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区直副科以上各单位:

《源城区全面实行湖长制工作方案》已经区委、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源城区委办公室  

源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1122

 

 

源城区全面实行湖长制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行河长制、实施湖长制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湖泊管理保护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明确各方责任、细化实化措施、严格考核问责,以保护水资源、保障水安全、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在全区湖泊全面推行湖长制,为加强湖泊管理、改善湖泊生态环境、维护湖泊健康生命、实现湖泊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为打造具有岭南客家特色的平安绿色生态水系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处理好湖泊管理保护与开发、生态与发展、流域与区域、当前与长远的关系,全面推进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

2.坚持统筹湖泊生态系统治理。加强源头控制,强化联防联控,统筹陆地水域、岸线水体、水量水质、入湖泊河流与湖泊自身等各个要素,坚持科学规划、实化措施,切实增强湖泊管理保护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

3.坚持党政领导和部门协同。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和高位推动、部门分工、齐抓共管的湖泊保护体制,逐个湖泊明确各级湖长,细化实化湖长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严格考核问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4.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