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履行政府法定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法治责任。我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加强统筹、全面推进。区委常委会定期研究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严格落实政府党组会议和常务会议学法制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民法典》《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听取公安、司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汇报3次,调研法治建设工作2次。落实《源城区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方案》,区委、区政府党政领导班子和区直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同时,将决策程序执行情况纳入法治源城考核范围,作为法治建设考评的重要内容。
(二)强化权力监督,坚决依法行政。自觉接受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认真执行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的工作制度,依法执行区人大的决议决定,全年办理区人大代表建议38件、区政协委员提案31件。保障和支持审计等部门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依法对区级财政预算执行进行全覆盖审计,完成其他重点管理工作的审计任务。
(三)加强监督指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执行《广东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组织符合申领执法证条件的工作人员参加网上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将考核合格的人员名单逐级呈报省政府核发《行政执法证》,全年共组织326人参考,其中考试合格208人,通过率63.8%。二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培训。加强集中培训学习,组织全区150名行政执法人员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民法典》、广东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业务知识,提高了执法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三是加强行政执法指导监督。组织社会律师和行政系统内部从事法律相关业务的人员对全区28个单位进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从评查情况来看,案卷质量整体良好,基本达到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处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案卷装订规范的要求。四是加强行政执法公示平台管理。2020年,全区26个行政执法部门在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上共录入行政检查833宗、行政处罚328宗和行政许可11478宗,行政检查和行政许可录入量对比去年均有较大幅度增长。五是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今年以来,全区共备案重大行政处罚31宗,经审查,所报案件均能够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正确。
(四)狠抓制度建设,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遵守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和公布程序,推进审查备案能力建设。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全年收到规范性文件草案21件,经审查后符合规范性文件发文要求的7件,其中部门规范性文件6件,政府规范性文件1件。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程序要求,对已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整理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22件。
(五)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群众权益。积极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妥善地化解了一批行政争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畅通信访渠道,开展信访矛盾化解攻坚专项行动,共受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68宗,办结55宗,办结率为81%,有效化解了一批涉劳资、涉农、涉房地产纠纷等民生突出信访问题,实现“六个不发生”目标。
(六)推进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全面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政府服务“一网通办”加快推进,区行政服务中心大厅进驻行政审批部门32个、服务窗口53个,大厅可受理(办理)行政审批事项746项;综合窗口20个,可办理28个职能部门事项645项。推行“中午不停歇”服务,增设24小时自助政务服务一体机及公安、税务、人社等自助服务终端,为群众和企业办事提供“全天候”服务。二是强化产权保护的法治保障。强化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清理废止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严格规范涉及企业、企业家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案件的执法司法行为,规范涉案财产处置的法律程序,依法慎重决定是否采取相关强制措施。建立诉前联调工作机制,健全商事纠纷非诉讼解决机制,截至目前,区法院受理诉前联调案件5191件,调解成功2550件。三是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积极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执法行动和知识产权执法集中宣传活动,加强市场巡查、稽查执法,集中力量清查打击假冒伪劣和侵权盗版行为,彰显执法力度,扩大社会影响。全年出动执法人员472人次、车辆116车次,巡查辖区经营户345户,立案查处商标侵权类案件43宗,罚没金额约21.6万元。
(七)加强政务公开,提升政府公信力。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继续健全完善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配套制度,妥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80条,电子化率达100%;刊发《源城区人民政府公报》5期,发行总份数1575份,累计发布政府信息65条;政务公开栏累计公开政府信息29条;通过“源城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860条;在河源电视台播出《源城新闻》261期,发布新闻信息1200条。
(八)强化普法宣传,建设法治社会。积极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和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提高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和防范风险的能力。组织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含干部职工)参加网上学法考试,参考人数7617人,参考率98%;平均分99分,优秀率99%。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如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3▪18”综治宣传日等节点开展宣传活动,在学校开展“宪法教育大课堂”等法治教育课142节次等,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虽然我区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重大决策的公众参与面不够广、参与效果不够明显;二是风险评估不够全面,对公共安全方面的评估有所欠缺;三是个别执法人员对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到位;四是部分区直部门和镇(街道)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规范性文件的界定存在偏差;五是个别单位未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则,未按规定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未按规定报送区司法局备案;六是个别单位存在执法案件证据保全或扣押程序不规范、诉权告知有误、适用法律错误等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来,我们将紧紧围绕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进一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把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并将其中的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作为我区所有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环节,探索实行重大行政决策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进一步优化决策听证会代表结构,尽可能地让受决策影响的各方利益主体都参与进来,保证利害关系人在各方代表中的合理占比,并在政府有关规定中予以量化,使参与行政决策的代表能真正代表大多数群众的利益诉求,确保决策体现公众的真实意愿和要求。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坚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法治源城考评工作,及时发现、整改存在问题,实现以考促建。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追究,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加强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督查力度,对各单位实施情况进行情况通报,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
(三)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继续落实取得执法证必须先通过通用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考试的制度,严把执法资格关。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培训,坚持集中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全区每年开展集中培训两次,并要求各执法单位每年自行组织开展集中培训两次以上,重点学习新出台的与行政执法关系密切的法律法规和执法文书、执法技能,进一步提升执法水平。
(四)进一步推动镇(街道)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按照省、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区7个镇(街道)已在《广东省执法队伍管理系统》和《广东省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系统》开设主体账户,行政执法证的考试和申领已进入常态化,镇(街道)人员具备执法资格的人数不断增加。市政府已发布下放镇(街道)的第一批行政执法职权公告,下来,我区将抓紧组建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并做好对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部署、培训、指导和监督,确保权力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
(五)进一步加强规范性审查备案工作。加强集中培训,组织全区相关工作人员学习公文处理办法、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规范等内容,提高办文质量。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及报备程序,在区政府出台规范性文件前,均由区司法局审查把关,未经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得发布施行;政府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出台前须报区司法局审查同意。
中共河源市源城区委员会 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政府
2021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