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各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源城区推进区域医疗联合体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卫计局反映。

 

 

源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113

 

 

源城区推进区域医疗联合体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749号)和《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源市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河府办〔201773号)精神,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整合卫生资源,促进分工协作机制健康、可持续发展,提高医疗服务体系宏观效率,更好地发挥区域医疗服务体系整体效益,提升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方便群众就医,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结合本区实际,我区拟在全区11家公立医院推进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建设。为确保建设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国家、省、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加强区域卫生规划和建立健全医疗服务体系,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建立形成以管理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利益共同体、服务共同体的运营体系,以满足群众健康需求、促进资源集约利用为导向,以明确医疗机构功能定位、理顺双向转诊流程、提升基层服务能力为着力点,以技术协作、管理协同、信息共享、发展共赢为切入点,探索完善本区域紧密型医联体运作模式,构建上下联动、分工协作、资源共享、有序就医、均衡发展的新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动形成分级诊疗格局,实现发展方式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让群众享有公平可及、系统连续、优质高效的健康服务。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统筹规划。落实政府规划、指导、协调、监管、宣传等职能,根据医疗资源结构布局和群众健康需求,按照业务相关、优势互补、双向选择、持续发展等要求,统筹医联体建设与发展。

(二)坚持公益,创新机制。坚持政府办医主体责任不变,切实维护和保障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坚持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创新机制,逐步破除行政区划、财政投入、医保支付、人事管理等方面的壁垒和障碍,优化资源结构布局,结合医保支付方式等改革的推进,逐步建立完善医疗机构之间分工协作机制。

(三)资源下沉,提升能力。利用二级公立医院优质资源集中的优势,通过技术帮扶、人才培养等手段,发挥对基层的技术辐射和带动作用。实施医联体内统一管理模式,发挥集约优势,推进区域医疗资源共享,发挥科技引领与支撑作用,提高医疗服务体系整体能力与绩效。

(四)便民惠民,群众受益。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逐步实现医疗质量同质化管理,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居民健康守门人能力,推进慢性病预防、治疗、管理相结合,促进医联体建设与预防、保健相衔接,方便群众就近就医,减轻疾病负担,防止因病致贫返贫,促进健康产业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增强群众获得感。

三、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医疗服务分工协作机制,统筹区域内医疗卫生资源,实现区级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的纵向资源流动,促进分级诊疗机制的形成,提高医疗服务体系的整体运作效率。通过建设发展医联体,建立统筹协调和分工合作机制,降低医疗卫生机构运营成本、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着力提升医疗机构的诊疗水平、运行效率,合理分流患者,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提高医疗服务的协调性、连贯性、整体性,提高常见病、多发病在基层医疗机构的首诊比例,促使区级医院逐步回归疑难杂症诊断和科研教学;通过加强区级医疗机构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

四、主要任务

(一)构建区域医院管理体系,组建源城医疗集团。

1.组建方式。为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构建本区域医疗管理服务体系,在区域医疗联合体运作管理上由区政府批准组建源城医疗集团(以下简称医疗集团)。医疗集团以区人民医院为龙头,医疗集团下设区人民医院、区第二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区精神卫生防治所、埔前镇卫生院、源南镇卫生院、上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高埔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源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11间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由区府办牵头负责,区卫计局、区编办、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配合)

2.管理模式。医疗联合体采取理事会和监事会治理结构,理事会和监事会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理事会和监事会作为源城医疗集团的决策和监督机构,负责医疗集团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和监督权。理事会和监事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章程开展工作。理事会由区领导、区政府相关部门代表、社会知名人士代表等组成。设理事长1名,由区长担任;设第一副理事长1名,由分管卫生计生的副区长担任;设常务副理事长1名,由区卫计局局长担任。理事会根据工作需要,设913名理事。理事人选由区政府提名、审定和聘任。监事会由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社会人士及医院职工代表组成,成员57名,设监事长1名,副监事长1名,监事长、副监事长和监事由区政府提名、审定和聘用。

