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源城区迎接2018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源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源城区迎接2018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及其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全爱卫办[2015]4号)规定和《河源市迎接2018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河巩卫办[2017]3号)工作安排,为巩固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成果,提高城市卫生管理水平,确保通过2018年全国爱卫会第二轮卫生城市复审考核,结合我区爱卫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巩卫办下达迎接国卫复审的任务和要求,坚持“政府组织、分级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科学治理、分类指导”的爱国卫生工作原则,以《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年版)》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扎实做好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市容环境卫生整治、重点场所卫生、病媒预防控制等工作,掀起巩固国家卫生城市综合整治热潮,着力解决影响市区城市卫生和形象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我市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迎接卫生城市复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区复审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孔德胜(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邱瑞勇(副区长、区爱卫会主任、区城管执法局党组书记)
张远明(区府办副主任)
曾庆起(区卫计局局长)
成 员:王树育(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黄绍伟(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邹国良(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李浯瑞(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人社局局长)
黎岸伟(区编办主任)
邝朝晖(区建设局局长)
肖 宁(源城规划分局局长)
刘 斌(区农业局局长)
黄锦忠(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李晓雯(区民政局局长)
吴观红(区妇联主席)
李 仕(团区委书记)
游国希(区直工委书记)
罗宇晖(区机关事务局局长)
游远忠(源城工商分局局长)
叶润强(区教育局局长)
张文忠(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欧阳振雄(区经信局局长)
缪肖军(区水务局局长)
吴葵光(源城环保分局局长)
陈 克(区供销联社主任)
梁东生(区畜牧兽医渔业局局长)
潘 瑛(区文广新局局长)
廖菊梅(区旅游局局长)
袁瑞林(区林业局局长)
黄德聪(区食药监局局长)
刘新灵(区体育局局长)
陈志光(区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叶秀明(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陈世光(源城公安分局副局长)
刘碧青(区财政局党组成员)
黄文辉(埔前镇镇长)
罗小锋(源南镇镇长)
周成文(上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黄永生(新江街道办事处主任)
邱春雄(东埔街道办事处主任)
许雄生(源西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 亮(高埔岗街道办事处主任)
区复审迎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爱卫办(区城管执法局),办公室下设综合组、资料组、督查组3个小组,从相关单位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具体负责国家卫生城市复查的指导、检查、考核、资料归档和收集等工作。各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围绕国家卫生城市指标体系,对照任务分解要求,开展迎检复审工作(区复审迎检办公室邮箱:ycq.aw@163.com,联系电话:0762-3331957)。
三、职责分工
