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落实区人大精准脱贫攻坚视察测评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扶贫办(联系人:李胜城,联系电话:2202679,电子邮箱:ycfpb2009@163.com)反映。

 

 

源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18

 

关于落实区人大精准脱贫攻坚视察测评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

 

为坚决打赢精准扶贫脱贫攻坚战,确保在我区与省、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根据区人大常务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源城区2017精准脱贫攻坚工作专题询问和满意度测评结果及反馈意见》的通知(源常〔201726号)精神,对区人大常务委员会反馈的问题和建议,区扶贫部门认真细化问题原因,召集各镇街道、职能部门召开脱贫攻坚工作会议,逐条逐项分析研究,剖析原因、查找差距,明确整改重点,制订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和时限。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特制订本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以人大视察测评为动力,以落实问题整改为重点,纠建并举,分层督办、分级负责、层层落实措施,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正视存在问题,不断增强服务群众意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通过整改,进一步巩固和提升脱贫攻坚工作质量,让广大贫困群众实现脱真贫、真脱贫、不返贫,高质量脱贫。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各项问题整改落到实处,取得成效,成立由区脱贫攻坚战作战指挥部办公室主任任组长,相关镇街道及区扶贫办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镇街道扶贫办及区扶贫办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源城区脱贫攻坚人大代表视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脱贫攻坚战作战指挥部督察考评专责小组,负责督查、检查和材料报送工作。

三、整改措施

(一)落实帮扶工作

1.落实挂钩帮扶联系制度。加强对区直帮扶单位的指导、检查,督促区直各挂扶单位认真落实结对帮扶制度,按照年初计划,定期组织挂钩单位、帮扶责任人到村到户开展帮扶工作,确保挂钩帮扶单位主要领导每季度到村研究扶贫工作不少于2次、到户开展帮扶工作不少于2次,分管领导每季度到村研究扶贫工作不少于3次、到户开展帮扶工作不少于3次,帮扶责任人每季度到村研究扶贫工作不少于3次、到户开展帮扶工作不少于3次。

2.做牢做实挂钩帮扶工作。坚持集中资源办要事,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工作方法,对个别帮扶责任人无法以个人力量完成帮扶任务,帮助贫困户实现稳定脱贫的,挂扶单位及帮扶责任人要想方设法多渠道、多领域帮助贫困户增收。全面落实“两兜底三保障”政策,对依靠单位力量无法实现稳定脱贫的,要想方设法依靠民政、社保、教育、建设等行业部门资源,并积极动员社会力量投身参与到帮扶工作中,确保帮扶成效经得起检验。

责任单位:区直各牵头帮扶单位

整改时限:2018310日前

(二)强化部门联动

1.强化部门沟通联系。加强扶贫与教育、民政、建设、社保等部门的沟通联系,继续巩固“两兜底三保障”质量,关爱弱势群体,大力推进产业扶贫、就业扶贫、金融扶贫、健康扶贫、教育扶贫、技能扶贫、党建扶贫、互联网+扶贫等,打好扶贫开发政策和措施组合拳,确保各项惠民利民扶贫政策、措施精准落实,取得实效。

2.落实行业扶贫责任。对接民政、社保部门,落实“两兜底”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低保五保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对接教育部门,落实教育保障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不因贫困而辍学。对接建设部门,落实危房改造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居者有其屋、住房安全有保障。对接人社部门,积极鼓励和奖励有劳动力的贫困户就近就业,实现一人就业、全家脱贫。

责任单位:区直有关单位

整改时限:2018310日前

(三)完善防控措施

1.完善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源城区精准扶贫项目管理制度(试行)》(源委办〔201653号)和《河源市源城区精准扶贫开发资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源财农〔20166号)要求,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的筹集和产业项目的管理,将有限的扶贫资金全部用在刀刃上,项目收益用在村集体经济及贫困户身上。

2.加强项目申报审批。强化申报审核,依法依规审核各镇街道和村统筹申报的项目,对不符合政策和市场预期、投资收益率低、投资风险大的项目,坚决叫停。强化风险防控。按照省、市、区有关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依规定对项目投资的风险进行第三方评估、评审,确保投资收益稳定长效。强化“扶贫+保险”措施。支持和鼓励相关镇街和村为产业扶贫项目购买商业保险,发挥商业保险在保障产业项目收益的兜底辅助作用,确保贫困户投资分红不受气候、灾害、突发事件影响。

责任单位:深圳大鹏新区对口帮扶河源源城指挥部、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扶贫办,各镇街道

整改时限:2018310日前

(四)激发内生动力

坚持扶贫同扶智、扶志相结合,将物质扶贫与精神扶贫、产业扶贫结合,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扶贫工作,广泛调动贫困户参与精准扶贫的积极性,激发脱贫内生动力。一是智志并扶,破除依赖思想。创新形式,统筹利用有限的培训资源,围绕贫困户产业发展的需要,从技能培训、农技推广、拓展信息流通渠道入手,将扶贫政策、贫困户产业技术通过政策宣讲,发放政策挂历(海报),张贴思想扶贫标语,帮助贫困群众掌握农业生产等相关技术,提高其自我发展的能力,达到扶志和扶智双重效果。二是产业引领,实现“一村一产”。结合实际,充分利用各村自身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旅游扶贫、光伏扶贫、就业扶贫、技能扶贫、党建扶贫和电商扶贫,延伸拓展关联产业,把产业扶贫的路子拓宽;围绕特色传统产业,实现产业扶贫项目规模化、产业化、信息化,力争实现“一村一产”,走出一条产业增效、农民增收的产业引领发展路子。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人社局、区扶贫办,各镇街道

整改时限:2018310日前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制,按照领导班子分工,切实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各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和区直挂钩帮扶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负责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

(二)重点完善制度保障。各帮扶单位要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健全完善各项制度,进一步细化工作责任和工作措施,在2018119日前向区脱贫攻坚战作战指挥部办公室报送本单位2018年扶贫开发工作计划(含走访安排)。同时,要坚持把整改工作和落实单位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做到整改到位、促进工作。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区脱贫攻坚战作战指挥部办公室将不定期到村到户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工作,并在全区范围内将各单位落实帮扶责任情况进行通报。各挂钩帮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发挥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对解决问题的进度、质量、效果进行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各项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四)定期报送扶贫信息。各镇街道和区直挂钩帮扶牵头单位要认真落实问题整改,自20181月起每月25日前要以简报的形式,向区脱贫攻坚战作战指挥部办公室报送本镇(街道)和被帮扶村的扶贫信息。对逾期不报或整改不力的,将按相关规定,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约谈各级各单位分管领导,必要时将由指挥部领导约谈各级各单位主要领导,确保各项整改落实到位,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