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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源城区公园广场舞类健身活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来源:河源市源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5-09-11 17:4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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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解决广场舞活动引发的噪声扰民问题,引导广场舞健康、有序、规范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河源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河源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门职责分工方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我局起草了《源城区公园广场舞类健身活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公众征求意见,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5年9月11日—2025年9月24日。

  二、提交意见方式

  各界人士可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邮件标题及信封请注明“《源城区公园广场舞类健身活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

  (一)电子邮件:发送至电子邮箱ycq.aw@163.com。

  (二)书面信函:请邮寄至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宝源路12号河源市源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邮编:517000。联系电话:0762-3353994。

  

  附件:1.源城区公园广场舞类健身活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pdf

                  2.关于《源城区公园广场舞类健身活动管理规定》的起草说明.pdf


  


 源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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