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各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源城区综合整治东江新丰江市区段水环境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源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1222

 

源城区综合整治东江新丰江市区段水环境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综合整治东江新丰江市区段水环境议案的协办工作,根据《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综合整治东江新丰江市区段水环境的议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河府办〔201750号)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议案的协办,综合整治好东江、新丰江市区段水环境,推动“两江四岸”的生态环境显著改善。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做好协办议案的组织实施工作,区政府成立综合整治东江新丰江市区段水环境的议案协办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领导小组),由区长孔德胜同志任组长,区委常委邓小林、副区长邱瑞勇、曹新华同志任副组长,区府办、源南镇、上城街道办事处、新江街道办事处、东埔街道办事处、源西街道办事处、区经信局、源城国土资源分局、区建设局、源城规划分局、区城管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区畜牧兽医渔业局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府办(区府办议案组,区府大院A409),由区府办主任陈志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议案协办组织协调工作。

三、责任分工

以协办议案为契机,以完善市区排水管网建设为抓手,全面理顺污水管网管理机制。通过对“两江四岸”排污、截污管网的全面调查摸底,落实整改纠错和维修更新等整治措施,进一步完善市区排水管网,全面提升东江、新丰江市区段水质(具体目标任务分解详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牵头单位要加强议案协办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把手”对办理工作应直接过问、精心组织,安排专人统筹协调办理工作,切实保障办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会办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工作人员,做到责任到人,并于201712月底前将分管领导、具体工作人员名单报区府办议案组。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议案协办工作方案,根据各自职能分工,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三)注重办理实效。根据协办议案目标任务要求,认真办理落实,条件成熟的,要尽快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按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和目标逐步解决,确保制定的目标任务按年度目标计划完成。

(四)加强沟通协调。在办理过程中,牵头、会办单位要把代表沟通作为重要环节来抓,切实提高办理质量。各责任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共同协商办理。

(五)强化检查督促。区政府将由分管领导主持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并不定期派出督查组,对东江、新丰江市区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组织领导不力、工作不到位、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综合整治东江、新丰江市区段水环境工作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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