按照《源城区国卫复审迎国家、省暗访任务分解及要求》(见附件1)和《源城区国家卫生城市省级明查任务分解表及责任单位》(见附件2)要求,落实职责分工,全面做好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各项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发动阶段(2018年1月上旬)。成立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以下简称迎检复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细化任务指标,明确工作职责,并在2018年1月10日前,召开迎接复审工作动员大会。
(二)迎接省暗访阶段(2018年1月至3月)。各责任单位按照《源城区国卫复审迎国家、省暗访任务分解及要求》安排,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工作台账,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逐一分析研究,落实具体措施进行整改,确保通过省的暗访。对省暗访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查漏补缺,认真落实整改,全面做好迎接省级复审考核各项准备工作。
(三)迎接省级明查阶段(2018年4月)。各级各部门针对省级复审考核特点,在抓好全面治理达标的基础上,提高标准、严格要求,做好重点行业、重点单位、重点区域迎检准备,确定迎检点和迎检路线,完善迎检资料,确保顺利通过省级复审考核。
(四)迎接国家暗访复审阶段(2018年5月至12月)。各责任单位对省级复审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限期整改,防止问题反复和衍生,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确保顺利通过国家暗访复审,并如期获得国家对我市国家卫生城市资格的重新确认。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进一步细化分解指标任务,落实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建立迎检复审工作联络员制度。各责任单位要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工作联络、数据上报和信息交流等工作;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协调解决突出问题,部署工作任务;建立迎检复审工作督查制度,对各责任单位迎检复审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及时通报督查结果。
(二)积极部署,部门联动。各责任单位围绕国家卫生城市指标体系、任务分解以及迎复审工作的时间节点,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明确责任分工,部署任务,落实措施。共同任务之间的各责任单位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迎复审工作。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卫生知识和文明意识,营造浓厚氛围。加大宣传力度,整合和利用电子屏、宣传栏等各类宣传资源,在主要街道、居民社区、广场公园、服务场所大力宣传国家卫生城市指标要求以及迎检复审工作动态,引导广大市民支持和参与迎检复审工作。
(四)强化检查,督促落实。区委、区政府将组织人员对迎检复审工作进行督查。在迎检复审活动中,对工作主动扎实、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不作为的单位和个人,除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外,还将追究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源城区国卫复审迎国家、省暗访任务分解及要求》
2.《源城区国家卫生城市省级明查任务分解表及责任单位》
附件1
源城区国卫复审迎国家、省暗访任务分解及要求
一、市区环卫清扫保洁工作(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各镇街道)。
(一)市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接合部和无物业管理的居民区卫生。
1.大扫之后要实行巡回保洁制度,垃圾日产日清,做到无积存垃圾、无杂草和无卫生死角。
2.收集垃圾的手推车、三轮车、机动车要整洁并达到密闭化要求;维修、更新残旧垃圾收集车。
3.果皮箱、垃圾箱要及时清理、定时清洗,外表保持清洁。
4.全面禁止用纸箱、竹篓装垃圾的现象。
5.落实“垃圾不出门,环卫工人上门收”制度,确保无袋装垃圾丢放在路面。
(二)搞好墙上、水面和岸坡卫生。
1.及时清理墙上垃圾,基本无“牛皮癣”。
2.及时清理岸坡垃圾、杂物,确保岸坡整洁。
3.及时清理水面垃圾和东江水浮莲。
二、老城区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各镇街道)。
(一)对裸露泥土路面进行硬底化,对破损道路、路缘石、下水道及时进行修复。
(二)及时补种残缺绿化带。
三、市区乱摆卖、占道经营整治(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各镇街道)。
整治市场及市场周边、汽车站附近、学校周边等重点场所的占道经营、乱摆卖、乱停放现象。
(一)市区范围内开展占道经营、占道堆放物品和乱拉乱挂现象等“六乱”整治。
