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府发〔2015〕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源城区工业转型升级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反映。

 

 

源城区人民政府 

2015年8月25日

 

河源市源城区工业转型升级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

 

为推动我区工业加快转型升级,促进经济社会振兴发展,根据《广东省工业转型升级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粤府〔2015〕35号)、《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源市工业转型升级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河府〔2015〕40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新一轮技术改造为抓手提升特色优势产业,以科技创新为动力提升产业竞争力,以推进产业园区扩能增效和以“四新”产业(即新电子、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为重点培育经济增长极,以资源精深加工应用为导向推进工业绿色发展,加快我区工业转型升级步伐,打造河源源城工业“升级版”。

二、主要目标

到2017年末,全区工业转型升级步伐明显加快,产业结构布局得到优化,企业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园区主导产业加速集聚,初步形成以“四新”产业为主导,促进工业对我区振兴跨越发展的主导和支撑作用进一步增强。

——质量效益明显提高。到2017年末,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达到85亿元,年均增长18%;工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上升到53%,年均提升2个百分点,工业对拉动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75%;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为194%,年均提升3个百分点;工业增量的80%来源于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产业园区扩能增效和电子信息等主导产业拉动;规模以上工业全员劳动生产率从2014年的17.6万元/人提高到19.2万元/人;主要工业产品基本按照国际标准或国内行业标准组织生产,产品质量明显提高。

——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到2017年末,规模以上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为1.3%,达到全省平均水平;设立市级以上研发机构的企业占全区规上企业比例上升到16%,其中年主营业务收入超亿元企业30%以上设有各类研发机构,拥有省级以上研发机构的企业达8家以上;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达10家以上;科技进步对全区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提高5个百分点;工业企业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18件,年均增长10%;省级以上名牌名标数量增加到6件以上,三年新创6件以上。

——工业结构持续优化。到2017年末,制造业规上工业增加值占全区规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提高到80%,年均增长20%。其中先进制造业规上工业增加值占全区规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上升到63.9%;高新技术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规上工业增加值28亿元,占全区规上工业增加值的37.5%,三年提高6.5个百分点;电子信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提高到29.4%,年均增长25%左右。工业龙头骨干企业梯队加快形成,年主营业务收入超30亿元的大型骨干企业达到2家以上,超20亿元企业增加到3家左右,超10亿元企业增加到8家左右,总部经济或总部机构企业增加到2家左右。

全区工业转型升级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相关指标见附件1。

三、重点任务

(一)突出新一轮技术改造“主抓手”,加快产业换代升级。

1.工作目标。

至2017年末,全区三年累计组织40家以上规上工业企业开展新一轮技术改造(其中年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元以上企业 27家);三年累计完成工业技改投资31亿元,年均增长32%左右;三年带动工业投资115亿元,年均增长22%以上;工业技改投资占工业投资的比重从2014年的17.5%提高到28%;三年累计推动12家规上企业实施“机器换人”和智能化改造;组织3家以上企业开展国家和省“两化融合”贯标试点。

 

2015—2017年分年度目标

 

——2015年,引导12家规上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其中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元以上企业9家。完成技术改造投资8亿元,带动工业投资31亿元;工业技改投资占工业投资的比重提高到25.8%。组织2家企业实施“机器换人”和智能化改造;组织开展国家和省“两化融合”贯标试点企业1家。

——2016年,引导14家规上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其中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元以上企业9家。完成技术改造投资10亿元,带动工业投资38亿元;工业技改投资占工业投资的比重提高到26.3%。组织4家企业实施“机器换人”和智能化改造;组织开展国家和省“两化融合”贯标试点企业1家。

——2017年,引导14家规上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其中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元以上企业9家。完成技术改造投资13亿元,带动工业投资46亿元;工业技改投资占工业投资的比重提高到28.2%。组织6家企业实施“机器换人”和智能化改造;组织开展国家和省“两化融合”贯标试点企业1家。

 

2.工作任务。

——引导企业技改转型。以股权投资、贷款贴息、事后奖补等方式,支持电子电器、机械制造、食品饮料、纺织服装、金属制品、玩具建材等行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通过实施企业增资扩产、更新设备、智能化改造、技改创新、品牌创建,促进电子电器企业向自动化、智能化生产转型,食品饮料企业向品牌质量中高端转型,纺织服装行业向技术密集型转型,陶瓷行业向使用新燃气和新工艺技术转型,金属制品行业向先进标准化生产转型,生产加工行业向研发制造转型。(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展和改革局、科技局、财政局、商务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工业园管委会,位列第一者为牵头单位,下同)

