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解决广场舞活动引发的噪声扰民问题,引导广场舞健康、有序、规范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河源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河源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门职责分工方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我局起草了《源城区公园广场舞类健身活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公众征求意见,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5年9月11日—2025年9月24日。
二、提交意见方式
各界人士可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邮件标题及信封请注明“《源城区公园广场舞类健身活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
(一)电子邮件:发送至电子邮箱ycq.aw@163.com。
(二)书面信函:请邮寄至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宝源路12号河源市源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邮编:517000。联系电话:0762-3353994。
附件:1.源城区公园广场舞类健身活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pdf
2.关于《源城区公园广场舞类健身活动管理规定》的起草说明.pdf
源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