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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源城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4-06 11: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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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府发〔2023〕4号


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区府直属各单位:

  《源城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已经九届26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和区委八届第32次常委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文广旅体局反映。



源城区人民政府

2023年1月20日



源城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十三五”期间,我区体育事业取得长足发展,参加健身人数显著增加,身体素质明显增强;训练布局优化,竞技体育人才梯队更加科学合理,竞技运动水平持续提高;体育产业政策完善,市场管理加强,资源配置优化,体育产业快速发展;体育设施建设快速发展,形成了布局合理、覆盖城乡的体育设施网络。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战略机遇期,也是推动我区全民健身更高水平发展的重要时期。为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健身和健康的需求,根据《广东省全民健身条例》、《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广东省体育局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十四五”时期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五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以及《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源市全民健身实施(2021—2025年)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要求,深入实施健康中国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加快体育强区建设。以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新期待为根本目的,聚焦场地设施布局、科学健身服务、社会组织作用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完善我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丰富全民建设公共服务供给,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健身需求,提高城乡居民体质健康水平,促进我区体育事业全面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幸福和谐美丽河源作出源城贡献。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源城区发展目标:一是体育强区框架体系基本形成。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日趋完善,竞技体育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体育健身意识普遍增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保持在40.5%以上,体育健身成为更多人的基本生活方式。二是补齐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短板,重点规划建设源城区体育馆(游泳馆)、体育公园和全民健身中心,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4平方米以上,每万人足球场地达到1块,优化提升15分钟健身圈体育设施基本形成全覆盖。以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格局更加明晰。三是场地设施更加均衡优化。提高室内健身场所比例,有条件的公园、绿地、广场、社区建设群众体育设施,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小型化、多样化的活动场馆和健身设施,政府以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四是制定全民健身设施建设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重点加强区体育馆、游泳池等短板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推动体育公园、社区体育公园、小型足球场、多功能运动场(室)、健身步道等建设,新建居住区和社区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开放率达到100%。五是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组织网络和信息平台建设。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服务率和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2.8名,上岗率和服务水平逐渐提高。六是城乡居民国民体质测定合格率维持在90%以上。七是促进体育与健康、文化、旅游、教育、养老等产业融合。大力开发培育群众体育消费市场,不断扩大城乡居民体育消费规模,推动体育产业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大力弘扬源城体育文化。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平面媒体和互联网等,开办专栏,举办讲座,播放宣传片、宣传画、音像制品,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宣传健身效果,弘扬健康新理念。积极营造热爱、崇尚和参与体育健身的社会氛围,树立爱锻炼、会锻炼、勤锻炼、争贡献、乐分享、重规则、讲诚信的良好社会风尚。弘扬奥林匹克精神和中华体育精神,大力宣传运动项目文化,挖掘源城传统体育文化,利用足球公园等平台引进并举办全国性大型体育赛事,形成体育品牌,全面带动源城区全民健身体育氛围。依托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粤港澳体育文化交流合作、深莞惠经济圈等平台,加强我区与周边省市、港澳地区的体育文化交流合作,努力提升源城体育文化影响力。

  (二)广泛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积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简便易行、丰富多彩的全民健身系列活动,打造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全民健身品牌活动,统筹推进各类人群体育健身活动均衡发展。全力推进群众性足球和校园足球运动开展,大力普及田径、游泳、乒乓球、羽毛球、篮球、排球(气排球)、网球、广场舞等参与性强、普及面广、健身价值高的体育运动项目。推动各镇(街道)、村(社区)开展多层次、形式多样的群众体育活动,推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等举办各类体育活动。促进各类体育社会组织开展“一会一品”活动。广泛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日系列健身活动。积极推动健身气功项目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机关、进企业,开展交流展示活动。广泛开展校园足球活动,以校园足球联赛为主要载体,举办多层级足球赛事,不断扩大足球人口规模,促进足球运动蓬勃发展。

  (三)激发和释放各类体育社会组织活力。加强和完善行业体育协会、单项体育协会等各类体育社会组织建设,各级各类体育社团会员规模显著扩大,强化单项体协运动项目专业化服务能力,鼓励支持行业体协开展“一行一品”职工体育活动。不断完善基层文化体育组织服务功能,培育发展城乡社区群众自治健身组织和全民健身站(点),积极发展网络等新兴体育社会组织。推动开展体育社会组织“一会一品牌”活动。到2025年,至少完成10个区级单项体育协会。进一步完善以区文广旅体局、各体育社团、体育俱乐部为主体,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服务志愿者和各类运动项目教练员、裁判员为骨干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健全社会体育指导员注册管理和培训制度,为社会体育指导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和便利。