医疗集团管理团队由集团院长、副院长(多名)、总会计师组成。医疗集团院长为医疗集团的法定代表人,同时也是集团所属各医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集团院长负责制。集团院长由理事长提名,经理事会按考核程序考核通过后,由理事长聘任,任期四年,集团副院长和下属单位的院长(副院长)、中心主任(副主任)由集团院长提名,经理事会考核通过后,由集团院长聘任,任期四年。(由区府办牵头负责,区卫计局、区编办、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医疗集团配合)

(二)规范运行管理体制,推进共同发展格局。

1.统筹规划发展。医疗集团负责制定和实施医疗集团总体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制定和实施医疗集团内各成员单位医疗业务范畴、诊疗规范、专科建设以及质量控制标准。医疗集团内以提升源城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为导向,以业务、技术、管理资产等为纽带,按照紧密型方式,推动本区域11家公立医院形成集团化管理,形成一家紧密型的唯一法人的公立院集团。错位配置医疗集团各医疗机构之间的功能,实现资源共享、分工协作、分级诊疗、结果互认、共同发展格局。(由区卫计局牵头负责,区医疗集团、区编办、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配合)

2.实施高效管理。强化医疗集团的精细化管理,提高集团运营管理效率、降低节约服务成本、实现资源共享,为医疗集团内各医疗机构提供一体化服务。加强医疗集团对公立医院的财务会计管理,强化成本核算和控制;推进公立医院后勤服务社会化。加强医院质量管理和控制,医联体内医疗机构间互认检查检验结果。建立医联体内统一的药品招标采购、药品共享与配送机制。全面开展惠民便民服务。(由区卫计局牵头负责,区医疗集团、区食药监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配合)

3.加强绩效考核。医疗集团制定下属单位绩效考核标准,绩效考核标准要以公益性为导向,医疗集团院长与下属成员单位签订绩效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突出功能定位、职责履行、费用整制、运行绩效、财务管理、成本控制、社会满意度等考核指标和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并与管理团队的绩效、任免和奖惩挂钩、与财政补助、医保偿付挂钩,建立激励约束机制。(由区卫计局牵头负责,区医疗集团、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配合)

4.整合人力资源。探索创新医联体内人员编制分级管理,原有人员按老人老办法管理,新增人员编制实行备案制或员额制管理,实行同岗同酬同待遇,人员由医疗集团统筹使用,不受编制性质影响。集团下属各医疗机构人员由医疗集团根据功能定位、特色与优势,统筹考虑各医疗卫生机构的地理分布、服务人口及专科建设水平,合理配备医护人员,充分调动医护人员积极性。统一制定进人用人计划、统一人员招聘、统一岗位管理和按岗公开竞聘、统一薪酬待遇和考核奖惩政策等,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积极推动人员在医联体内部柔性流动,医疗机构派遣在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执业的医务人员,无需办医师多点执业相关手续。充分发挥区级医院的城乡纽带作用和区域龙头作用,形成区、镇(街道)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构建区、镇(街道)联动的区域医疗服务体系。(由区卫计局牵头负责,区医疗集团、区编办、区财政局、区人社局配合)

5.完善配套政策。探索完善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和利益共享机制,促进医联体各成员单位良性协同发展。在政府投入方面,统筹安排财政专项资金,保障医联体内硬件建设、日常运行、考核奖励等。在保持医疗机构行政隶属关系和财政投入渠道不变的前提下,实行以事定费、购买服务、专项补助的做法,医联体内实现人员资源、财务管理、设备管理、药品管理、业务管理五统一。在医保政策方面,制定鼓励医联体发展的医保优惠政策,进一步调优医保待遇;简化医联体内参保患者转诊手续,对上转病人住院费用累计计算,对下转病人取消住院起付线;在基层住院的参保人员,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支比例适当再提高。在物价政策方面,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体系,使不同等级、不同类别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相衔接,重点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合理调整体现基层特点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在人事薪酬方面,对二级医院医生下派到基层服务的按规定给予一定报酬;收支结余依法依规按一定比例可用于人员奖励;对运行质量好、患者满意度高的医联体,可适当增加成员单位的绩效工资总量,以进一步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由区卫计局牵头负责,区医疗集团、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发改局、源城社保分局配合)