——实施“机器换人”计划。选择优势行业企业开展智能化工厂培育建设试点,推进工业机器人示范应用,鼓励企业使用大型控制系统、高档数控机床、自动化生产装配线等智能化制造装备,推进生产线数字化改造,建设自动化车间和智能工厂。支持劳动密集型企业购置智能化设备进行设备更新,降低劳动力用工成本,提高劳动效率和产品标准质量。(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展和改革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工业园管委会)

——提升企业信息化应用水平。实施“互联网+”战略,支持企业采用信息化、智能化成果应用,改造提升生产工艺和业务流程,提高企业创新管理水平和生产效率。开展“两化融合”贯标试点,推动一批传统工业企业与信息化技术企业开展对接交流。(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产业园区或骨干企业建立质量认证、产品检测、电子商务、信息服务等公共服务平台,推动现有服务平台开展升级改造。(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工业园管委会)

——加强技改投资动态监测和服务。建立区联动的企业技改重点项目库,利用好省技改投资监测系统,实施动态跟踪和监测管理。组织政银企技术改造项目对接活动,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推荐优质技改项目。(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统计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工业园管委会)

(二)突出创新驱动“新引擎”,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1.工作目标。

到2017年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上升到1.3%,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三年累计提高0.6个百分点;设立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等研发机构的企业达21家,三年增加9家,占全区规上企业比例上升到16%,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其中年主营业务收入超亿元企业30%以上设有各类研发机构,拥有省级以上研发机构的企业达8家以上,三年增加3家以上;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10家以上,三年增加3家以上;获得省级以上名牌名标6件以上,三年增加6件以上;推动创建1个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于一体的产业协同创新平台。

 

2015—2017年分年度目标

 

——2015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0.8%;设立研发机构的规上工业企业比例达到14%,拥有市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等各类研发机构的企业15家以上,其中省级6家以上,其中本年度新增市级2家以上、省级1家以上;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数量8家,其中本年度新增1家;获得省级以上名牌名标认定数量2个以上,其中本年度新增2个以上。

——2016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1.1%;设立研发机构的规上工业企业比例达到15%,拥有市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等各类研发机构的企业18家以上,其中省级7家以上,其中本年度新增市级2家以上、省

级1家以上;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数量9家,其中本年度新增1家;获得省级以上名牌名标认定数量2个以上,其中本年度新增2个以上;推动创建以市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基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园区产业平台相结合的协同创新平台。

——2017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1.3%;设立研发机构的规上工业企业比例达到16%,拥有市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等各类研发机构的企业21家以上,其中省级8家以上,其中本年度新增市级2家以上、省级1家以上;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数量10家,其中本年度新增1家以上;获得省级以上名牌名标认定数量2个以上,其中本年度新增2个以上。

 

2.工作任务。

——鼓励企业设立研发机构。鼓励企业设立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等研发机构。积极组织申报认定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发中心等研发机构。继续组织开展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发中心认定工作。支持产业园区主导产业龙头骨干企业开展前沿先导技术研发和重大战略产品开发,牵头组建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基地,实施科技重大专项,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工业园管委会)

——鼓励创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鼓励企业参与国家高新技术领域产业链分工,研发生产高新技术产品。支持企业加大研究开发和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提升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提高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积极组织企业申报省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获得相关政策更大扶持。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区科技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工业园管委会)

——支持企业创建名牌名标。支持企业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培育发展一批在省内或国内同行业销售中名列前茅的产品,促其进入名牌产品行列,创建省级以上名牌名标。充分发挥骨干龙头企业的品牌效应,塑造“区域品牌”。借助国际知名企业的资本和技术,嫁接拓展一批老企业的名优产品。对被授予省级以上名牌产品的生产企业,在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技术开发和科研项目的立项、贷款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源城工商分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农业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工业园管委会)

——加快推进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发挥企业主体责任,政府资助建设,支持建立园区物流、关键技术研发、电子商务、科技孵化器等公共服务平台,促进企业创新发展。依托行业领军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创建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平台,共同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提升集成创新能力。鼓励中小微企业向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机构购买技术服务,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商务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工业园管委会)

