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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各公共场所疫情防控管理措施的通告
来源:源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11-29 15:2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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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经源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研判,对我办11月27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各公共场所疫情防控管理措施的通告》中的防控措施作如下调整:

  一、将“对进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各公共场所人员要严格查验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调整为“对进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公共场所人员要严格查验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

  二、其他防控措施维持不变。

  上述调整措施于本通告发布之时起实施,后续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对不履行主体责任、拒不执行防疫要求造成疫情传播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源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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