埔前镇人民政府、源南镇人民政府、东埔街道办事处、源西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源城区推进农村污水处理PPP项目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建设局反映。

 

 

源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1130

 

源城区推进农村污水处理PPP项目工作方案

 

为大力推进我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全覆盖,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印发<加快推进粤东西北地区新一轮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建城[2015]242号)要求,现结合我区实际,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国家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农村宜居环境和美丽乡村建设的政策,以PPP模式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三王坝河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努力实现“到2018年,乡镇一级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村庄生活污水收集至农村污水处理设施集中处理或纳入城镇污水收集管网,80%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的预期性目标。

——坪围村、陂角村、高围村、双头村、上村村及埔前村新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符合《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

——塔坑村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排放限值》(DB44/26-2001)Ⅱ时段一级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其他行政村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符合《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

——三王坝河出水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

二、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工作阶段(201711月底前完成)

1.制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区建设局牵头,相关部门和镇(街道)配合组织实施;

2.项目环评:由区建设局、源城环保分局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3.项目立项:由区发改局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4.资金筹措:抓住国家出台生态环境保护、农村宜居环境和美丽乡村建设政策的大好机遇,做好项目入库工作,积极对口向上申请专项资金,以最大力度减轻本级财政压力。由区财政局牵头,区建设局、区发改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局和源城环保分局等部门配合组织筹措。

(二)项目识别工作阶段(201712月底前完成)

1.实施主体和政府出资代表:区政府授权区建设局为PPP项目的实施主体,并指定一家国资公司为政府出资代表;

2.确定项目咨询单位,制定PPP项目实施方案:由区建设局牵头,相关部门和镇(街道)配合组织实施;

3.挂网公开进行竞争性磋商确定社会资本参与方:由区建设局牵头,相关部门和镇(街道)配合组织实施;

4.完成项目所有行政审批工作:由区建设局统筹,各相关部门和镇(街道)各司其职,完成职能范围的审批手续。

(三)工程施工阶段(201812月底前完成)

1.项目建设:按照PPP模式依法依规确定合作方后,根据合作协议书确定的方案推进项目建设,其中污水处理项目由区建设局负责协调,三王坝河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由区水务局负责协调,其他相关部门和镇(街道)配合组织实施。

2.项目征收:由所在镇(街道)负责落实项目建设用地及管网铺设的土地房屋征收工作。

3.工程监管:由区建设局、区水务局共同牵头对工程建设进行监管,其中污水处理项目由区建设局负责,三王坝河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由区水务局负责,其他相关部门配合组织实施。

4.资金保障:由区财政局牵头,其他相关部门和镇(街道)配合组织实施。

(四)工程竣工验收阶段(20192月底前完成)

1.工程竣工质量验收:由区建设局、区水务局共同牵头,相关镇(街道)和有关部门配合组织实施。

2.工程竣工环保验收:由源城环保分局牵头,相关镇(街道)和有关部门配合组织实施。

3.建立项目运营、管理、考核长效机制等:由区建设局牵头,相关镇(街道)和有关部门配合组织实施。

(五)项目运营管理阶段(20193月起至项目特许经营期结束)

项目运营管理、监管和考核,特许经营期结束项目移交等工作:由区建设局牵头,相关镇(街道)和有关部门配合组织实施。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农村污水处理PPP项目建设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大事,项目规模大、时间紧、任务重,各有关部门和镇(街道)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司其职,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效率意识。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统筹下,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在项目前期推动工作、按程序快速办理相关手续、对口向上申报专项资金以及推进项目实施方面发挥职能作用。区建设局作为PPP项目的实施主体,负责组织PPP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项目准备、项目采购、施工审批、工程监管、竣工验收、运营管理和合作期满项目移交及监管等工作;区发改局负责对项目进行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性、合规性评估,做好项目审批立项、核准(备案)等工作;区财政局负责项目财政中长期规划指导、前期工作资金安排等准备工作,以及项目融资方案的编制,落实项目融资有关工作;源城国土资源分局、区林业局分别负责项目国土、林业用地审批和职能范围内监督管理工作;区农业局、区畜牧局、区水务局、源城环保分局等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做好有关工作;相关镇(街道)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做好各参建单位和群众的组织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三)加强督查,强化推动。各有关部门和镇(街道)要充分认识PPP项目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区政府将把此项工作列入政府督办事项,不定期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及时了解和把握工作进展情况,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建设任务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