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区直各单位:

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2014年全区信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源城区委办公室

源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26日  

 

 

 

2014年全区信访工作要点

 

2014年全区信访工作总体思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落实《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为重点,以贯彻《广东省信访条例》为抓手,进一步创新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加大信访事项办理力度,深入推进领导干部接访下访,认真化解信访积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全力提升信访工作效能和公信力,为建设“首善之区、幸福源城”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2014年全区信访工作目标:坚决遏制进京非正常上访,确保我区群众进京上访和到省、到市集体上访总量平稳下降;全力推动“事要解决”,确保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到期办结率达到90%以上,本级立案率达到初信初访量(件批)10%以上,本级立案率到期办结率达到90%以上,网上信访事项办结率达到90%以上;到省集体上访批次和人次必须压减37.5%和42.3%;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力争实现到市、区重信重访率控制在20%以内;切实抓好重要敏感时段的信访工作,确保我区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根据上述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着力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一、强化“事要解决”,确保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

1.认真办理初信初访。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首办责任制,切实承担起化解本领域、本部门职责范围内信访问题的责任,做到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研究解决、第一时间办结回复群众信访事项,提高初信初访一次性办结率,防止“信转访、访转重”,最大限度减少问题积累、矛盾上行。加大治理重信重访力度,力争实现到市、区重信重访率控制在20%以内。

2.大力解决信访积案。继续抓好省交办信访积案的办理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问题得到解决”。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办理和化解好市、区交办的一批处理难度大、案情复杂、久拖未决的信访积案,从根本上减少信访存量,管好用好特殊疑难专项资金,推动信访积案有效化解。继续做好办理中央巡视组转交群众投诉件及省交办信访积案中应解决因各种原因未解决问题的工作。

二、强化源头治理,确保实现省、市的压减目标任务

3.注重源头预防信访问题。各级各部门要推动信访部门参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提出预防信访问题发生的意见和建议。注重信访事项中发现政策落实不到位、执行有偏差以及政策缺乏等问题,推动完善和建立各种保障民生政策,当好党委政府参谋和助手。认真纠正行政执法中的不当行为,落实镇街道主体责任,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防止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或恶性事件。

4.开展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各镇街道和区直相关部门要组织开展涉土地、农村、征地拆迁、劳资纠纷、企业改制、社会治安、特定群体利益诉求等问题引发集体越级上访的专项整治行动,从政策层面推动一批问题和矛盾的解决。

5.抓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各级各部门要定期或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区每月一次、镇街道每半月一次、村(居)每周一次进行定期排查,重要敏感节点进行集中滚动排查。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问题,要建立台账,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化解稳控措施,并及时报送党委政府及信访部门。要加强信访信息研判、预警和越级上访信访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推动矛盾纠纷问题化解在基层。区国土、规划、建设、公安、林业、人社、交通、民政等部门要切实担负起责任,解决好各自领域的矛盾纠纷和隐患问题,防止问题堆积、矛盾激化。

6.落实稳控措施。强化属地责任,切实消除认识上的误区,对多次重复进京到省上访老户特别是缠访闹访人员,要逐一落实稳控措施,努力减少重复到省进京非正常上访,确保重要敏感时段,我区不发生大规模集体到省进京上访,不发生因信访问题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不发生因信访问题处置不当引发的负面炒作。

三、强化渠道畅通,确保群众及时反映表达诉求

7.完善现有信访渠道。继续巩固和提升三级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的功能,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引导群众更多以来信、来电等形式表达诉求,树立来信来电同样能解决问题的导向。

8.完善网上信访受理制度。围绕进一步提高网上信访公信力和满意度,强化网上信访工作引导,加大宣传工作力度,优化网上信访功能,完善网上办理、网上流转的群众信访事项办理程序,加大网上信访事项办理力度,提高信访事项办结率。认真落实好国家信访局推行信访事项办理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