  加强体育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加强体育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重点提高负责人管理能力和水平。完善综合监管体系,加强体育部门对体育社会组织政策业务指导和履行相关监管责任的职能,建立主体多元的评估监督机制,配合民政部门开展评估、评级工作。建立第三方服务绩效评估制度。

  (四)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更加完善。按照配置均衡、规模适当、方便实用、安全合理的原则,科学规划和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全区新建或改建3个社区体育公园,6个足球场地,建成200公里以上的健身步道;着力构建镇(街道)、村(社区)等群众身边的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和城乡15分钟健身圈,合理调整适合未成年使用的体育设施器材标准,加强未成年体育锻炼,增强未成年体质,促进未成年身体健康。以形成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建有便捷、实用的基本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网络,实现城市社区、行政村基本公共体育设施全覆盖。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严格落实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配建全民健身设施的要求,确保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不得挪用或侵占。有条件的公园、绿地、广场建设群众体育设施,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小型化、多样化的活动场馆和健身设施,政府以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支持。

  (五)科学健身指导服务不断完善。大力宣传推广科学健身方法,积极开展体质测定和运动能力评估,通过对公民进行日常体质测试,依据个人体质状况提供个性化的健身指导服务,增强全民健身的吸引力,不断提高科学锻炼水平。完善国民体质监测制度,重点建设好区级国民体质监测指导站,按标准配备测试设备和专兼职工作人员。增强国民体质监测能力,为群众提供个性化运动健身指导,建立国民体质监测数据库,提高全民健身公共信息服务能力。鼓励社会力量开办体质测定和运动健身指导站,开展常态化测定指导服务。对群众体质水平和运动健身状况进行跟踪调查和科学研究。协同养老机构、医疗机构做好老年人健身和康复护理。完善体育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公布国民体质测定结果,并将测定结果纳入社会统计指标体系。 

  (六)大力推动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和重点项目发展。着力构建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分布合理、水平适度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推动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向农村延伸,促进全区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发展。补齐源城体育短板,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区域联动,发挥城区的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区域体育资源共建共享。充分发挥行业体育协会、机关企事业单位工、青、妇等群团作用,广泛建立职工体育俱乐部和体育健身团队,开展符合单位特点和职工喜闻乐见的体育健身项目。鼓励企业制定针对职工的体育健身指导方案,为职工参与体育健身提供必要的时间保障。坚持工间(前)操制度,开展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和体质测试活动。有条件的单位可每年举办职工运动会。积极开展进城务工人员体育活动。创新职工体育发展模式和基层职工体育组织形式和活动方式,完善社区体育与职工体育互补机制。健全各级老年人体育协会,广泛开展经常性的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不断创新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体育健身项目和方法。公共体育设施为老年人参加体育活动提供便利和优惠。老年人体育协会开设体育课堂,老年人活动中心设置适合老年人体育活动的设施,社区服务兼顾老年人体育健身服务,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兴办老年人体育服务机构和体育健身设施,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体育赛事和活动。

  (七)扎实推进青少年体育发展。将青少年作为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的重点人群,大力普及青少年体育活动,提高青少年身体素质。加强学校体育教育,将提高青少年的体育素养和养成健康行为方式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保障学生在校的体育场地和锻炼时间,把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纳入工作绩效考核,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绩效评估和行政问责。开展针对青少年近视、肥胖等问题的体育干预,学校应当为特殊体质的学生开设适合其特点的体育课,建议对这些学生的体育教学和考核作出合理规定。搭建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训练网络体系,有计划引进优秀教练员、高水平运动员,并鼓励担任校外体育辅导员,推进青少年体育志愿服务体系建设。响应国家“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大力开展阳光体育系列活动和主题群众性课外体育锻炼活动,切实保障学生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时间,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促进青少年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积极推进体育俱乐部、校外活动中心、户外体育活动营地等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人员培训制度。

  (八)营造全民健身融合发展。一是深化体教融合。体教融合是党中央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正确指南,必须把握好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按照指导意见从发展环境、工作机制、培养模式、竞赛体系以及组织实施等方面进行,全面改革创新,统筹处理好体教融合过程中的普及与提高、锻炼与训练、特长与专业等关系,开创新时代青少年体育工作新局面。二是推动体卫融合。探索建立体育与卫健、疾控、医院、社区等单位密切合行,搭建“体卫融合”服务平台,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三是促进体旅融合。“十四五”期间推动体育旅游高质量发展,纳入体育产业发展规划,以培育事业发展新支点,打造经济增长新引擎,打造“一路一带”共同拓展体旅融合空间载体,打造综合性体育运动与旅游休闲空间,形成体现体旅融合特色的网红“打卡地”开展体旅融合主题活动,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活的需要。

