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南镇人民政府、源西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新丰江水库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围栏建设2014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组织实施。

 

 

源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29日  

 

新丰江水库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围栏建设2014年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新丰江饮用水源地环境卫生保护工作,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根据《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源市新丰江水库生态环境保护2014年工作方案的通知》(河府办函[2014]38号)要求,我区近期将对新丰江水库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源城段实施围栏建设,为确保建设项目有序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4年新丰江水库水质稳定保持在Ⅰ类水平;新丰江库区水体营养状态TSI<30,呈贫营养状态。

二、工作任务

在新丰江水库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源城段修建30千米物理隔离网,其中,2014年需完成15千米物理隔离网,并设立水源标识与警告等设施,防止人、畜进入保护区,放牧、耕种、采砂、采石、取土、倾倒垃圾等破坏行为。

三、时间安排

(一)2014年9月15日前完成项目设计、环评、财政预审工作。

(二)2014年10月15日前完成项目招投标等前期准备工作。

(三)2014年10月30日前全面启动项目工程及水源标识、警告等设施建设。

(四)2014年12月30日前完成项目15千米物理围栏、水源标识、警告设施建设。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对新丰江水库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源城段围栏建设的顺利进行,区政府成立新丰江水库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围栏建设领导小组,由区长何伟良同志任组长,副区长吴树民同志任执行组长,区水务局局长缪肖军、源城环保分局局长吴葵光,区财政局局长刘小平、区发展改革局局长李晓雯,区林业局局长邝以文,源南镇人民政府镇长袁瑞林,源西街道办事处主任赖志忠为成员。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建设项目的组织协调和督促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由叶伟雄同志(区水务局副局长)任主任。

(二)责任分工

区水务局负责新丰江水库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围栏建设及管理工作。

源城环保分局负责项目的环评工作。

区发改局负责项目的立项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安排项目配套资金。

源南镇人民政府和源西街道办事处协助用地工作。

区水土保持站为建设单位,其他各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能配合项目工作。

项目的设计招标和环境工程监理招标工作,纳入2014年河源市新丰江水库生态环境保护项目集中工程设计招标和环境工程监理招标。

(三)检查落实

1.建设单位区水土保持站每月3日以前要将项目建设进展情况,书面报告领导小组。

2.领导小组要在9月下旬、12月下旬各组织一次检查,督促加快项目建设,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附件:新丰江水库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围栏建设进度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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