要支流,本方案整治范围主要为新丰江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含一级、二级保护区以及准保护区)。

  三、主要任务

  (一)生态优先,强化绿色高质量发展布局。

  优先发展高附加值、低污染产业,重点发展现代服务业、现代生态农业、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新一代电子信息、先进材料、现代农业与食品、现代轻工纺织、汽车制造、生物医药、前沿新材料、半导体与集成电路、激光与增材制造、精密仪器设备等主导产业。从严控制涉重金属和高污染高能耗项目建设。严格落实“五个不批、三个严格”,严格控制高能耗、高污染、高耗资项目建设,严格限制审批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的项目;严格按照总量控制要求,把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区域、行业和企业发展的前提条件。(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牵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等配合)

  (二)以防为主,加大养殖污染整治力度。

  1.强化畜禽养殖源头管控。依据水生态环境保护区域的重要性、敏感性和脆弱性,以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目标,优化养殖区域总体布局,探索建立分区域、分流域养殖总量动态调控制度,以水环境和土壤的环境承载能力来定畜禽养殖规模、排放标准等。(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区农业农村局牵头,集雨区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实施)

  2.大力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推广“种养结合”“以种定养”的生态养殖模式,鼓励和支持采取粪肥还田、制取沼气、制造有机肥等方法,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鼓励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改造升级现有的粪污处理设施装备,推进养殖场备案工作,积极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和绿色发展示范创建活动。(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配合,集雨区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实施)

  3.持续加强养殖粪污处置。现有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配套建设符合标准的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因地制宜增加脱氮除磷工艺;新增的规模畜禽养殖场(小区)实现零排放。(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牵头,区农业农村局配合,集雨区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实施)

  (三)防治结合,全力控制农村种植面源污染。

  1.持续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严把农药经营许可关,推进农药减量控害和农药负增长行动;加强农药经营和技术指导,加大对统防统治社会化服务组织支持力度,促进农业产业绿色健康可持续发展;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普及使用有机肥、配方肥、高效缓(控)释肥等新型肥料,扎实推进化肥施用量负增长行动。(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配合,集雨区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实施)

  2.全面推进桉树林改造。优先完成重点敏感生态区域、不符合规定种植、连片种植1000亩以上、生态公益林特别是水源涵养林区域的桉树林改造工作,2021年底前完成桉树林改造任务2500亩,2025年底前完成桉树林改造任务5700亩。改种适合我区种植的主要用材树种、乡土树种(如香樟、藜葫、红锥、米锥、荷木、闽楠、枫香、山杜英、火力楠、黑木相思、桃花心木等优良乡土阔叶树种)等,商品林地可适当种植木本油料、茶叶、蓝莓、中药材等经济作物。(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配合,集雨区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实施)

  (四)补足短板,加快完善生活污染治理设施。

  1.加强城乡生活污水处理。积极推进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按照“建管一体、厂网一体、城乡一体”原则,统筹推进治污工程规范化设计、工程建设与运维管理。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因地制宜进行提标改造,增加脱氮除磷工艺,实施总氮、总磷排放总量控制,加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设施运行正常稳定,出水达标排放。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在管网铺设到位的村优先纳管输送到城镇污水厂进行处理;在管网覆盖之外,村民相对集中的农村区域建设污水处理站、一体化处理等设施进行集中处理,村民分布相对分散的区域,可采用氧化塘、人工湿地等方式进行处理。今年年底前新增完成我区列入省政府民生实事的3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等配合,集雨区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实施)

  2.高度重视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工作。按照《河源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条例》要求,农村生活垃圾实行上门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制度,不断完善农村生活垃圾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和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等配合,集雨区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实施)

  3.加快完善现有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开展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排查,对功能性缺陷、结构性缺陷管网进行修复,对老旧管网及时进行体检,抓紧维修更新,消除管网破损等“病害”,纠正管网错接、混接、漏接问题,对堵塞管网及时进行疏通,确保污水管网畅通;优先剥离河水和地下水,实现清污分离,保障晴天污水进水浓度有效提升,因地制宜开展雨污分流改造、完善管网系统。配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收集率指标统计考核体系,推动监管方式从关注“污水处理率”向“污水收集率”转变,从关注COD向BOD转变,以此倒逼城市排水管网雨污分流和“毛细血管”建设与完善,实现污水收集量和进水污染物浓度“双提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等配合,集雨区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实施)

