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河源市源城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秩序,维护城市市容环境和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交通运输部等10部门《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7〕109号)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现就全面清理源城区违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6年7月1日零时起,河源市源城区正式试运行河源市中心城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新管理机制。经前期公告确定的符合条件运营企业,按照新管理体制要求开展运营。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24时止,凡在河源市源城区范围内投放运营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必须自行全面清理回收名下所有违规投放、无牌无证、超量投放及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恢复道路原状。清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城市主次干道、人行道、公园广场、公交站点、商业街区、居民小区出入口等公共区域。
三、逾期未自行清理的,由源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公安交管等部门依法采取行政处罚、强制拖移、暂扣车辆等措施,并依法依规将相关失信信息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四、广大市民应当增强安全出行意识,自觉拒绝使用无牌无证、违规投放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鼓励社会各界对违规投放、乱停乱放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特此通告。
河源市源城区交通运输局 河源市源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河源市公安局源城分局
2026年6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