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挖掘源城区历史文化资源,传承好源城区历史文明,弘扬各个历史阶段源城区人民拼搏进取、勇于创新的精神,丰富馆藏档案资源,全面记录好留存好源城区历史,源城区档案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源城区名人档案资料,建立源城区名人档案数据库。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目的
通过系统收集、整理源城区历史及当代名人的档案资料,建立具有地方特色的名人档案资源库,展现我区丰厚的文化底蕴和精神风貌,增加名人档案对地方史志编撰、学术研究、青少年教育等方面的史料支撑、学术深化、教育示范作用,为巩固和拓展社会主义文化阵地、营造健康向上的文化环境、构建文明和谐社会提供坚实的文化支撑。
二、征集范围
历代源城籍(包括老河源县籍及在源城区外长期生活的源城籍人士)或与源城区有紧密关联的各界名人,包括政界、军界、工商界、科学文化界等领域具有重要影响的官员、专家学者、社会贤达、英模先进、体坛名将、文学艺术或其他重要人物,包括但不限于:
(一)历史名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科技、艺术、教育、军事等领域对源城区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历史人物。
(二)当代名人:在国内外各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或影响力,且籍贯、出生地或长期生活工作地在源城区的人士。
(三)社会模范与特殊贡献者:省级以上社会公益、道德模范,通过重大项目投资、公益捐赠、文化交流、应急救援等方式为源城区发展作出突破性、创新性特殊贡献的人士。
(四)乡村振兴人才:对源城区农村发展有显著贡献的生产型、经营型、技能型、服务型人才,在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促进农业科技应用等方面具有突出贡献的先进代表人物。
(五)军人与烈士:担任过团级(含)以上领导职务的军官(含退役军人);亲身参与、经历过某些重大活动、获中央军委英模荣誉称号和其他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著名军人;具有一定影响的革命烈士。
(六)非遗传承人:传承源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民间技艺传承人等。
三、征集内容
(一)个人资料:传记、回忆录、手稿、日记、书信、证书、奖章、照片、录音录像等。
(二)创作成果:文学、艺术、学术作品,发明专利、科研成果、设计图纸等。
(三)媒体报道:报刊、杂志、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名人的宣传报道资料。
(四)其他资料:与名人相关的其他具有历史、文化、研究价值的实物或文献资料。
四、征集方式
(一)自愿捐赠:鼓励个人或团体无偿捐赠档案资料,档案馆颁发捐赠证书并对捐赠者予以表彰。
(二)复制留存:对不愿捐赠原件的,可采用扫描、拍照、转录等方式复制保存,原件退还提供者。
(三)寄存代管:经协商,可将档案资料寄存于区档案馆,由区档案馆提供专业保管服务。
五、征集时间
自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丽芳
联系电话:0762-2220068
地址: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上城街道公园东路1号源城区政府大院B栋源城区档案馆(邮编:517000)。
河源市源城区档案馆
2025年1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