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源城区区直2014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住保办反映。

 

 

源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2日  

 

源城区区直2014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区直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条件,全面完成区直2014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根据《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河源市2014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河府办[2014]9号)和《中共源城区委办公室源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源城区2014年区领导挂钩重点建设项目安排表〉、〈源城区2014年“十件实事”责任分解表〉的通知》(源委办发[2014]14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4年新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150套,城市棚户区改造1743户,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419套,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30户。

二、实施项目

(一)新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150套任务通过实施如下3个项目完成:

1.区政府直接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46套;

2.购买“名仕家园”经适房改建公共租赁住房10套;

3.龙岭工业园内河源市添辉眼镜有限公司投资建设94套员工宿舍纳入2014年区直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范围。

(二)新增城市棚户区改造1743户任务通过实施如下7个项目完成:

1.高埔岗农场万洞作业区和大水井作业区棚户区改造165户;

2.河源市农副产品批发中心拆迁安置点项目改造214户;

3.新江街道社区服务中心拆迁安置点项目改造71户。

4.河源市风光棚户区改造366户;

5.河源市白田、榄坝棚户区改造349户;

6.江东片区尖下棚户区改造490户;

7.高新区杨子坑、大塘、墩头、双下棚户区改造88户。

(三)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419套任务通过实施如下项目3个项目完成:

1.区政府直接投资建设的朱门亭公共租赁(廉租)住房建设项目200套。

2.新城区三个项目中的东埔街道高塘村黄沙片区棚户区项目改造158户。

3.原河源糖厂和原纺织厂安置点项目改造61户。

(四)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30户任务通过在2014年申请住房保障对象中解决。

三、工作安排

(一)新开工公租房

1.区政府直接投资建设项目

(1)建设地点:区政府直接在源南镇双下村河源大道西边地段(原河源开关厂)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46套。

(2)建设规模:1栋46套,总占地面积约25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500平方米,总投资约1200万元(具体投资额以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为准,其中,原河源开关厂用地约5500平方米的地上附着物补偿约需600万元)。

(3)资金来源:计划争取中央和省级公共租赁住房专项补助资金约700万元,区财政安排350万元。

(4)建设业主及建设方式:区住保办为建设业主,实行项目代建制,由区代建部门代建。  

(5)进度要求。新开工项目在2014年6月底前完成设计、勘察、招标文件编制及会签工作,7月底前发布设计、勘察招标公告,7月15日前开标,8月15日前完成预算编制及预算审查,8月31日前发布施工、监理招标公告,9月30日前工程开标并开工建设,12月底完成部分基础工程。

(6)解决对象。区政府直建公租房主要解决区直住房保障对象。

2.区政府购买投资项目

(1)建设地点:源城区朱门亭岗古岭13号之一“名仕家园”经适房。

(2)建设规模:购买5套经济适用住房,改建成10套公租房,总建筑面积约483.55,总投资约160万元。购买5套经济适用住房约110万元,装修约50万元(具体投资额以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为准)。

(3)资金来源:区财政安排150万元,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提取10万元。

(4)建设业主及建设方式:区住保办为建设业主。

(5)进度要求。7月份完成办证手续,8月份完成装修预算评审,2015年2月份完成室内装修。

(6)解决对象。区政府直建公租房主要解决区直住房保障对象。

3.社会投资建设项目

(1)建设地点。龙岭工业园内河源市添辉眼镜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141套(其中94套为2014年任务数,剩下47套结转为2015年区直任务数)。

(2)建设规模。河源市添辉眼镜有限公司建设员工宿舍1栋3层141套,建设用地面积1995平方米,建筑面积约6000平方米,总投资约1000万元。

(3)资金来源:河源市添辉眼镜有限公司自筹资金1000万元。

(4)建设模式。由企业自行组织建设。

(5)解决对象。河源市添辉眼镜有限公司建设的员工宿舍解决对象为本公司住房困难员工,具体的准入条件和租金标准由该公司结合实际确定,保障对象报区住保办备案。

4.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

高埔岗农场万洞作业区和大水井作业区棚户区、河源市农副产品批发中心拆迁安置点、新江街道社区服务中心、源南镇风光,白田和榄坝、江东片区尖下、高新区杨子坑,大塘,墩头和双下共1743户纳入我区今年城市棚户区改造管理范围。项目改造补助资金申报上级专项补助资金中解决。

(二)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

加快朱门亭公共租赁住房续建工作,基本建设公共租赁住房201套:10月底前完成基础工程;12月底前实现主体工程封顶;2015年春节前工程基本建成。

加快新城区三个项目中的东埔街道高塘村黄沙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158户)住房续建工作。

加快原河源糖厂和原纺织厂安置点项目改造(61户)住房续建工作。

(三)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30户

在区直2014年申请廉租住房对象中解决,在6月底前完成调查核实工作,8月中旬前完成补贴发放。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区政府成立2014年区直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工作小组,由区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区领导担任常务副组长,区建设局局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发展和改革局、源城国土资源分局、源城规划分局、区审计局、区水务局、源城环保分局、区拆迁办、区旧改办、区住保办等主要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住保办,由黄文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日常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的有关住房保障政策文件,落实好上级的决策部署;要结合目标任务,及时制定工作计划及落实措施,全力推进区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二)设立绿色通道,提高办事效率。为确保区直2014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顺利推进,区直有关部门要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相关部门可适当放宽对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规划控制指标、布局、户型设计等方面的要求。项目开工后,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建设的指导,设立绿色通道,提高办事效率,确保项目的建设进度、质量、安全。

(三)强化监督落实,实施问责制度。区直有关部门要加大审计和稽查工作力度,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资金的筹集和安排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区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区直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中有关职部门办事效率、办事程序、服务水平等情况进行行政监察。对工作进度缓慢、责任不落实、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有关单位及其负责人要向区政府作书面说明。造成重大不良后果和影响的,区政府将根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和问责。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加强宣传报道,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让广大市民了解和支持区直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并充分发挥舆论及社会的监督作用。

(五)落实优惠政策,多渠道筹集资金。落实税费减免政策,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一律免收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并落实建设、购买、运营等环节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契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房产税等政策规定。公租房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方式供应,一律免收土地出让金。对于捐赠廉租住房的,执行公益性捐赠税收有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