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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城区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来源:源城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12-13 07: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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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

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县级

乡、村级

1

法治宣传教育

法律知识普及服务

法律法规资讯;普法动态资讯;普法讲师团信息等

《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源城区司法局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其他法律服务网

注:有关公开信息可推送或归集至本省级法律服务网。



2

推广法治文化服务

辖区内法治文化阵地信息;法治文化作品、产品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源城区司法局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其他法律服务网

注:有关公开信息可推送或归集至本省级法律服务网。



3

对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评选表彰通知;先进集体和个人申报表(空白表);拟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表彰决定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源城区司法局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其他法律服务网

注:有关公开信息可推送或归集至本省级法律服务网。




4

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服务

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书;不予法律援助决定书;指派通知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源城区司法局

■精准推送


法律援助申请人、受指派的律师事务所或其他组织等



5

法律援助办案人员办案补贴的审核发放

案件补贴审核发放表

自收到公开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源城区司法局

■精准推送


申请人



6

对律师事务所拒绝法律援助机构指派,不安排本所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律师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擅自终止法律援助案件或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的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或行政处罚决定书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源城区司法局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7

人民调解

对有突出贡献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评选表彰通知;先进集体和个人申报表(空白表);拟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表彰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办法》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源城区司法局

■政府网站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其他法律服务网

注:有关公开信息可推送或归集至本省级法律服务网。




8

法律咨询服务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咨询服务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法律咨询服务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司法行政部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其他法律服务网

注:有关公开信息可推送或归集至本省级法律服务网。



9

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信息

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相关规划;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具体地址;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号码;中国法律服务网和各省级法律服务网网址;三大平台提供的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及服务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司法行政部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公开查阅点

■便民服务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其他法律服务网

注:有关公开信息可推送或归集至本省级法律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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