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3日在河源市源城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源城区财政局局长   刘小平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财政部门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和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在各镇街和区直单位的密切配合下,紧紧围绕建设“首善之区、幸福源城”的目标,按照区七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预算计划,大力组织收入,科学安排支出,规范财政管理,圆满完成了各项财政工作任务。财政收入取得了“四个第一、三个翻一番”的喜人成绩,各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财政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丰硕成果。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203,4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9,579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6%,同比增收19,152万元,增长27.2%;转移性收入113,634万元(主要是上级一次性专款收入);上年结余收入189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完成181,6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4,926万元,同比增支38,476万元,增长28.2%;债券转贷还本支出150万元;上解支出6,614万元。  

    收支相抵后,年终结余21,712万元(其中零余额账户额度结转1,514万元、工业园专款结转2亿元、净结余198万元)。

 

    (二)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基金预算总收入完成170,710万元,其中:本级基金预算收入150,73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9,978万元。基金预算总支出完成170,710万元,其中:基金预算支出170,075万元;上解支出635万元。收支相抵后,基金预算实现了收支平衡。

 

    (三)财政工作情况。

    一年来,我们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发挥财政职能,狠抓工作落实,取得了较好成效,主要体现在“四个新”:

 

    1、多渠引水,灵活筹资,经济发展有了新动力。

    2014年是财政筹资促发展取得丰硕成果之年。一年来,区委、区政府抢抓省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的重大机遇,大力推进工业园扩园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求迅速增长,收支矛盾愈发突出。面对资金瓶颈的制约,财政部门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积极配合工业园管委会、发改局、经贸局等部门,争取广发行工业园扩园贷款和省产业园扶持奖励资金,为工业园区发展注入强劲动力;争取省市旅游和城市提质扩容专项资金,推动城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宜居宜业环境;积极筹集资金3亿多元,推进政府“十件实事”、巴伐利亚庄园及一通汽车城等重点项目建设,力促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加大扶持企业力度,建立民营企业“互保池”融资平台,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通过本级预算安排及争取上级补助,扶持企业发展并取得明显成效,2014年全区税收超千万企业达到15家,完成“三赛”任务。

 

    2、凝心聚力,狠抓征管,财政收入再上新台阶。

    2014年是我区财政收入的丰收之年。一年来,财政部门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勇于面对困难,狠抓收入征管,确保应收尽收。经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超额完成了年度财政收入任务和“三赛”任务,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规划的财政收入任务。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96亿元,同比增收1.92亿元,增长27.2%,其中非税收入仅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1.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增量、增速和质量继续在全市各县区中排名第一;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本级税收收入对比“十一五”期末均翻了一番多,取得了“四个第一、三个翻一番”的喜人成绩。

 

    3、牢记宗旨,优化支出,民生建设取得新进展。

    2014年,财政部门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坚持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在保工资、保运转的基础上,不断加大民生投入并加快支出进度,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年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0.6%,民生建设效果显著。

    (1)教育事业持续快速发展。一是新开办了公园西小学和文昌学校小学部,扩建了高莲小学和新江路学校,城区“入学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二是推动埔前镇成功创建省教育强镇,在全市率先实现省级教育强镇全覆盖。三是进一步提高了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全年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支出6,157万元,同比增支1,667万元。四是基本解决教育负债遗留问题,全年消化教育负债300万元,累计消化1.09亿元。五是建成教师进修学校,推进“强师工程”。全年教育支出36,569万元,同比增支6,329万元,增长20.9%,有力促进了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2)社会保障和就业水平不断提高。一是进一步提高了城乡低保、五保供养水平和孤儿养育等六项底线民生补助标准,增幅均高于省平均水平。二是整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提高财政补助标准,增强养老保障能力。三是全面落实创业培训、技能培训、创业扶持和小额贷款贴息等政策,就业水平稳步提高。全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090万元,同比增支6,806万元,增长37.2%,社会保障和就业水平得到不断提高。

    (3)医疗卫生事业加快发展。一是落实基层医疗机构经常性支出差额补助及各项财政专项补助,化解长期债务,基层医疗机构逐步回归公益性质,减轻群众看病负担。二是顺利完成30间标准化农村卫生服务站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三是进一步提高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标准和年报销封顶线,医疗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四是筹集资金搭建食品药品监管平台,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全年医疗卫生支出12,490万元,同比增支1,772万元,增长16.5%,有力推动了医疗卫生事业加快发展。