(二)狠抓市场周边环境整治,严禁在市场周边乱摆卖、占道经营、乱堆放,确保市场周边秩序良好。
(三)依法取缔马路市场、违规临时市场和临时摆卖点。
四、老城和市区居民区除“四害”工作(责任单位:区爱卫办)。
(一)动员市民清除积水,沉沙井安装防蚊闸,对明沟进行覆盖,减少蚊虫孳生;动员宾馆、旅店安装防蚊纱窗。定期施药灭杀成蚊。
(二)安装毒鼠饵站,定期施药灭鼠;堵塞鼠洞。
(三)要求餐饮行业和熟食档完善防蝇设施,对垃圾收集容器进行清洗、施药,减少蝇孳生。
(四)对下水道、排污井、沉沙井定期施药灭蟑。
五、市区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区食药监局)。
(一)做好农贸市场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工作。
要求市场开办者对进入市场的蔬菜进行农药残留检测,并每天公示检测结果。
(二)做好市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管工作。
1.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持有和悬挂相关有效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2.要求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持有并张贴有效健康证。
3.食品与非食品、生熟食品分开存放。
4.餐饮业单位悬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5.餐饮业、集体食堂实行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并标识公示。
6.饮食场所内外环境整洁,无积水、垃圾和污渍。
7.食品加工经营单位、饮食场所有除四害措施和合格“三防”设施,确保室内外无鼠洞、无鼠咬痕、无鼠迹、无鼠粪蟑粪,无苍蝇孳生。
8.饮食场所设有加盖垃圾桶、果皮箱,容器内垃圾日产日清。
9.饮食场所要有禁烟标识,不放置烟灰缸。
(三)做好集贸市场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督促指导市场开办者和市场内经营户落实食品索证索票制度,食品进销货台账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和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督促市场开办者建立完善食品检测制度,配备相应的检测设备、专业检测人员和内部检验室,正常开展食品检测工作;督促活禽限制区内市场活禽档业主落实“零存栏”制度;依法查处“三无”、过期、变质和假冒伪劣食品等。
六、废品回收站(点)管理(责任单位:区供销联社)。
(一)不占道、不露天经营。
(二)堆放整齐,注重卫生,无安全隐患和“四害”孳生。
七、加强对源城区人民医院、东江医院、博爱医院、上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源南镇卫生院、源西街道新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源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管理(责任单位:区卫计局)。
(一)要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及时更新健康教育宣传内容,1个季度最少更换1次健康教育内容。
(二)预检分诊点要设置规范,标识明显,有人员值守。
(三)发热与肠道门诊要单独设置,标识要显眼,有人员值守。
(四)医疗废弃物储存和处理要规范。有专人负责医疗废弃物的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和处置;医疗废弃物暂时贮存的场所与生活垃圾存放地分开,有警示标识,有防雨淋的装置,有防鼠、防虫、防盗和清洗消毒设施;医源性污水要按要求集中处理。医疗废弃物储存室标识显眼,医疗废弃物要有专用包装袋收集。
(五)要搞好院内环卫设施及清扫保洁。院内有数量充足的果皮箱,有专人负责环卫保洁,院内外环境整洁。
(六)每层楼和每个处室要有禁烟标识,有人劝阻吸烟,无吸烟现象。
(七)电子显示屏要滚动播放迎国卫复审宣传广告。
八、开展巩卫和健康教育宣传、控烟工作(责任单位:区爱卫办、区卫计局、区直各单位,各镇街道)。
(一)在老城公园、街心花园等重点公共场所设置迎国卫复审宣传标语。
(二)电子显示屏要滚动播放迎国卫复审宣传广告。
(三)每个社区、居委会宣传栏要有迎国卫复审和健康教育内容。
九、加强区属市场、商场、超市管理(责任单位:源城工商分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区爱卫办、区城建开发总公司,经营业主)。
(一)加强营业执照的审批和督促企业亮照经营。
(二)加强私营集贸市场监管。
1.要在显眼处设置迎国卫复审和健康教育宣传广告。
2.督促业主设置农药检测公示栏,每天公示检测结果。
3.要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并在醒目位置公开。
4.功能分区合理,商品摆放整齐、有序。
5.要有专职卫生保洁人员,每个档口要有垃圾收集容器,保证市场地面整洁、无积水。
6.督促业主落实除四害措施,及时清理四害孳生地,定期进行药物消杀,基本无苍蝇、蟑螂、老鼠和蚊子。市场内外无鼠洞、无鼠咬痕、无鼠迹、无鼠粪蟑粪。
7.杜绝跨门槛经营和占道经营。