(三)突出园区扩能增效“大平台”,打造产业集聚载体。

1.工作目标。

到2017年末,我区产业园区开发面积扩大到7.6平方公里,三年累计完成园区开发投入8亿元,新增开发面积3平方公里;园区实现规上工业增加值79.7亿元,年均增长22%;园区规上工业增加值占全区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提高到96%,三年提升11个百分点。

 

2015—2017年分年度目标

 

——2015年,我区产业园区新开发面积1平方公里左右(其中与深圳大鹏合作共建1平方公里),累计开发面积5.6平方公里左右;园区完成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2%;园区实现规上工业增加值53.55亿元,增长22%;园区规上工业增加值占我区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85%。

——2016年,我区产业园区新开发面积1平方公里左右(其中与深圳大鹏合作共建1平方公里),累计开发面积6.6平方公里左右;园区完成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2%;园区规上工业增加值65.33亿元,增长22%;园区规上工业增加值占我区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90%。

——2017年,我区产业园区新开发面积1平方公里(其中与深圳大鹏合作共建1平方公里),累计开发面积7.6平方公里左右;园区完成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2%;园区规上工业增加值79.7亿元,增长22%;园区规上工业增加值占我区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上升到96%。

 

2.工作任务。

——加强产业园区配套建设。加快产业园区基础、产业、服务配套,加强工业原辅材料市场、产成品物流市场、技术研发、产品检测、技工人才培训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完善城市公交、教育、医疗、休闲、娱乐等社区服务,打造优良的营商发展环境。(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商务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工业园管委会)

——抓好项目引进转化建设。以“四个25”(即市“四个一批”、“三个50”)和“双百亿”工程为抓手,强化项目产业招商、专业招商和精准招商,并从项目立项、用地、环评等方面加强工作指导和服务,促进优质工业项目加快转化落地建设。充分利用好省工业转型升级政策,对珠三角产业项目到我区投资扩张发展并实现异地搬迁和设备更新改造的,积极帮助其申报省、市工业转型升级政策资金扶持。(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工业园管委会)

(四)突出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化”,加快形成以“四新”为主导产业。

1.工作目标。

到2017年末,年主营业务收入超亿元电子信息骨干企业达10家左右,电子信息产业产值达90亿元以上,增加值达25亿元,年均增长25%;电子信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提高到29.4%,三年提高5个百分点。

 

2015—2017年分年度目标

 

——2015年,我区年主营业务收入超亿元的电子信息企业6家,电子信息产业产值达到58亿元以上,增加值达到16亿元,增长25%;电子信息产业增加值占我区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提高到25.4%。

——2016年,我区年主营业务收入超亿元的电子信息企业8家,电子信息产业产值达到73亿元以上,增加值达到20亿元,增长25%;电子信息产业增加值占我区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提高到28.2%。

——2017年,我区年主营业务收入超亿元的电子信息企业10家,电子信息产业产值达到90亿元以上,增加值达到25亿元,增长25%;电子信息产业增加值占我区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提高到29.4%以上。

 

2.工作任务。

——提高引进项目质量。突出“个性化”招商,谋划引进中国500强和重大投资项目,引进新一代集成电路等研发、生产及其配套企业。充分发挥“总部经济”的政策效应,吸引总部企业、区域销售结算中心、2.5代产业等落户源城。借力省、市工业转型升级政策,着力引进中兴通讯产业链上下游配套项目。(区商务局、发展和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工业园管委会)

(五)突出资源精深加工应用“产业链”,促进工业绿色发展。

1.工作目标。

到2017年末,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节能降耗、电机效能提升、淘汰落后产能和过剩产能等阶段性目标和年度目标;其中电机效能提升工程,到2015年底累计完成省、市下达的1.5万千瓦目标任务;三年累计推动3家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2015—2017年分年度目标

 

——2015年,完成电机效能提升1.5万千瓦;推动1家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2016年,完成省、市下达电机效能提升目标任务;推动1家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2017年,完成省、市下达电机效能提升目标任务;推动1家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2.工作任务。