  (五)严格生态空间管控,强化矿山监管和生态修复。

  严厉打击违法采矿、选矿行为;督促辖区内矿山、采石场项目业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彻底清除矿山遗留污染并对矿区实施覆绿修复整治,减缓水土流失,使生态环境破坏程度降到最低。(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配合)

  (六)加强生态环境执法,铁腕整治新丰江水库流域环境违法行为。

  1.深入贯彻实施环保法、省环保条例,严守生态保护红线。认真贯彻落实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和双随机抽查制度,重点排查新丰江水库流域生态环境问题,依托各项环境执法专项行动,持续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对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并依法严惩;积极做好环境风险排查,加强部门联动和区域污染联防联控;坚决落实环保督察整改,做到真改实改,确保整改到位、整改彻底,持续维护新丰江水库流域水环境安全。(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等配合,集雨区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实施)

  2.加强库内养殖污染防治。严厉打击库区灯光网捕鱼等非法捕捞行为;持续清理取缔拦截库湾养殖、非法网箱养殖行为;严格控制养殖总量,确保养殖量只减不增,原则上不再新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规范取得合法手续的养殖场的养殖行为,禁止现有养殖场投放饵料,最大程度减轻对新丰江水库水质的影响;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加强日常执法监管,对违法养殖行为依法处罚;维护库内鱼类种群生态平衡,科学、合理进行增殖放流。(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实施)

  3.加强对环湖餐饮场所的监管。全面取缔环湖非法餐饮场所,加强对已取得合法手续的餐饮场所环境监管,确保污水、垃圾得到有效处理,不排入库区,减轻对新丰江水库水质影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牵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配合,集雨区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实施)

  (七)以河湖长制为抓手,开展水浮莲清理工作。持续开展“清漂”专项行动,重点做好新丰江水库流域水浮莲清理整治;

  坚持集中与分散、短期与长期、突出整治与常规保洁相结合,推进水浮莲防治工作规范化;加强巡河保洁,控制水浮莲流入新丰江水库及其主要入库支流。(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牵头,集雨区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实施)

  (八)强化科技支撑,促进流域精准治理。配合我市专业技术单位,开展库区不同形态氮、磷营养盐监测分析,结合污染源详查开展总氮总磷溯源分析,深入研究氮、磷污染物产汇机理和迁移转化规律,精准识别我区重点污染区域和污染源头,确保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效果。(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牵头,区农业农村局配合,集雨区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实施)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由区长任组长,分管生态环境工作的副区长任副组长,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以及源南镇人民政府、源西街道办事处、东埔街道办事处为主要成员单位的源城区新丰江水库(降氮控磷)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直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对新丰江水库(降氮控磷)综合整治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部门联动共同抓,源南镇人民政府、源西街道办事处、东埔街道办事处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根据本区域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于2021年9月30日前报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备案,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二)严格落实责任。源南镇人民政府、源西街道办事处、东埔街道办事处承担新丰江水库(降氮控磷)综合整治工作主体责任,切实履行整治工作职责,落实各项精准治污措施,完成目标任务。区直有关单位要联动配合,齐抓共管,履行好新丰江水库水质保护监督管理职责,并进行评价考核。

  (三)加强资金保障。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加大力度支持重点整治工程的建设,同时,主动向上级申请专项资金,投入新丰江水库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坚持政府主导,拓宽融资渠道,加快重点工程建设进度,健全管理和监督机制,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益。

  (四)加强责任考核。将新丰江水库水质达标情况纳入区污染防治攻坚任务考核,按年度进行评估与考核。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定期向市生态环境局、区政府报告。区直有关牵头单位要于9月15日前将该项工作联系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报送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联系人:杨柳,联系电话:3222663),并于每季度末月25日前将专项整治任务进展情况报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汇总后报市生态环境局、区政府。


政务微信 手机版 无障碍版 智能机器人 返回顶部

分享到微信

打开微信扫一扫即可将本页内容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