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区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检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区委、区政府决定2014年春节前后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大行动,为确保综合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工作目标,确保市区环境全面提升
在春节前后,按照“常态化、重考核、重奖惩、建机制”的工作原则,开展为期3个月的综合整治行动,有效遏制“创卫”以来“脏、乱、差”现象的反弹势头,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市容环境卫生问题,使市容环境卫生得到实质性改观,促进各级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得到有效落实,为下来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提供实践经验,为争创国家文明城市和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检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二、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综合整治顺利开展
为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管理,确保综合整治顺利开展,区委、区政府成立以区长为组长,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黄奇才,区委常委廖树军,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缪允东为副组长,区委办、区府办、区纪检监察机关、区委宣传部、区城管局领导以及各镇街道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源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同时,按照“考办分离”的整治原则,领导小组下设整治、考核两个工作组,整治工作组由区委常委廖树军牵头组织,考核工作组由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黄奇才和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缪允东牵头组织,分别负责环境卫生的整治、考核工作。
三、制定具体方案,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在全区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以各镇街道为责任片区,各村居委会为责任网点,全面落实全区各级各部门、保洁公司的保洁责任,对全区主次干道、内街小巷、建筑工地、公共场所、市场周边、临街门店、居民小区、城中村以及城乡接合部等区域的环境卫生和市容秩序进行彻底有效整治,着力解决城市“脏、乱、差”问题,使市容环境卫生达到“创卫”要求。具体集中整治工作按照《源城区2014年春节期间市容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方案》(见附件1)执行。
四、落实奖惩制度,确保环境卫生长效管理
(一)组织考核奖惩工作。按照“排查不留死角,分档量化打分,排位奖惩并举”的考核原则,对各责任主体实施考核评比,对整治工作进展快、效果好的,给予奖励;对整治工作效果差、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处罚,并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具体考核评比工作按照《源城区2014年春节期间环境卫生整治考评方案》(见附件2)执行。
(二)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认真总结此次行动经验,建立健全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机制,组建执法队伍,切实加强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坚持落实考评奖惩制度、周五卫生保洁日制度,强化“门前三包”、市容市貌处罚规定,常态性抓好环境卫生保洁工作,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不断巩固和扩大“创卫”成果。
附件:
1.源城区2014年春节前后市容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方案
2.源城区2014年春节前后环境卫生整治考评方案
中共源城区委办公室
源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27日
附件1
源城区2014年春节前后市容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方案
为营造市区整洁有序、舒适优美的节日环境,巩固创卫成果,提高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质量,加强老城区城市“六乱”整治力度,规范市场摆卖秩序,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改善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确保春节期间市容市貌整洁有序,源城区决定在2014年春节前后开展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大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工作,使春节期间环境卫生和市容秩序明显好转,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创 卫”成果,为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检、争创国家文明城市提供有力保障。