  (九)优化健身休闲产业布局。大力发展以健身休闲业为核心的体育产业,积极推动健身休闲、竞赛表演与旅游融合发展,努力打造城区1小时体育圈,充分利用地方生态资源及体育传统在广大城镇区域内建设和完善便利性强的包括全民健身设施、社区体育公园、体育产业园区、体育旅游示范基地等在内的健身休闲产业功能区,重点形成健身休闲和运动康复等特色产业组团,扩大与全民健身相关的健身休闲、场馆服务、运动康复、健身培训和体育用品制造与销售等体育产业门类规模。

  不断完善体育消费政策及全民健身体制机制,引导更多群众参与体育健身活动,增加体育健身消费。建立健身休闲服务标准和安全规范,促进健身休闲产业的健康发展。加强高危体育项目运营安全的监督检查,强化从业人员岗前安全风险防范及应急救助技能的培训,确保将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建立健全健身休闲业相关企业和从业人员诚信记录,引导企业诚信经营,提供多元化群众体育健身服务,提升健身休闲业服务质量。规范健身休闲市场,加强价格监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文广旅体局要会同有关部门、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共同施行。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实施计划,制定本区域、本部门的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将全民健身工作与现有政策、目标、任务相对接,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工作规划,落实工作任务,加强政策协调联动,建立部门之间政策协调联动机制,形成推进全民健身工作的强大合力。区文广旅体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和组织制定本地区具体实施方案,明确部门职责,分解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

  (二)落实经费投入。区文广旅体局要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全民健身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对全面健身事业的投入,对学校体育场地开放、区全民运动等重大全民健身活动给予经费保障。鼓励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建立多元化资金筹集机制,优化投融资引导政策,拓宽社会资源进入全民健身事业的途径,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发展全民健身事业,落实鼓励社会组织、机构和个人捐赠公益事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

  (三)完善政策法规。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和区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全民健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自觉落实《广东省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标准》等文件,切实保障公民法定权益。完善规划与土地政策,将体育场地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安排体育用地。完善体育社会组织扶持政策和管理办法,促进社会体育组织规范发展。建立健全全民健身执法机制和执法体系,做好全民健身活动纠纷预防与化解工作,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提供多样化的全民健身法律服务。建立健全全民健身督导检查制度,确保全民健身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建立评价体系。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和区有关部门要建立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标准和评价制度,制订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标准,推进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化。

  (五)加强队伍建设。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和区有关部门要加强全民健身志愿服务人员、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提高全民健身服务水平。重视对基层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中榜样人物的培育,将全民健身人才培养与综治、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文化、卫生、工会、残联等部门的人才教育培训相衔接,畅通各类人才培养渠道。加强学校体育、竞技体育的后备人才培养,为各类体育人才培养和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六)强化科技创新。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和区有关部门要实施健康科技行动计划,发挥科技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中的引领作用,提高全民健身的科技含量,引导开发科技含量高的全民健身产品,提高产品附加值。研究制订健身指导方案、运动处方库和体育健身活动指南,开展运动风险评估,大力开展科学健身指导,提高群众的科学健身意识和能力水平。推进公共体育场地设施、设备升级更新换代,支持健身信息聚合、健身APP、智能健身硬件、健身在线培训教育等全民健身新业态发展。鼓励企业参与全民健身科技创新平台和科学健身指导平台建设,加强全民健身科学研究和科学健身指导。

  (七)深化改革创新。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和区各部门要创新全民健身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统一、多层次、多元化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机制,畅通社会力量参与渠道,培育公共体育服务新型业态,激发各类社会主体参与活力和积极性,努力形成多方共建的强大合力。创新公共体育设施管理模式,探索开展公共体育设施社会化运营试点,通过委托或招投标等方式吸引有实力的社会组织和企业参与公共体育设施的运营。

  (八)加强监督检查。区文广旅体局要会同区有关部门不定期对《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和本实施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建立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综合性评估机制,定期开展第三方评估和社会满意度调查,对重点项目、重大项目的实施进度、建立群众评价和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推进情况进行专项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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