9.深入推进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活动。认真执行中央《关于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意见》(中办[2014]18号)要求,继续开展区、镇街道两级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活动,区党政领导每人每月不少于1天,镇街道党政领导每人每周不少于1天,区直部门领导干部要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实行重点约访、专题接访、带案下访和领导包案制度,组织安排领导干部就土地征用、城镇拆迁、劳动社保、劳资纠纷、环境保护等信访突出问题开展分类专题接访。把约访、下访重点放在久拖未结的信访积案,进京到省非正常上访、集体上访以及到市大规模集体上访反映的问题和影响本地区和谐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上,按照国家信访局要求实行初次登记受理的非涉密署名求决类来信、来访和网上投诉事项纳入满意度评价范围,把办理工作置于群众监督之下。

10.完善联合接访运行方式。按照“一站式接待、一条龙办理、一揽子解决”的要求,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驻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实行联合接访,减少部门之间推诿扯皮,减少群众在不同部门之间奔走,提高处理群众信访问题的效率。

四、强化信访宣传,确保规范信访秩序和信访行为

11.深入宣传《广东省信访条例》。要按照省的统一部署,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实施《广东省信访条例》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使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知晓《条例》、遵守《条例》、自觉按《条例》办事。

12.规范信访复查复核工作。按照《广东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和《广东省信访事项核查终结暂行办法》要求,今年上半年成立本级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和专门的工作机构,认真组织开展信访复查复核工作,实现复查复核信访事项的有序退出。

13.推进诉访分离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严格实行“诉访分离”的要求受理来信来访,把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转由政法机关依法处理,切实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

14.引导群众依法逐级上访。按照不支持、不受理越级上访的要求,从今年起,区信访局对应到而未到镇街道和区直职能部门反映诉求的,或镇街道和区直职能部门正在处理且未超过法定处理期限的,或者信访事项已经依法终结的,或者属应通过诉讼、行政复议和仲裁解决的问题到区上访,一律不予登记、不予受理,也不交办。

15.做好非正常访处置工作。区综治、信访、维稳、公安等部门要加大集中整治和处置非正常访力度,对以上访为名聚众滋事、冲击国家机关或在重点地区、敏感部位聚集闹事、扰乱公共秩序的,要按照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处置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适用法律的指导意见》处理。对非正常访问题突出的重点地方,信访部门要会同综治部门挂牌督办、限期整改。

五、强化健全机制,确保提高信访工作管理水平

16.实行信访首办责任制。全面推进信访事项首办责任落实,建立完善信访首办责任制度,建设横向到区直部门,纵向到区、镇街道两级的信访首办管理系统和工作平台,实现信访事项在区、镇街道两级互联互通,办理过程和结果可查询、可跟踪、可督办。严格落实信访首办责任倒查和追究制度,对首办单位和责任人推诿造成严重后果实行问责。

17.完善督查督办信访事项机制。继续发挥信访督查员督办信访案件制度作用,做到诉求合理的问题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济到位。对久拖不决、涉及面广、群众反映热烈、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疑难信访问题,提请党委政府督查部门督查督办。实行部门联合督办,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问题的督办。

18.探索推动各方力量参与信访工作。认真学习“枫桥经验”,贯彻落实中办《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要求,更加注重运用群众工作理念推进信访工作,将“两代表一委员”和各种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志愿者队伍组织起来,采取更加灵活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积极推动各方力量参与信访工作。

19.修订完善信访工作量化考核办法。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考核方法,设置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把量化计分的权重改为以全力遏制到省进京上访量、各地推动矛盾化解、办理初信初访和网上信访成效为主,促使各镇街道把工作重点放在抓排查化解、抓积案清理、抓初信初访的解决上来,真正达到推进工作落实、促进问题解决的目的。

六、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干部综合素质

20.进一步改进作风树形象。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对“四风”的要求,切实抓好信访队伍建设,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善做群众工作的高素质信访干部队伍,进一步树立信访部门和信访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要大兴学习之风,主动加快知识更新,优化知识结构,拓宽眼界和思路,迎接信访工作面临的新挑战,实现信访工作持续发展。要大兴调研之风,认真梳理我区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及时组织调研,及时分析研判,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对策性意见建议。要大兴实干之风,认真履行信访工作责任,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要大兴奉献之风,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牢记为民宗旨,真心实意关心群众疾苦,扑下身子解决群众问题。严格遵守廉政各项规定,做廉洁从政表率。要大兴创新之风,勇于打破旧思维,主动实践创新,探索开创信访工作新局面的新方法和新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