二、整治时间和范围
(一)整治时间:2014年1月至3月。
(二)整治范围:城区主次干道、内街小巷、建筑工地、公共场所、市场周边、临街门店、居民小区、城中村以及城乡接合部等。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区成立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组,负责对该项工作的指挥和协调。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廖树军(区委常委)
副组长:李春和(区委办常务副主任)
张少平(区府办副主任)
阮霭宜(区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黄绍伟(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邱志山(区城管局局长)
成 员:杨辉强(埔前镇镇长)
袁瑞林(源南镇镇长)
赵友方(上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惠文(新江街道办事处主任)
黄德聪(东埔街道办事处主任)
赖志忠(源西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远添(高埔岗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由邱志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
四、责任分工
(一)区城管局责任。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协调各责任单位落实整治工作。负责路上、水上、墙上垃圾清理整治,加强城管机动中队管理,督促各保洁公司做好责任片区的保洁工作。
1 .抓好路上保洁。按照时间规定,督促各保洁公司做好各自责任片区主次干道、居民小区、内街小巷、市场周边等清扫保洁和上门收集工作,做到主次干道从早上5时到晚上10时不间断清扫保洁,居民小区从早上6时到晚上8时不间断清扫保洁和早晚实行上门收集垃圾工作,空档时间要利用机动人员进行巡回保洁和收集,确保所有地段垃圾要清理干净,不漏收,不留卫生死角。大宗建筑垃圾联系市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2.抓好水上保洁。加大市区江河及周边卫生监管力度,重点做好新丰江、东埔河、东江的保洁工作,全面清理水面垃圾和漂浮物,深入开展水浮莲整治,切实搞好河道及河床周边环境卫生。
3.抓好墙上保洁。对城区主次干道及内街小巷所有“牛皮癣”、小广告进行清除和监管,日产日清,处理率必须达到100%,确保视线范围内无“牛皮癣”、小广告。
4.抓好保洁公司管理。督促各保洁公司加强垃圾运输车辆和人员管理,做好车厢围蔽改装,杜绝无证驾驶,保障工人权益,确保安全生产等。
(二)镇街道责任。各镇街道要充分发挥属地管理职责,严格按照网格化管理机制,于1月27日前,完成辖区内的卫生死角、建筑垃圾、余泥、杂草、杂物的全面清理工作。安排保洁人员做好市区临时花市、临时摊档的卫生保洁清理工作,撤场后要及时组织清理垃圾,确保无垃圾、杂物暴露。加强军民共建队伍管理,督促其做好市容秩序的巡查整治工作。督促辖区内村(居)委会落实保洁网格化责任,抓好居民小区的日常保洁工作。
(三)村(居)委会责任。划定各村(居)保洁责任范围,落实网格责任。各村(居)委会要安排人员值班巡查,落实到户,责任到人,抓好责任范围内道路、居民小区、市场周边等区域的保洁管理工作,保持路面、水面、墙上干净整洁,居民小区垃圾收集处理率达100%,确保辖区内无暴露垃圾、无杂草杂物、无污水污迹、无蚊蝇滋生等。
(四)区直单位责任。实行周五卫生保洁日制度,区直各单位于每周五组织开展卫生大扫除,搞好办公场所、室内外卫生,落实好责任路段、责任区的保洁工作。
(五)城管专业队责任。负责抓好老城区市容秩序巡查,督促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规范管理临时摊档,确保市容秩序井然有序。
1.区军民共建文明路联合管理专业队、上城和新江中队、区城管局机动中队负责组织人员做好老城区各自职责范围内每天的市容秩序巡查工作,节假日不休;于1月27日前,集中开展一到两次全区性城市“六乱”整治行动,集中整顿老城区中心街、中心市场周边、公共场所、临街门店等区域的占道经营、乱摆卖现象以及老城区九重门公园、大桥路、河浦大道、城南市场、朱门亭市场、公园市场、步行街等地段的“马路市场”和夜宵档、早餐档。
2.加强对老城区主次干道“门前三包”督查巡逻工作力度,对街道堆放障碍物、杂物及摆放在商铺门外的石墩(固定太阳伞)、活动广告牌等一律给予清除;杜绝道路两旁跨门槛经营,特别是河源大道两边摩托车和农用车摆卖占道经营等问题;遏制老城区主次干道两旁和市场、车站附近的乱停放行为,确保交通畅顺;对街道两旁有碍市容的不规范商业广告和临时悬挂的标语进行全面检查,及时纠正或清理,确保街道广告标语整体美观。
3.加强对老城区长塘路、水果街、湖滨路、步行街、太平街等地段增设的临时摊档的规范管理,特别是上城街道、新江街道、东埔街道辖区是临时摊档的密集地区,要加强巡查指导,确保消防安全、道路畅通、市容有序、卫生整洁。源南镇和东埔街道、源西街道要积极配合市城管局做好协管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此次市容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是市委、市政府下达的重要任务,是维护我区市容秩序、改善环境卫生的重大行动。为此,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行动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全力以赴,找准工作切入点,确保整治行动圆满完成,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落实分工。各级各部门要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认真抓好组织落实工作,确保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检查到位,要强化责任意识,精心筹划,把此次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三)严明纪律,严格问责。各责任单位要牢固树立“全区一盘棋”的思想,既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又要遵守纪律,端正态度,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对工作落实不到位,对整治行动中遇到的问题漏报瞒报、弄虚作假的,区委、区政府将进行严格问责。