——加强工业节能减排工作。严格落实节能问责制度,按期完成电机效能提升和注塑机节能改造任务。推进企业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开展重点行业企业能效对标。按照“企业承担为主、政府适当补贴”的原则,通过淘汰或清洁能源改造等方式,完成省、市下达工业锅炉整治任务,促进工业减排和大气污染防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源城环保分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工业园管委会)

——加快推进资源精深加工产业发展。突出优质饮用水资源,构建从“上游原料资源→中游加工配套→下游精深应用”的全产业链,加快培育发展食品饮料,依托广东源河源(水资源)开发基地、广东三友酿酒股份有限公司等龙头骨干企业吸引项目集聚,打造“客家黄酒”基地,优化产业结构,壮大产业规模。(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展和改革局、商务局、源城国土资源分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工业园管委会)

——推行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重点在钢铁、陶瓷等建材行业、家具等木材加工行业推行清洁生产。开展清洁生产宣传培训,落实企业清洁生产主体责任,引导开展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鼓励相关企业开展循环流化床新型干法脱硫脱硝除尘一体化系统、工业锅炉改用清洁能源、增设烘干炉废气除尘脱硫项目技术改造,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大气污染物,促进清洁生产和环境保护。培育一批资源综合利用龙头企业,推广应用节能环保新技术、新设备(产品),推动开展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源城环保分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工业园管委会)

——加快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落实省、市淘汰落后产能目标计划,强化能耗、环保、质量、安全等约束机制,综合运用差别电价、补助资金、准入条件、行业标准等政策措施,促进落后和过剩产能加快退出。(区发展和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源城环保分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工业园管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工业园管委会、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农业局、区统计局、源城国土资源分局、源城环保分局、源城工商分局、源城供电局等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区工业经济转型升级攻坚战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领导小组)。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局主要领导兼任主任),牵头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工作,建立技改项目库,加强项目动态跟踪和监测分析,开展责任考核检查,协调督促扶持政策的落实。

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特别各牵头责任单位要及早谋划,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确保我区工业转型升级攻坚战3年行动取得成效,实现源城经济社会振兴跨越发展。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工业园管委会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加强统筹协调,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二)加强指导服务。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建立企业投资负面清单、审批程序标准化清单和政府监督管理清单。减少项目审批环节,在企业投资建设审批立项、环境评价、资金筹措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促进民间资本投入工业领域。当好桥梁纽带,分行业、分类型了解企业技术需求,支持行业协会以高校为纽带,推动产学研紧密合作,为企业科技创新提供技术支撑。抓好典型引路,分行业、分类型、分技改专题挖掘企业典型,推广经验做法,为更多的企业开展技改和转型升级提供借鉴。

(三)加强要素配置。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对企业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项目给予信贷支持。鼓励金融资本、风投资金及民间资本集中投向工业转型升级重点领域。保障工业企业用地,优先支持优质工业技术改造项目和先进制造业重大工业项目建设用地,将符合条件的工业重大项目积极争取纳入省、市重点项目。支持工业领域高层次人才、紧缺型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和实用型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积极推动校企合作,深入开展企业订单式技术人才培养,为工业转型升级提供人才支撑。

(四)加强政策扶持。引导企业按照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指导目录要求选准选好技改方向,加快开展技改创新,积极组织企业申报省、市工业转型升级政策资金项目,争取省、市更多的股权投资、贷款贴息、事后奖补资金份额支持。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区配套出台促进工业技改创新扶持政策,2015—2017年,区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3000万元专项资金(其中1000万元在区级财政安排,余下部分在上级奖补资金中安排),通过股权投资、贷款贴息、事后奖补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工业技改创新项目给予扶持,从整体上提升我区工业转型升级水平。

(五)加强督查考核。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对全区工业转型升级攻坚战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并将工业转型升级攻坚战年度目标任务纳入“三赛”及工业园区目标责任考评大框架,于次年1月对完成目标任务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量化评分。量化得分以30%的比例折算列入《河源市工业园区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办法》附加项,以附加分计入考核总得分。对完成工业转型升级攻坚战年度目标任务较好的,予以通报表扬或奖励;对未完成目标任务且排名靠后的,由区领导约谈该单位主要领导。

 

附件:1.河源市源城区工业转型升级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总表

2.河源市源城区工业转型升级攻坚战2015年目标分解表

3.河源市源城区工业转型升级攻坚战年度目标任务量化考核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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