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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交叉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情况
来源: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3-03-02 15: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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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根据省委巡视工作部署和市县巡察工作安排,县区交叉巡察第十七、十八、十九、二十组分别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区水务局)、区供销合作联社、埔前镇及所辖9个村、源南镇及所辖5个村、东埔街道及所辖3个村、源西街道及所辖4个村共8个区管单位、21个村级党组织反馈了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情况。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被巡察单位的分管区领导、区纪委监委和区委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巡察情况反馈会议。现将巡察上述党组织发现的问题摘要公布如下。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到位,指导乡村振兴工作主力军作用发挥不足;对削坡建房隐患整治工作不够重视,排查认定不够精准;工程项目台账管理不到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推进缓慢;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农房改造补助资金未按标准发放。

  区交通运输局党组织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不到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部署不够深入;对项目的论证研究和入库储备工作开展不够及时;涉农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不到位;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织“第一议题”执行情况整改不到位;传达学习中央一号文件不够深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涉农资金执行及管理不够到位,部分涉农资金闲置;涉农项目资金重投入轻管理,未能完全发挥效益;“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执行不够到位;涉农项目工程款拨付不够及时,存在合同纠纷风险。

  区供销合作联社党组织未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传达学习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不到位;未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流于形式,集体决策后执行不到位。

  埔前镇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未充分发挥;资金分配不科学、使用效益欠佳;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严格、监督管理缺失;履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四议两公开”机制执行不到位;村集体经济投资管理不善,产业经营能力不足;固定资产账实不符;资源发包、处置不规范。

  源南镇党委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不够深入;镇党委对乡村振兴工作的全面领导有待进一步加强;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报账资料不完善;撂荒复耕后续监管工作不够到位;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够重视;工程后续监管不到位;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不到位;村监委会监督作用流于形式;财务管理不规范;合同签订程序不规范;应收款追缴不力;部分工程项目施工量与实际不相符。

  东埔街道党工委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有待加强;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涉农资金使用管理不到位;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够充分;村务监督委员会未能发挥应有作用;集体资金管理不规范,债权长期挂账未清理;资产经营管理不善,部分店租应收未收;“三重一大”决策流于形式,会议记录不规范。

  源西街道党工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不够到位;落实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有待加强;落实省委、市委、区委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部署有差距;涉农资金使用不够规范;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够规范;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监督责任落实有待加强;执行财会制度不够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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