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区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金资金管理,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区政府决定成立区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金管理委员会。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主任:李国兴(常务副区长);副主任:吴树民(副区长);成员:吴波(区府办副主任)、叶锦通(区工业园管委会主任)、黎小雄(区中小企业局局长)、曹新华(区财政局局长)、朱柱兴(区经信局局长)、黄小青(区商务局局长)。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区中小企业局),由黎小雄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黄江清(区财政局副局长)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
(据源府办函〔201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