(三)整合卫生资源配置,优化医疗服务功能。

对各医院的功能进行重新定位,整合各医疗机构的重点学科、特色专科资源,集中人财物等资源优势推进学科建设、开展人才培养和医学研究,形成各医疗机构发展各有重点、服务各有特色的差异化发展新格局,改变了过去学科资源重复配置、力量分散的弊端。建立基层检查、医院诊断模式,依托区人民医院人才、设备及区位优势,推进医疗集团内设6个资源中心(影像诊断中心、检验中心、消毒供应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健康管理中心、卫生信息中心)和6个管理中心(基层卫生管理中心、综合服务管理中心、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科教管理中心、质量控制管理中心)工作。实现医联体内服务供给一体化、医疗质量质控同质化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形成医联体内处方流动、药品共享与配送机制,降低医院集团各医疗卫生机构运营成本。(由区卫计局牵头负责,区医疗集团、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食药监局、区商务局配合)

(四)建立统一信息化平台,确保医疗信息共享。

加快全区医疗卫生信息化系统平台建设,充分发挥信息化系统对医联体的支撑作用。要充分利用现有医疗卫生信息化资源,依托区域卫生信息平台,整合对接医疗信息,推进院际协作,实现医联体内各医院医疗服务信息互通,在现有各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信息化系统、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基本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医疗卫生信息系统的基础上进行整合端口对接。建立全区统一卫生健康信息平台,统筹推进医联体内医院管理、医疗服务等信息,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实现医联体内医疗服务、公共卫生、应急救治、健康档案、基本医保、药品使用等信息互联互通,为推进分级诊疗和医联体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医联体可以共享区域内居民健康信息数据,便捷开展预约诊疗、双向转诊、健康管理、远程医疗等服务,方便患者看病就医,提高医学科研技术水平。发挥远程医疗作用,促进医疗资源贴近城乡基层,探索实行远程医疗收费和支付政策,促进远程医疗服务可持续发展。(由区卫计局牵头负责,区医疗集团、区经信局、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食药监局配合)

(五)构建分级诊疗模式,实现优质服务连续性。

1.落实基层首诊负责制。加强宣传和引导,积极引导群众基层首诊。以基本医疗制度为依托,引导和支持患者首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首诊率。合理界定基层医疗机构诊疗范围,对超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的疾病,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科学就医、方便群众、提高效率的原则,为患者提供转诊服务。在医联体内到各医疗机构初诊,首诊医师应对其所接诊患者,按照要求进行病史采集、体格检查、做好必要的辅助检查及病历记录等,对诊断已明确的患者应及时治疗。若需要进一步检查或转院治疗,首诊医生应与有关科室联系并亲自或安排其他医务人员做好病人的护送及交接手续。特别是对危、急、重患者的诊疗、会诊、转诊、转科、转院、病情告知等医疗工作负责到底。(由区卫计局牵头负责,区医疗集团、区民政局、区财政局配合)

2.建立规范双向转诊机制。制定医联体内的转诊规范与流程,建立基层患者转诊绿色通道。在医联体内推行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以横向一体化的模式逐步提高医疗服务连续性和协同覆盖能力。根据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明确双向转诊服务流程。医联体内确需转诊的患者,优先转至医联体内上一级医院,上一级医院对转诊患者提供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服务。建立医联体内转诊机制,重点畅通向下转诊通道,将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及时转诊至基层医疗机构继续治疗和康复,加强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为患者提供一体化、便利化的疾病诊疗康复长期护理连续性服务,逐步实现基本医疗服务均衡化和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由区卫计局牵头负责,区医疗集团、区民政局、区财政局配合)

3.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通过政策引导,推进居民或家庭自愿与签约医生团队签订服务协议。医联体各基层医疗机构要建立家庭医生团队,以服务包服务套餐的形式,为辖区居民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优先覆盖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等重点的人群,以需求为导向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通过签约服务,鼓励和引导居民在医联体内到基层首诊,上级医院对签约患者提供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服务。基层医疗单位探索对部分慢性病签约患者提供不超过2个月用药量的长处方服务,方便患者就近就医取药。(由区卫计局牵头负责,区医疗集团、区民政局、区财政局配合)

