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区直各单位:
经区委同意,现将《源城区2014年依法治区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源城区委办公室
2014年5月13日
源城区2014年依法治区工作要点
2014年,我区依法治区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市委六届五次全会和区委六届六次全会精神,全面实施《法治广东建设五年规划(2011—2015年)》,大力推进依法执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加快建设法治社会,为推进“首善之区、幸福源城”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加强依法执政能力建设
1.健全依法治区工作机制。发挥各级党(工)委在依法治区中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法治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统一部署,统一谋划,使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建设同步协调推进。完善人大工作机制,支持人大依法行使监督、决定、任免等职权,发挥人大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完善政治协商的内容、形式和程序,发挥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作用。强化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的综合协调职能,发挥其协调、指导和督促全区法治工作的作用。根据上级安排,普遍实施法律顾问制度。
二、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简行政审批,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如期完成政府机构改革。建立行政审批目录管理制度和行政审批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创新行政管理与服务方式,加快完善网上办事大厅和12345政府热线平台建设。
3.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建立权责统一的行政执法体制,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等重点领域的基层执法力量。积极推进行政复议开庭审理、公开听证等“阳光复议工程”。
4.规范市场管理体制。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建立政府负责、部门协作、行业规范、公众参与、司法保障的市场监管新格局。全面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实行先照后证,强化后续监管。取消企业年审,实行商事主体年报备案制。深化投资体制改革,促进企业投资便利化。
5.加强依法行政考评。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和考评办法,继续实施依法行政年度考评,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三、深化司法制度改革
6.加强司法制度建设。加强法院规范化、信息化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基层检察室建设,深入开展基层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扎实推进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社区矫正制度,加强对矫正对象的“电子围墙”管理。探索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遴选、分类管理、职业保障等制度,强化政法队伍教育培训。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发挥律师在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和构建和谐社会方面的重要作用。
7.深入推进阳光司法。重视运用网络、微博、微信等现代信息技术和方式,提升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水平,扩大司法公开的影响力,以公开促公正。
四、依法化解基层矛盾
8.着力解决“信闹访不信法”问题。贯彻实施《广东省信访条例》,依法规范信访秩序,整合建设信访受理督办、处置、终结三个平台。积极稳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建立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探索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导入司法程序机制,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终结制度。开展按法治框架解决基层矛盾试点工作。
五、大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创建工作
9.切实提高法制宣传教育效果。在继续坚持上法制课、设点咨询、出动宣传车、张贴标语挂图等形式的基础上,积极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移动通信、普法基地等普法形式,加强对公职人员、青少年学生、企业员工和村(居)民的普法教育,引导他们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解决矛盾纠纷,依法履行义务,增强法制观念。继续在镇(街道)、区直部门开展主要负责人讲法制辅导课活动,年内每人最少要讲一次课。区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取得实效。
10.全面开展法治创建活动。镇(街道)、区直部门、村(居)和学校、企业要按照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省普法领导小组制定的考评标准,认真开展法治创建活动,以促进《法治广东建设五年规划(2011—2015年)》在我区的贯彻落实。区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要加强协调、指导,并适时组织检查。加强法治联络员队伍建设,依法治区办要定期组织联络员培训学习,充分发挥这支队伍的积极作用。
11.继续实施法治惠民工程。各镇街道和区直有关单位要在2014年5月30日前向区依法治区办报送法治惠民实事项目及具体的实施方案,并认真抓好落实,年底前要报送办理情况。区依法治区办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督促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