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区直有关单位:

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关于完成2014年度“三赛”有关指标任务的奖励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源城区委办公室

源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1月12日

 

 

 

关于完成2014年度“三赛”有关指标任务的奖励方案

 

为充分调动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做好“三赛”工作的积极性,确保完成全区2014年度“三赛”目标任务,在全市“三赛”考核中取得优异成绩,区委、区政府决定对2014年度完成“三赛”有关指标任务有贡献的镇、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进行特定奖励。制订奖励方案如下:

一、完成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追加任务奖

各镇街道和区工业园管委会在完成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原年度任务的基础上,完成追加任务的,除执行原考核奖励规定外,再给予奖励。其中,完成的追加任务为原年度任务10%(含)至15%的,奖励20万元;完成的追加任务为原年度任务15%(含)至20%的,奖励30万元;完成的追加任务为原年度任务20%(含)以上的,奖励40万元。

二、完成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追加任务奖

1.埔前镇、源南镇、上城街道在完成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原年度任务的基础上,完成追加任务的,除执行原考核奖励规定外,再给予该单位20万元奖励;东埔街道、源西街道、高埔岗街道完成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追加任务的,除执行原有考核奖励规定外,再给予该单位20万元奖励。

2.鉴于区工业园管委会对完成全区“三赛”年度考核任务所起到的重要作用,如我区在全市“三赛”年度考核中完成工业固定资产投资18亿元任务,对区工业园管委会给予40万元奖励。

三、完成工业税收任务奖

对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实行完成工业税收任务奖励。如该单位完成工业税收年度任务,给予20万元奖励。

四、区直有关部门贡献奖

对区发改局、区统计局、区经贸局、区外经贸局等为完成全区“三赛”任务、实现考核排名前移作出贡献的部门进行奖励。如我区在全市“三赛”考核综合排名对比去年前移1位,各奖励10万元;排名前移2位,各奖励20万元;以此类推。

五、本方案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本方案与《关于印发2014年源城区镇街道科学发展主要经济指标考核方案的通知》(源委办发〔2014〕10号)、《关于印发源城区工业园区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办法(修订)的通知》(源委办发〔2014〕11号)不相冲突。

六、本方案由区“三赛”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