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南镇人民政府,区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扎实推动我区园艺场和良种场(以下简称“两场”)改革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533号)和《农业部、财政部、国家和卫生计划生育委员会、民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农垦国有农场社会职能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垦发〔20161号)文件精神,区政府决定开展源城区园艺场和良种场社会职能改革前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疏通好“两场”被核销的原有自筹编制后定性及归属管理问题,安置好“两场”所辖居民归属及“两场”管理人员分流问题,解决好资产归属管理及历史遗留问题,确保在社会治理、人员管理、资产监管等方面实现正常运转。

二、工作分工

(一)区委改革办负责指导“两场”社会职能改革工作。

(二)区府办负责协调“两场”社会职能改革各项工作。

(三)区财政局负责筹集“两场”改制经费;负责清查20112014年财政供给及2014年至今的管理经费落实情况。

(四)区农业局、区审计局、区财政局负责“两场”的清产核资工作,对历年来的收入、支出以及资产、债权债务等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形成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

(五)区人社局负责指导“两场”管理人员安置分流及场员转移就业等工作。

(六)区民政局负责指导“两场”所在地改制成村(居)小组申报等工作。

(七)区移民局负责清查区良种场移民专项资金投入情况。

(八)区编办负责清查“两场”成立的文件依据及核销自筹编制的解释工作。

(九)区法制局负责对“两场”改革程序的把关等工作。

(十)源南镇负责协调、接管及协助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工作。

(十一)区农业局负责牵头开展“两场”体制改革的日常工作。

三、实施步骤

(一)成立架构阶段(20185月底前)。根据相关单位职能,成立源城区“两场”社会职能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府办负责落实)。

(二)调查核实阶段(20186月底前)。以“两场”2017年底的决算数为依据,调查统计并核定社会职能机构的资产、债权债务、收入及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基本建设在内的全部支出)情况(由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农业局等部门负责落实)。

(三)沟通协调阶段(20187月底前)。理清改革范围、改革内容、机构编制,探索改革方式及人员安置、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债务处理和经费保障等相关工作(由源南镇,区农业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法制局、区编办等部门负责落实)。

(四)材料汇总阶段(20188月底前)。拟定“两场”改革报告和改革工作方案,向区委改革办、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法制局和源南镇等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后,形成最终的“两场”改革可行性报告和改革工作方案,于9月上旬提交区政府常务办公会议和区委改革领导小组会议进行审议(由区农业局等部门负责落实)。

(五)落实执行阶段(20191012月底前)。根据区政府和区委改革领导小组的最终决策,通过召开“家长会”、党员大会、场部代表大会等方式,通报改革决议,进行最终的解决安置(由源南镇,区农业局等部门负责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两场”改革工作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国有资产问题,各级各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本着对历史负责、对场员负责的态度,尊重历史,细化工作,确保“两场”改革顺利完成。

(二)切实履行职责。区农业局是“两场”社会职能改革工作主体,务必要高度重视,多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形成改革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按照要求,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落实,根据时间安排,倒排工期,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向区委、区政府提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三)做好宣传工作。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大宣传“两场”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法律政策,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源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