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各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源城区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源城工商分局反映。

 

 

源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116

 

源城区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发〔20163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督查方案的通知》(粤府〔20171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7468号)以及《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源市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河府办函〔2017114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一)总体要求。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各有关部门对市场主体的执法检查事项,包括市场监管检查事项和其他执法检查事项,除查处投诉举报、开展大数据监测、办理转办交办事项或上级部门有特殊要求等情形外,原则上均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营造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二)工作目标。

2017年底前,各有关部门实现市场监管检查和执法检查事项随机抽查全覆盖,跨部门联合抽查取得初步成效。2018年底前,各有关部门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次数要达到该年度总抽查次数的10%以上,实现联合抽查常态化。2019年底前,依托市场监管平台和大数据分析系统,基本建立联动的监管风险预警机制。2020年底前,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重点的日常监管制度,构建形成较为科学、成熟的市场监管制度体系。

二、工作要求

(一)明确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的部门名单。随机抽查不仅要在市场监管领域推广,也要在各部门的检查工作中广泛运用,凡是具有行政处罚或行政检查职权的单位,都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按照《源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直部门权责清单的决定》(源府发〔20154号)要求,具有行政执法职权等的36个部门,均要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具体部门名单见附件1),除积极开展好本部门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外,还应结合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及任务,指导督促好本系统“双随机、一公开” 的开展执行工作。

(二)制订完善本部门“一单、两库、一细则”。各有关部门按照《河源市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实施方案》(河府办函[2016]75号)要求,建立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并通过对外网站、微博、微信等方式对外进行公布,仍未建立“一单、两库、一细则”的单位要抓紧建立完善。

(三)2017年必须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现本部门职权的全覆盖。2017年,具有行政执法职权的单位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的检查方式,并将本部门的职权进行整合,实现检查职权的全覆盖,达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的效果,杜绝同一部门对同一检查对象在同一时间段进行多次不同事项检查的现象。

(四)2018年试行跨部门联合抽查。一是在市场监管领域率先试行。在工商、质监、食药监等市场监管部门中率先试行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二是在信息公示领域率先试行跨部门联合抽查。企业年报公示的信息涉及工商、人社、统计、税务四个部门的信息,由工商、人社、统计、税务部门针对企业年报信息进行跨部门的联合抽查工作。

(五)加强抽查结果运用。各有关部门要强化抽查结果运用,增强随机抽查工作实效,规范结果处理。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惩处力度,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形成有效震慑,增强检查对象守法自觉性;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依托信用河源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以及政府网站和各有关部门的门户网站、信息公示平台、报刊、广播电视、服务大厅(窗口)、公开栏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达到抽查一部分、警示一大片、规范全行业的效果。对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事项,要依法合理调整公开方式和范围。探索建立综合分析和研判制度,重视抽查结果的收集汇总和统计整理,通过数据监测、挖掘和比对分析,掌握相关领域违法活动特征,提高发现问题和防范化解区域性、行业性及系统性风险的能力,做到早发现、早预警。

(六)做好与其他监管制度衔接。积极做好随机抽查与相关监管制度的有效衔接,形成监管合力,不断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体系。做好与信用监管衔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省、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作用,推进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检查对象信用记录,加大信用河源网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对失信行为的曝光力度,让失信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做好与常规监管方式衔接。将随机抽查与专项检查、风险监测、属地化监管等常规监管方式进行有机融合,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开展双随机抽查条件暂不具备的,可暂对检查对象或检查人员先进行单随机抽取,尽快完善条件后予以推行。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规定采取普查等检查方式的,可探索实行检查人员、时间、地点等方面的随机抽取。做好与联合检查衔接。建立部门之间协同配合、政府上下联动的联合检查机制,注重发挥基层单位属地监管的积极作用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的专业优势。对涉及同一部门的多项随机抽查事项,原则上均应实行联合抽查;对涉及多级、多部门的,积极探索实行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抽查,逐步实现一次性完成检查,提高执法效能,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的关键环节,对于减轻企业负担和减少权力寻租,建设廉洁政府具有重要意义。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落实职责分工,充实并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不断提高执法监管水平。工商或市场监管部门要牵头建立部门间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加强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检查,共同研究解决相关问题,稳步推进随机抽查工作。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本系统工作指导,制定具体措施,切实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把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二)建立沟通机制。各具有行政执法职权的部门要安排和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于1112日前将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联系人员名单(见附件2)报送至源城工商分局(传真:0762-3320400)。

(三)落实工作责任。各负有执法检查职责的部门作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按时完成各项年度量化目标任务。各有关部门每年于1124日前将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工作情况的统计表(见附件3)及工作总结(含基本情况、主要做法、主要成效、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等),及时报源城工商分局企管股(联系电话:0762-3278829,传真:0762-3320400,邮箱:gdhyycgs@163.com)汇总。

(四)注重宣传培训。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展情况和成效,鼓励和引导全社会参与,强化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适时组织专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

(五)加强工作考核。“双随机、一公开”是监管方式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近些年国务院及省政府的重要督办内容,区政府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行督办检查,坚决防止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对工作不力、工作失职和多次不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的有关部门

      2.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联系人员名单

      3.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1

 

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的有关部门

 

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民宗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新局、区卫计局、区审计局、区体育局、区统计局、区安监局、区旅游局、区城管局、区食药监局、区人防办、区粮食局、区房管局、区监察局、区保密局、区信访局、区法制局、区档案局、区畜牧兽医渔业局、区中小企业局、区外事侨务局、区农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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