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东埔街道办事处、源西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建立源城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农业局反映。

 

 

 

源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810

 

 

关于建立源城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粮食生产功能区的划定工作,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广东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7639号)和《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任务的通知》(河府办函〔201845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市政府下达的任务指标,我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下简称两区)划定任务是:粮食生产功能区0.91万亩(全部为水稻),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0亩,20188月全面推进划定工作,201811月全面完成划定任务。

各镇(街道)要按区下达的面积分解到村,并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细化落实到农户和田块,做到全部建档立卡、上图入库,实现信息化和精准化管理。

二、认真做好划定工作

(一)成立机构,编制方案(20188月)。

按照农业农村部和省、市文件要求,结合两区划定技术规程,成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制订方案、任务分解、摸底调查、组织实施、检查验收,统筹谋划推进落实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根据土地利用、农业发展、城乡建设等规划情况,结合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明确工作目标和具体举措,科学编制实施方案。

(二)宣传发动,集中培训(20188月)。

启动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逐级开展区、镇(街道)、村业务技术培训,通过召开会议、张贴宣传明白纸、悬挂横幅等宣传媒介或方式,层层加强宣传动员。广泛宣传《农业法》、《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讲清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的意义、内容、方法和步骤。

(三)收集基础资料(20188月)。

系统整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农村承包地确权颁证、农业地理和土地管理、图件、影像等数据资料。

(四)精准划定,公示公告(20189月)。

划定的功能区要明确到镇(街道)、村的具体地块并统一编号,标明四至及拐点坐标、连片面积以及灌排工程条件、耕地质量等级、作物类型、承包经营主体、土地流转情况等相关信息。

初步确定粮食生产功能区片块和地块边界,制成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底图,交由镇(街道)、村、村小组进行审核公示,对于公示有异议的及时进行核实修正。

(五)整合上图入库(201810月)。

整理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的基础资料、图件、表册和文本成果,经质量检查合格后整合入库,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数据库。

依托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建立电子地图和数据库,建档立卡、登记造册,把划定的功能区地块具体落实到图上,并根据农田实际情况核定修正,及时上图入库

(六)树立标志牌(201810月)。

及时树立功能区标志牌,标明地点编号、建设地点、连片面积、组织划定和管理责任单位、立牌单位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或者擅自改变功能区标志牌。

(七)检查验收,成果管理(201811月)。

检查验收采取内业审核检测和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成果检查验收。在自检自验基础上,区农业局牵头组织我区的成果检查验收,经区政府审定并上报市政府。市政府将对我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成果进行检查验收。

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成果检查验收合格后,区农业局负责备案并进行整理归档、统计和逐级汇交等工作,推进成果的共享利用。

三、加强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以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区府办分管副主任、区农业局局长为副组长,区各有关部门和相关镇(街道)分管领导为成员的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农业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建立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层层落实的工作机制。

区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加强对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的指导、督促。区发改局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好政策谋划和项目支持,及时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进行跟踪督导和评价考核;源城国土资源分局要积极提供相关图件资料;区农业局要组织好相关技术培训,共同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和上图入库,制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验收、评价考核操作规程和管理办法;区财政局负责落实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经费和资金监管。

区农业局成立由农业局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区种植业股、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办公室、财会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源城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技术服务指导小组,具体负责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方案编制,宣传培训、资料收集、报送和协助技术依托单位开展工作。

四、强化支撑保障

各镇人民政府、有关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功能区划定和建设工作,按照省、市、区政府的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落实主体责任,按时、按量、优质完成功能区划定与建设任务。将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列入全区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内容,实行年度考核。

区农业局统筹好人才、资金、技术、装备等要素资源,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用好、用活现有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农村土地承包权确权颁证等成果,统一技术标准建好上图入库平台。要成立相应的技术指导小组,切实加强沟通,对关键技术问题形成共识,做好指导服务。

区财政局要全力保障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经费,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财政补贴资金的统筹整合,优化使用方向。

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将划定成果考评结果作为相关支农项目分配因素,对考评结果优秀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予以倾斜支持,激励各镇人民政府、有关街道办事处切实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

 

附件:各镇(街道)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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