附件2
源城区2014年春节前后环境卫生整治考评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创卫成果,严格环境卫生管理考评,实行奖罚并举,提高环境卫生整治效果,切实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确保2014年春节前后市区干净整洁,营造舒适优美的社会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评机构
为加强对2014年春节期间市区环境卫生整治考评工作的领导,区委、区政府决定成立区环境卫生整治考核办公室,在市容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期间,组织开展环境卫生整治督促检查和考核评比。办公室主任由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区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副组长缪允东同志兼任,区府办主任陈志田、区委办常务副主任李春和、区府办副主任张少平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从区委办、区府办、区纪委、区委宣传部、区城管局、各镇街道、已退二线科级干部中抽调若干名干部承担日常工作,同时聘请1家社会评估机构参与考评。
二、考评对象及内容
(一)考评对象:各镇街道、各村(居)、区城管局、有关环卫保洁公司。
1.以镇街道为责任区,村(居)为责任网点实行网格化责任管理,标段所属环卫保洁公司责任相当。
2.对城区主次干道、河道、湖泊水面、滩涂及墙上环境卫生,直接考核区城管局,保洁项目所属环卫保洁公司责任相当。
(二)考评内容:
1.内街小巷、村道、居民区、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状况。
2.城区主次干道、河道、湖泊水面、滩涂及墙上环境卫生状况。
3.各种环卫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情况。
4.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情况。
三、考评办法
(一)打分考评。
卫生状况考评分为“好”、“中”、“差”三个等级。
1.对村(居)的考评。①春节前后,定期不定期,派出考评组采取明查或暗访的方式,分 别到各镇街道考查各村(居)环境卫生状况一次。每个考评人员根据检查情况进行无记名等级打分,全组平均考评结果为该被考评村(居)的第一次等级得分。②春节后,派出考评组到每个村(居)随机抽20户居民进行入户调查,由受访居民对辖区卫生进行无记名等级打分,平均等级结果即为该被考评村(居)的第二次等级得分。③由社会评估机构对被考评村(居)进行一次独立等级评分。被考评村(居)第一次等级得分、第二次等级得分、社会评估机构独立评估等级得分三个等级得分的综合平均等级即为该村(居)的总评等级。
2.对镇街道的考评。①春节后,派出考评组到7个镇街道进行卫生状况民意测评。在每个镇街道邀请辖区内党代表30名、居民代表30名共60人进行环境卫生情况座谈,从中各随机抽出20人进行无记名等级评分,平均等级结果即为该镇街道的初评等级得分。②计算该镇街道所有村(居)的最终等级得分的综合平均等级,所得等级即为该镇街道的复评等级得分。③由社会评估机构对被考评镇街道进行一次独立等级评分。被考评镇街道初评等级得分、复评等级得分、社会评估机构独立评估等级得分三个等级得分的综合平均等级即为该镇街道的总评等级。
3.对区城管局的考评。春节前后,派出考评组对城区主次干道、水面及墙上保洁等三个项目分别进行两次等级考评,并由社会评估机构对被考评保洁项目进行一次独立等级评分。各项目三个考评等级得分的综合平均等级即为区城管局在该项目的总评等级。
4.对环卫保洁公司的考评。各环卫保洁公司分别按所中保洁标段或项目获得相应考评等级,各考评等级不予以综合平均,并与镇街、村居网格地段责任共担,按实际考评情况接受相应的奖罚。
(二)等级和名次的确定。
在市容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结束前,对考评对象按总评等级得分高低进行排名、定级。
1.镇街道排名。按总评等级得分,确定7个镇街道的卫生状况等级,并排出名次。
2.村(居)排名。按总评等级得分,确定各个村(居)的卫生状况等级,并在所属镇街道内部进行排名。
3.保洁项目定级。按总评等级得分,对城区主次干道、水面及墙上保洁等三个项目分别进行定级。
四、奖惩办法
1.对辖10个以内村(居)的镇街道的考评第一名村(居),辖10个以上村(居)的镇街道的考评第一名、第二名村(居),均奖励10万元,对责任环卫保洁公司奖励10万元,并予以通报表扬。对辖10个以内村(居)的镇街道的考评倒数第一名村(居),辖10个以上村(居)的镇街道的考评倒数第一名、第二名村(居),且评定等级为“差”的村(居),均处以罚金3万元,对责任环卫保洁公司处以罚金10万元,并予以通报批评。
2.考评排名为第一名、第二名的镇街道,分别奖励20万元和10万元,并予以通报表扬。考评排名为倒数第一名、第二名的镇街道,分别处以罚金20万元和10万元,并予以通报批评;考评排名为倒数第一名且定级为“差”的,除处以上处罚外,将同时责令该镇街道政府主要负责人在电视媒体作检讨。
3.城区主次干道、水面、墙上保洁考评定级为“好”的,分别奖励区城管局和责任环卫保洁公司20万元,并予以通报表扬;保洁考评定级为“中”的,分别对区城管局和责任环卫保洁公司处以罚金10万元,并予以通报批评;保洁考评定级为“差”的,分别对区城管局和责任环卫保洁公司处以罚金20万元,予以通报批评,将同时责令区城管局长在电视媒体作检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