8.要加强市场公厕建设管理,公厕要做到独立式、水冲式和瓷砖面便池;粪槽和管道无破损,内外墙无剥落;公厕内采光、照明和通风良好,公厕地面、便器整洁,管道畅通,无苍蝇,无明显臭味。
9.加强活禽售卖管理。活禽经营市场要落实“一日一清洁、一周一打扫除、一月一休市、零存栏”工作制度。休市期间要落实清洁消毒措施。活禽经营限制区内的活禽批发市场(代宰点)、经规划设置的活禽零售市场要严格按照《活禽市场建设指南》以及动物防疫、屠宰、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定进行建设改造。市场活禽销售点相对独立,销售区、宰杀区、圈养区应实施物理隔离。活禽销售点环境整洁,粪便和废弃物及时处理;禁止销售未经宰杀的活禽或当天未售完的活禽滞留市场。
10.督促业主加强市场内食品安全管理。督促熟食档要有合格的防鼠、蝇、蟑设施,内外环境卫生整洁,从业人员要佩带健康证上岗。不销售假冒伪劣和过期食品。
11.整治市场周边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三鸟档行为。
(三)加强广告管理,杜绝烟草广告。
1.加强日常巡查,对违法违规广告做到早发现早处理。
2.市区无烟草广告。
(四)加强大中型商场、超市管理。
1.商场电子显示屏要滚动播放迎国卫复审宣传标语。
2.环卫设施齐全,要设置垃圾桶、果皮箱,整洁无破损。
3.商场每层要有禁烟标识,有人劝阻吸烟,无吸烟现象。
十、源城区汽车站管理(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一)卫生工作。
1.要有规范的果皮箱,专人打扫卫生,地面看不到烟头、果皮、纸屑等垃圾痰迹、积水,无“牛皮癣”和蜘蛛网。
2.卫生间有专人管理,保持清洁,无苍蝇,基本无臭味。
(二)控烟工作。
1.有明显的禁烟标识。
2.设置吸烟区。
3.有专人劝阻吸烟,严禁公共场所吸烟。
(三)有健康教育宣传栏,每季度更换1次内容。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巩卫宣传广告(标语)。
(四)站内外无乱停乱放乱摆卖现象。
(五)防蚊、鼠设施完善,要有防蚊闸、毒鼠屋等设施,基本看不到“四害”。内外无鼠洞、无鼠咬痕、无鼠迹、无鼠粪蟑粪。
(六)抓好站内食品安全、卫生、秩序管理。
十一、建筑工地管理(在源城区建设报建的工地以及未报建的小建筑工地,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区爱卫办)。
(一)建筑工地要实行围蔽作业,砌筑围墙,围墙要设置迎国卫复审宣传标语(广告)。
(二)搞好工地宿舍、厨房、卫生间卫生,确保内外整洁、有序,无积存垃圾、无积水、无卫生死角。
(三)物料堆放要整齐。
(四)落实四害防控措施,定时施药灭杀四害。
(五)泥头车出工地要清洗车轮上路、密闭运输。
十二、加强物业管理小区监管(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区城管执法局、区爱卫办)。
(一)督促物业小区设置迎接国卫复审广告。
(二)小区内有专人保洁。设置足够的果皮箱、垃圾桶等环卫设施。清扫保洁状况良好。小区内无污水直排现象。小区内无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乱倒现象,无卫生死角。
(三)公厕整洁卫生,无四害孳生,基本无臭味。
(四)车辆停放有序。
(五)路面硬底化、平坦。
(六)加强绿化养护,提高绿化水平。定时清理绿化带内垃圾,确保绿化带内无垃圾。
(七)清除小广告等“牛皮癣”。
(八)定期药物灭杀“四害”,确保室内外无鼠洞、无鼠咬痕、无鼠迹、无鼠粪蟑粪、无苍蝇孳生。
(九)加强秩序管理,基本无乱拉挂、乱停放、乱张贴、乱种养现象。
(十)督促垃圾转运车辆要密闭、整洁。
十三、社区居委会卫生工作(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一)要设置迎接国卫复审宣传标语。
(二)有果皮箱、垃圾桶等环卫设施,并定时清洗。
(三)清扫保洁状况良好。社区内沟渠畅通,无污水直排现象。及时清理积存垃圾,无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乱倒现象。
(四)车辆停放有序。
(五)裸露泥土路面进行硬底化、平坦、干净。
(六)绿化带无残缺,绿化带内无垃圾。
(七)水域无垃圾、无漂浮物。
(八)待建地无杂草、无垃圾,并砌筑临时围墙。
(九)无乱张贴、乱摆卖、乱种养、乱拉挂、乱堆放等现象。
(十)“五小”行业管理规范。
十四、区属园林绿化及公园广场(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一)及时补种残缺绿化和科学修剪绿化带,做到绿地绿化整齐、美观。
(二)定时清理绿化带内垃圾、杂草,公园水体无漂浮物。
(三)公园设施完好,无残缺、破损,果皮箱整洁、无积存垃圾、污水。
(四)公厕免费开放,公厕设有醒目标识牌,卫生整洁,基本无臭味、无苍蝇。管道畅通,内外墙无剥落。采光、照明和通风良好。
(五)公园、景区、主要公共场所、主次干道的公厕要达到二类以上。
十五、各机关企事业单位。
1.办公场所内外环境卫生工作。地面看不到烟头、果皮、纸屑等垃圾和痰迹、积水,无“牛皮癣”和蜘蛛网。卫生间清洁,基本无臭味。基本看不到“四害”。
2.有禁烟标识,会议室、办公室不放置烟灰缸,无吸烟现象。
3.抓好责任区卫生和秩序管理。每周五下午组织人员对卫生保洁区进行保洁和秩序管理,做到无卫生死角、无积存垃圾、无积水、无杂草和无乱停放现象。
4.有电子显示屏的要滚动播放迎国卫复审宣传广告。
附件2:源城区国家卫生城市省级明查任务分解表及责任单位.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