(六)统一管控医疗质量,建立人员培训常态机制。

1.建立医疗质量共建机制。区医疗集团牵头医院通过临床带教、业务指导、教学查房、科研和项目协作、开设康复联合病房等方式,加强下级机构薄弱专科的医疗质量共建。统一制订医联体内人员培训计划,统一组织业务培训与考试考核,基层医院常年安排人员到牵头医院务实进修,提高基层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牵头医院业务学习、专家讲座等,辐射所有医联体内成员单位,实现教育培训资源共享。牵头单位要通过挂职锻炼、对口支援等形式,派出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到基层担任管理干部或科室负责人,加强对下级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因工作需要派到各成员机构执业的,无须办理医师多点执业相关手续,促进优秀人才等资源下沉。(区卫计局负责,区医疗集团、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配合)

2.建立专家驻点机制。区医疗集团制订医联体内高级职称专家驻点基层医疗机构诊疗服务计划,主动将优秀医务人员和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鼓励医联体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派出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主动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进修学习机会。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择医联体内具有相应诊疗科目的医疗机构作为驻点开展诊疗服务,每名专家每周下基层开展诊疗活动不少于1天。专家驻点计划由区医疗集团报理事会审核后,向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由区卫计局牵头负责,区医疗集团、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配合)

(七)推进医保支付制度改革,激发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1.建立发挥医保杠杆作用机制。继续完善医保门诊统筹等相关政策,普通门诊统筹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门诊病人首诊原则上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适当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支付比例,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可以连续计算起付线,促进患者有序流动。符合分级诊疗病种诊断的参保患者原则上只能在参保地相应级别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未按规定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的,社保基金按照该病种在转出医疗机构定额标准的基础上,降低一定的报销比例。医疗机构违反规定将签约服务范围内病种向外转诊的,社保管理机构按一定额度扣减医疗机构年度总额控制指标(属于医保重大疾病范围的病种除外)。(由区人社局牵头负责,源城社保分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卫计局、区食药监局配合)

2.建立医保费用总额管理、结余留用制度。住院费用采用总额预付制,用以往年度医联体内所有医疗机构年度统筹基金支付水平为参照,考虑物价变动、医疗价格水平、当年医保基金筹集情况,医联体的规模和发展规划给予适当的增长部分,核定每年医联体的医保基金年度总额。在住院费用结算方面,探索采用分时分类结算:分时结算时在自然月内的费用拨付时,不以时间先后来结算,而是按费用高低排序,病情重费用高的先拨付,病情轻,费用低的后拨付;年终清算时,医联体结余的资金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按一定比例留用到下一年度。(区人社局牵头负责,源城社保分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卫计局、区食药监局配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本区医联体建设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医疗联合体工作涉及一系列体系、体制、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统筹谋划,积极进行探索立足于建立长期、稳定、健康、可持续的医疗联合体。医联体理事会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医联体建设,协调解决医疗集团运行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医联体建设作为深化医改的重要内容和增进人民健康福祉的有力举措。建立部门协调推进机制,完善配套措施,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特别是卫计、财政、人社、发改、社保等部门要明确分工、各司其职。财政部门要足额落实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补助经费,支持医联体建设与运行;人社部门要抓紧研究确定医联体内患者诊疗的具体医保政策;发改部门要探索差别化价格管理政策,合理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检验、手术、床位等服务项目价格,形成推动医联体建设与发展的政策合力。

(三)开展督导评估。卫计部门要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经常性督导,及时总结医联体建设经验,了解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建议,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和创造性;建立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明确绩效考核评价办法及标准,重点考核人才结构改善和服务能力提升情况、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量占比、医院专家下基层服务效果、基层首诊和分级诊疗制度落实情况、患者对基层服务满意度等。考评结果纳入年度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内容。

(四)强化宣传引导。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卫计、宣传等部门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微信等媒介,广泛宣传组建医联体的目的、意义及相关政策,宣传医联体的服务内容、流程、规范及便民举措,宣传基层首诊、分级诊疗、远程医疗等改革成效,引导患者转变就医习惯,合理使用医疗资源。同时要加强对各类医务人员的教育培训,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激发活力,引导广大医务人员积极参与,共同做好资源下沉、分级诊疗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