    (4)强农惠农力度不断加大。全面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及时发放移民到户资金、良种补贴和种粮直补等强农惠农资金,推动高标准农田水利、村村通自来水、中小流域综合治理、森林抚育和生态文明村等项目建设,农村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推进农村新一轮扶贫开发、农村综合改革和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持续改善。全年农林水事务支出14,521万元,同比增支4,610万元,增长46.5%,有力促进了“三农”事业加快发展。 

    (5)文化计生等社会事业加快发展。投入资金1,400多万元,修缮太平古街和李焘故居,建设区图书馆,文化基础设施不断完善。逐步加大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资金投入,计生优质服务水平稳步提高。

    (6)宜居城市建设扎实推进。围绕建设全市“宜居中心”的目标,按照市、区两级政府的决策,共同投入1.2亿元加强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完成七寨湖公园旅游大道建设,改造升级老城区小街小巷和巴登大道,开展养猪场污染防治、东江水环境整治行动,推进环卫保洁以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幸福社区(村居)工作,城区环境不断优化。

    (7)基层组织运转得到较好保障。推动区直单位、镇街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按政策将其所属人员逐步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增强基层事业单位活力;进一步提高了村(居)委会办公经费及其工作人员任职补贴、村级防疫员补贴标准,全年村(居)委会办公经费和人员经费支出2,000多万元,基层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4、深化改革,强化监管,管理水平实现新提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的统一部署,制定财政改革方案,明确改革事项和时间节点,全面推进财政改革,加强财政监管,取得了较好成效。

    (1)预算管理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效果显著。一是强化部门主体责任,及时公开了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强化社会监督。二是完善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继续推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规范零余额账户资金支付管理,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不断加强。三是扩大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公办学校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细化项目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四是全面清理甄别存量政府债务,为规范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风险奠定了基础。五是全面清理整合专项资金,压减部门经费3%用于民生事业,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 

    (2)财政资金监管力度不断加强。一是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制定区直行政事业单位会议费、差旅费管理办法,建立“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季报制度,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专项检查工作,有效降低了行政支出成本。二是加强专项资金监管,按照《河源市财政专项资金动态监控暂行办法》的要求,加强专项资金分配拨付的监控,及时开展专项检查工作,严肃财经纪律。 

    (3)非税收入和国有资产管理不断规范。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实行部门非税收入与支出脱钩,强化票据管理和非税收入清理检查,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制定了《源城区行政、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完成全区行政和企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事业单位及其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进一步规范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4)财政投资评审和政府采购工作成效明显。创新评审模式,试行财政投资建设项目委托中介机构评审,严格执行《源城区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规范项目资金拨付,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年共审结财政投资建设项目314宗,审核工程价值6.13亿元,核减工程价值1.07亿元,核减率为17.46%。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全年共实施政府采购项目89宗,采购金额10,126万元,节约资金956万元,节约率为8.6%。

    (5)会计管理工作取得实效。积极举办最新会计制度、村(居)委会财务管理和财政支农政策培训班,加强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全区会计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充分发挥财政所(结算中心)的监督、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报账管理制度,严把报账审核关,基层财务管理不断加强。

 

    各位代表,2014年我区财政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我区财政收入近年来高增长形成了高基数,财政稳增长压力大;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建设资金需求巨大,资金瓶颈问题非常突出;财政监管存在薄弱环节,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等。对此,我们高度重视,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2015年预算草案

    2015年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区一系列决策部署,按照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稳增长、促发展、保重点、补短板、激活力、增实效,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依法组织收入,确保财政稳定增收;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有保有压,确保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点支出特别是民生支出;坚持依法理财,更加注重推进财政改革,更加注重规范财政管理,努力建设法治财政、民生财政、绿色财政、绩效财政和阳光财政等“五大财政”,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按照区委、区政府确定的全区经济发展目标,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计划安排219,321万元,总支出计划安排219,223万元,结余98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计划。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计划安排174,8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7,495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17,916万元,增长20%;转移性收入57,338万元(含上年结余收入21,712万元);转贷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0,0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计划安排174,7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1,269万元;上解支出3,466万元。收支相抵,结余98万元。

 

    (二)基金预算收支计划。

    基金预算总收入计划安排44,488万元,其中:本级基金预算收入30,1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4,388万元。基金预算总支出计划安排44,488万元,其中:基金预算支出43,853万元,上解支出635万元。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2015年工作重点。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和实施新《预算法》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意义重大。当前,市、区两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经济财税工作,狠抓重点项目建设,随着中兴通讯、巴伐利亚庄园、滨江大道等重点项目的加快推进以及税收征管体制的不断完善,我区经济财税形势总体向好。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所面临的挑战,主要表现在: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正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不确定减收因素较多,给我区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带来了较大压力;当前我区又恰逢处在快速发展期和偿债高峰期,刚性支出迅速增长,财政运行将非常困难;特别是在中央相继提出源头治腐、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国的背景下,新形势对财政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此,财政部门将牢记使命,抢抓机遇,攻坚克难,重点做到“四个坚持,四个着力”:

