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各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源城区综合整治东江新丰江市区段水环境议案2019年办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源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313

 

 

源城区综合整治东江新丰江市区段水环境

议案2019年办理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综合整治东江新丰江市区段水环境议案的协办工作,根据《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综合整治东江新丰江市区段水环境议案2019年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河府办〔20196号)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综合整治,实现东江、新丰江市区段水面无垃圾、无水浮莲等漂浮物;进一步加强市内水环境整治工作,提升水环境质量;东江、新丰江市区段水环境质量实现常年保持地表水类标准的总体目标。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区政府成立综合整治东江新丰江市区段水环境的议案协办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领导小组),由区长王巍同志任组长,区委常委邓小林、副区长邱瑞勇、曹新华同志任副组长,区府办、源南镇、上城街道办事处、新江街道办事处、东埔街道办事处、源西街道办事处、区经信局、源城国土资源分局、区建设局、源城规划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区畜牧兽医渔业局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府办(区府办建议提案组,区府大院A409),由区府办主任陈志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议案协办组织协调工作。

三、责任分工

对照《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综合整治东江新丰江市区段水环境议案2019年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河府办〔20196号)和2018年办理工作任务进展情况,拟定了《2018年议案办理工作存在问题清单》(见附件1),各责任单位要倒排工期,加快进度,集中力度解决未完成的工作任务和存在问题,确保制定的目标任务按时保质完成。2019年各责任单位的主要任务如下:

(一)完成对金竹沥、三王坝河和鳄湖等水质较差水体的整治。(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区水务局、源南镇)

(二)加快老城污水管网建设。(责任单位:区建设局、源城规划分局、上城街道办事处、新江街道办事处、源西街道办事处)

(三)做好市区两江四岸水面垃圾和水浮莲等漂浮物的清理工作;解决江面清淤清漂不够科学,河道内垃圾清理工作不够彻底,河道边坡乱挖、种菜存在死灰复燃迹象问题;制止往东江、新丰江河道倾倒各种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等行为。(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上城街道办事处、新江街道办事处、东埔街道办事处、源西街道办事处)

(四)对老城区雨污混接、混流的管网进行整改纠错,对破旧管网及管径过小的关键接驳管网进行更新维修,确保雨污分流。(责任单位:区建设局、源城规划分局、区水务局、上城街道办事处、新江街道办事处、源西街道办事处)

(五)发挥街道办、居委会及企业作用,引导社会团体参与污水管网建设;加强辖区内排水管网的日常管理。(责任单位:区建设局、源城规划分局、区水务局,各镇、街道)

(六)把污水管网建设工作纳入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责任单位:区府办)

(七)实现辖区内垃圾治理长效化。(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各镇、街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2019年是市议案办理的决胜之年。各责任单位要加强议案协办工作的组织领导,把议案办理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牵头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进一步压实责任,做到定人、定责、定时、定标、定质。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建立时间倒逼机制和责任落实机制,攻坚克难,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扎实推进东江、新丰江市区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落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二)加强沟通协调。各责任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共同研究解决水环境综合整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加强联合执法,切实改善巩固东江、新丰江水环境质量。

(三)加强督促检查。区政府将不定期派出督查组,对东江、新丰江市区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组织领导不力、工作不到位、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责任单位要在每个季度结束后第5个工作日前,填好《议案办理工作任务进展情况表(参考样式)》(见附件2)报区府办建议提案组,由区府办建议提案组汇总后报区政府主要领导。101日前,各责任单位要将2017年以来议案办理工作情况书面报告(含电子版)报区府办建议提案组汇总。区府办建议提案组汇总情况于1030日前形成议案年度办理情况报告上报市政府。

 

附件12018年议案办理工作存在问题清单;

2:议案办理工作任务进展情况表(参考样式)

 

 

 

 

 

附件1:2018年议案办理工作存在问题清单.doc

附件2:议案办理工作任务进展情况表(参考样式).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