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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整治养老诈骗 源城区民政局提示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05-18 11: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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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养老诈骗是指假借养老之名实施诈骗、骗取公私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是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老年群体的迫切愿望,是保持国泰民安社会环境的实际举措。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全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议精神,切实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铲除养老诈骗滋生土壤,源城区民政局成立了养老服务领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依托领导小组组建打击整治养老领域诈骗工作专班,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服务领域诈骗专项行动。未经登记开展养老服务的场所通常会以“低价入住”等承诺吸引老年人入住,为老年人提供相关服务,温馨提示广大市民及老年人,未经登记的养老机构存在诸多隐患及风险,请入住合法登记的养老机构,避免上当受骗!

       如果身边发生了养老诈骗行为,及时如实反馈线索,让我们共同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共同建设幸福和谐美丽河源。

       举报电话:0762-3332832(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举报人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利用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受理范围:主要受理养老服务机构(含养老机构以及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诈骗问题

       受理内容:

       1.养老服务机构运营主体、营销方式、收费方式、关联公司以及投资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因经济类犯罪被提起过诉讼,或者被纳入过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黑名单,收取大额预付费,承诺投资回报“炒床位”等情形。

       2.养老服务机构存在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但资金主要用于弥补设施建设资金不足,近三年分支机构、服务网点扩张过快,频繁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注册地,虚假或夸大宣传,有关联公司且存在关联交易等潜在风险隐患问题。

       3.养老服务机构投资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因经济犯罪被提起诉讼、被投诉举报、纳入相关黑名单,养老服务机构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且资金使用不规范,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对象数量超过床位总数,未经登记开展养老服务活动但没有收取大额预付费等情形。

       4.未经登记但开展养老服务活动且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存在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且资不抵债,已经“爆雷"或者引起不良影响或重大舆情等较高风险隐患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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