 

    1、坚持科学发展,着力财源建设,推动城区加快发展。

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谋划,灵活筹资,加快推进巴伐利亚庄园、一通汽车城、公园西商业中心、太阳广场等重点项目建设和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推动城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用足用好省产业园扩能增效资金、中心城区基础设施建设贷款贴息资金和万绿生态旅游产业园扶持资金,加快工业园区和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城区发展后劲。加大扶持企业力度,充分利用好“互保池”融资平台和上级扶持企业政策,扶持企业做强做大。

 

    2、坚持依法聚财,着力组织收入,确保收入稳定增长。

    按照本次人大会议通过的年度收入计划,加强市、区联动,积极协调税务部门,狠抓税收征管,确保应收尽收。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以全面摸清我区家底为契机,盘活城区资源资产,提高经营效益,拓展非税收入增长空间,促进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加大争取省市资金力度,特别是要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积极协调上级财政部门,力争在获得上级补助收入方面实现新突破。

 

    3、坚持民生为本,着力优化支出,切实增进民生福祉。

坚持依法理财,严格执行新《预算法》,科学安排支出,继续压减部门经费3%,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节省财力用于加大民生领域的资金投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改善民生福祉。

    (1)加大教育投入。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振兴初中行动计划,安排6,500万元扩建啸仙中学、高莲小学和开办高新区实验学校,解决外来工子女“入学难”问题。安排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8,100万元,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保障水平。继续消化教育负债,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2)加大社会保障和就业投入。继续提高底线民生补助标准,确保2015年底线民生保障水平达到全国平均水平。推进区福利院升级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推进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老年人应急救助服务和福利院医疗康复服务,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完善创业优惠政策,力促以创业带动就业。

    (3)加大医疗卫生投入。为进一步改善城区医疗卫生条件,安排2,000万元,组建区第二人民医院,新建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巩固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完善多渠道补偿制度,力争全面完成医改任务。建立健全大病统筹机制,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努力解决群众因病致贫问题。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提高群众医疗保障水平。

    (4)加大“三农”投入。全面落实各项强农惠农补贴政策;开展东埔河、埔前河、大简河等河流综合治理工作;推进农田水利、乡村绿化、森林抚育和森林碳汇林等项目建设;支持购买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和渔业、森林保险,红火蚁和松材线虫病防控以及“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努力争取上级资金,推进扶贫开发和农村综合改革,加快“三农”事业发展。

    (5)加大文化计生等事业投入。围绕建设全市“宜居中心”的目标,安排3,200多万元,建设文体中心、太阳广场,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幸福社区(村居),优化城区宜居环境。继续落实好免费孕前健康检查、计生家庭奖励政策,促进优生优育。

    (6)继续提高基层保障水平。提高村委会、居委会办公经费补助标准,分别从6万元、7万元提高到11万元、12万元,保障基层组织正常运转,进一步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4、坚持改革创新,着力强化监管,不断规范财经秩序。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增强源头治腐、深化改革和依法理财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更加注重深化财政改革,更加注重规范财政管理,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1)继续深化预算管理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一是探索研究全口径预算,逐步将政府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二是开展零基预算试点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三是将全区政府债务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积极争取省政府发行的政府债券,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四是进一步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在上年的基础上,扩大公开范围。五是优化升级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将独立编制预算的二级单位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改革范围,推行预算单位财务核算集中监管改革,规范预算单位收支行为。

    (2)加强专项资金监管和基层财务管理。一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全面清理各种结转结余资金,加大财政统筹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加强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强化对预算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严肃财经纪律。三是着重规范基层财务管理,建立农村财务监管平台,推动落实村(居)委会资金使用“双重”公示制度,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3)加强非税收入和国有资产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坚持部门非税收入与支出脱钩,提高财政统筹能力。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国有资产动态管理。

    (4)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和政府采购工作。加快推进财政投资建设项目委托中介机构评审,加强评审科学化建设和评审结果的运用,完善财政投资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电子政府采购平台建设,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5)加强制度建设和普法宣传。按照新《预算法》及上级财税体制改革方案的要求,完善我区财政管理制度,规范资金拨付、使用流程。着力做好新《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提高全区依法理财意识。

    各位代表,2014年,我们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2015年,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务实进取,扎实工作,全面完成财政预算任务,努力为我区建设“首善之区、幸福源城”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