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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源市艺术高级中学项目土地房屋征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4-06 11: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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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府办〔2023〕3号


东埔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有关单位:

  《河源市艺术高级中学项目土地房屋征收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东埔街道办事处反映。



源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15日



河源市艺术高级中学项目土地房屋征收工作实施方案


  河源市艺术高级中学项目是市规划重点建设项目,项目的实施将大力改善市的教育环境,对提升我市教育事业发展和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为切实做好河源市艺术高级中学项目土地房屋征收工作,促进项目顺利实施,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河源市艺术高级中学项目位于东埔街道高塘村辖区,项目需征收土地10.5459公顷,其中学校面积6.5035公顷,道路面积4.0424公顷。拟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9.5969公顷,其中农用地8.3651公顷(耕地0.8243公顷、园地0.1918公顷、林地6.6824公顷、其他农用地0.6666公顷),建设用地0.9157公顷,未利用地0.3161公顷。土地房屋征收范围涉及东埔街道高塘村红线范围内的土地、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

  二、时间要求

  2023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土地房屋征收工作。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河源市艺术高级中学项目的土地房屋征收工作顺利推进,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河源市艺术高级中学项目土地房屋征收工作现场指挥部。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总指挥:邓勇  区长

  常务副总指挥:黎映花  副区长

  副总指挥:

  黄汝荐  市教育局副局长

  朱良聪  区政协副主席、区教育局局长

  邓文俊  区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陈勇辉  东埔街道党工委书记         

  成   员:

  罗超军  市教育局基财科干部

  袁国清  区府办副主任、区信访局局长

  李万进  东埔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雄光  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刘杰锋  区司法局局长           

  吴  波  区财政局局长            

  游远忠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蔡东清  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局长            

  肖志诚  区房屋征收办主任

  徐国良  高塘村村委会书记、主任

  职    责:负责审定土地房屋征收等重大方案,制定土地房屋征收工作计划,研究处置土地房屋征收工作中遇到的征收政策不明确或特殊个案问题,检查督促政策执行情况及工作进度,统筹协调项目实施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领导小组下设1个办公室(设在东埔街道办事处)和6个工作组,各工作组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组成人员及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

  主    任:黎映花

  副 主 任:黄汝荐、朱良聪、邱静、李万进、蔡东清、肖志诚

  成    员:罗超军、赖碧艳、黄翠芳、陈远芳、黄倩、林剑辉、何伟华、黄建豪、邱若谷、林彩容、曾招娣

  职    责:负责项目土地房屋征收相关事宜的综合协调、财务管理、后勤保障及其他日常工作,汇总征地拆迁工作信息,并及时向指挥部报送工作进度。

  (二)土地(迁坟)房屋征收工作组

  组  长:曾  峥(东埔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副组长:罗超军、李敬国(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俞演洪(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副局长)、李嘉尉(区房屋征收办公室副主任)、黄达(东埔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黄炫文(东埔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程映鑫、叶胜伟、黄建豪、吴其璐、潘浩、黄文翔、高惠明、肖奇浪、李瑞光、张昊、王俊宇、赖雁华,涉地村委会两委干部、村小组组长

  职  责:负责做好土地房屋征收政策法规、补偿标准的宣传解释工作;负责征收土地房屋的现场丈量登记、核查、地类确认、果园界址标记以及补偿等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完成土地征收和土地交付工作;负责处理土地房屋征收、人员安置等问题。

  (三)思想工作组

  组  长:肖润吾(东埔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副组长:李  欣(东埔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成  员:高建强、高建雄、张柳华,涉地村委会两委干部、村小组组长

  职  责:负责及时发现项目征收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风险,并做好预防措施和有关政策宣传。

  (四)纪律监督组

  组  长:余志华(东埔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成  员:徐丽娜

  职  责:负责征收工作人员的考勤工作,对党员干部暗中操纵、参与“三违四抢”行为、阻扰土地房屋征收工作等违纪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参与研究土地房屋征收工作中的一些重大问题。

  (五)土地房屋地籍调查组

  组  长:黄振业(东埔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副组长:黄丽霞(东埔自然资源所工作人员)

  成  员:廖瑞奇、曾磊,涉地村委会两委干部、村小组组长

  职  责:负责对项目内土地房屋权属,来源及当地村民家庭人口住房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张榜公布等工作。

  (六)维稳、司法调解工作组

  组  长:吴志坤(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副组长:袁国清(区府办副主任、区信访局局长)、蓝映优(区司法局副局长)、缪俊锋(东埔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员)、杨波(东埔派出所所长)、徐舜锷(东埔派出所教导员)

  成  员:黄作彪、张俊,涉地村委会两委干部、村小组组长。

  职  责:负责政策宣传,各类争议纠纷的调查、核实、处理工作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风险,及时做好预防措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七)土地监管工作组

  组  长:何碧凡(东埔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

  副组长:张志华(东埔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办公室主任)

  成  员:东埔街道综合执法办相关队员

  职  责:负责做好项目范围内的土地监控,及时打击“三违四抢”行为。

  四、土地房屋征收和安置标准

  (一)征地补偿标准按《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河府〔2021〕15号)执行;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按《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源市市区征地补偿指导标准的通知》(河府〔2017〕61号)执行。

  (二)房屋征收补偿及安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等法律法规及市政府相关规范性文件执行。

  (三)留用地安置按《广东省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管理办法(试行)》(粤府办〔2009〕41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6〕30号)要求,原则上按实际征地红线面积的10%安排留用地,经被征地村集体表决同意选择折算货币补偿而放弃留用地安置,则采取折算货币方式补偿。

  五、工作分工

  (一)东埔街道办事处:作为项目征收实施主体,具体负责土地房屋征收工作。

  (二)区府办公室:作为项目综合协调部门,具体统筹协调各项工作,汇总并报送征地拆迁工作情况,做好后勤保障等工作。

  (三)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区信访局:负责防控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风险,积极做好预防措施,协助做好纠纷调解,维护社会稳定。

  (四)区教育局:协助项目业主单位市教育局,负责资金筹措,项目配套设施的实施建设,提供该项目用地报批和办证所需的有关批文和证明文件。

  (五)区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筹措拨付及监督资金使用工作。

  (六)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协助项目实施范围内建(构)筑物类别界定。

  (七)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负责代拟土地征收预公告和制订土地征收补偿方案;指导、协调土地征收工作。

  (八)区房屋征收办:负责代拟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协助做好项目房屋征收的前期工作及房屋征收过程中的业务指导和监管。

  六、工作经费

  (一)土地房屋征收工作经费:按照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总额的5%的标准计算(含土地房屋征收组工作人员的交通费、误餐费、外勤补助80元/人/天、法律服务等费用),由指挥部结合实际工作进度核拨给东埔街道办事处,由东埔街道办事处统筹使用,列入项目成本。

  (二)清表清障费:按照实际工作量计算(地表清理经费按照土地征收面积6元/平方米计算,房屋拆除费按照15元/平方米计算),由指挥部核拨给实施单位,列入项目成本。

  (三)土地监管经费:按照土地征收面积2元/平方米计算。

  (四)征地服务费:按照土地征收面积1元/平方米计算。

  七、资金管理

  (一)项目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东埔街道办事处设立专账,分阶段报项目分管领导审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不得抵扣任何费用,确保补偿资金足额到位。

  (二)项目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由东埔街道办事处统计汇总报项目指挥部核实后,直接拨付至东埔街道办事处专用账户。

  八、工作纪律

  凡参加土地房屋征收的工作人员,要严格依法办事、清正廉洁,不得擅自改变补偿安置标准,乱开口子;更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按规定办理的,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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