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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源城区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7-28 17:3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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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府〔2023〕24号


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区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源城区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发展改革局反馈。



源城区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2日


源城区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为积极抢抓经济恢复重要窗口期,推动全区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奋力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走在全市前列,现结合实际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市委八届五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市高质量发展现场会和区委八届三次全会有关经济工作部署,突出工业挑大梁、投资稳大盘、消费促升级、农业作贡献,以时不我待的精神状态、务实重干的工作作风,全力以赴拼经济促进高质量发展,确保完成经济发展各项既定目标任务。

  二、坚持制造业当家,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全年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2%以上[区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主抓,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区有关单位配合,以下任务如非特别指明,均需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落实,不再列出]

  (一)做优产业发展平台。

  1.按照“一园多区、多点支撑”布局统筹工业园平台建设,合理布局产业园区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强化园区娱乐、商务、办公等城市功能建设;深入开展产业园区整治提升行动,扎实推进水主题产业园、电子科技信息产业园、低碳产业园等重大平台建设,启动大健康产业园建设。(区工业园管委会主抓,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等有关单位配合)

  2.以区工业园为主体,围绕工业园作为工业发展主战场和高质量发展主阵地、主引擎功能定位,开展基础设施、产城融合、产业能级、营商环境、运营能力“五项提升行动”,高标准建设好我区承接产业有序转移平台。(区工业园管委会、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主抓,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等有关单位配合)

  3.推动园区产业集群发展。巩固推动纺织、玩具、模具、钢铁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做强电子信息制造业,做大食品饮料和水经济产业,加快高性能金属新材料、前沿新材料等产业发展,积极发展客家预制菜产业和生物技术、细胞医疗等健康科技产业。(区工业园管委会、区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主抓)

  4.抢抓市出台《河源市省产业园扩园实施办法(试行)》机遇,推动产业园扩园升级发展,争创省级经济开发区。(区工业园管委会、区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主抓,区发展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等有关单位配合)

  5.健全园区高质量发展及“亩均效益”综合评价机制,实施园区主导产业培育提升计划和园区产值倍增计划,全面提高园区发展效益,推动园区做大做强。支持航嘉河源园区打造成百亿级电子信息产业园。(区工业园管委会、区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主抓,区发展改革局、区统计局、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等有关单位配合)

  (二)推动企业提优升级。

  6.加大企业培育扶持力度。深入实施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程,建立完善重点企业培育库,加大对优质中小企业在融资、人才培育等方面支持力度,加快出台《源城区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落实新上规企业奖励政策,力争2023年推动11家以上企业“小升规”,联腾信息等企业“规升强”;培育壮大主导产业集群的重点龙头企业,助力京东方精电等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区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主抓,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金融局等有关单位配合)

  7.支持企业创新转型,加强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产业创新平台布局建设,鼓励、指导企业申报国家、省级制造创新项目;加快技改创新,推动我区传统产业实施老旧设备更新与智能化改造,力争2023年推动10家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实施数字化转型示范工程,推进企业数字化赋能,力争到2023年底推动6家有条件、有资质的规上工业企业率先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实施数字化转型。(区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主抓,区科技局等有关单位配合)   

  8.加快推进国有土地资源的盘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推动以运通公司为主体的国资平台持续壮大规模,加快建设资产超百亿级的国有集团公司,参与工业园开发建设以及运营管理工作,以市场化方式参与标准厂房建设,依托自身经营优势为产业发展提供融资、法务、财务等商务办公服务,降低园区中小企业综合运营成本。(区工业园管委会、区国资事务中心主抓,区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金融局、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等有关单位配合)

  (三)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9.抢抓市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建设机遇,积极对接省、市承接产业引导目录、产业转移重点项目库,制定我区重点承接产业清单和重点目标企业清单,制定招商数据库和招商地图,明确招商引资目标区域、目标产业、目标项目和目标企业。(区招商局主抓,区工业园管委会、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等有关单位配合)

  10.瞄准国内外500强、行业100强、独角兽企业和瞪羚企业,围绕电子信息、水经济、先进材料等主导产业集群举办精准招商对接会,主动到深圳、广州、东莞等重点地区开展招商推介活动,2023年区主要领导组团赴珠三角招商不少于15次、走访珠三角目标企业不少于80家,分管招商工作区领导每年不少于30次、走访珠三角目标企业不少于250家;2023年全区争取引进亿元以上制造业项目15个以上。(区招商局主抓,区工业园管委会、区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等有关单位配合)

  11.持续完善招商引资体制机制,严格落实“一把手”招商机制建设,制定实施招商引资考评体系和激励机制,建立常态化招商引资信息跟踪机制和重大招商项目全流程跟踪服务机制,完善奖励措施、服务保障等产业发展政策体系。(区招商局主抓,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等有关单位配合)

  三、加快发展现代高效农业,推动全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长8%以上[区农业农村局主抓,区有关单位配合,以下任务均需各镇(街道)落实,不再列出]

  (四)抓好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

  12.着力改善农田设施条件,配套建设农田水利灌溉、温室大棚等设施,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提档升级,持续推进撂荒耕地复耕复种,打造优质水稻连片示范基地,确保粮食生产面积稳定在2.86万亩,粮食产量稳定在1.14万吨以上。(区农业农村局主抓,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等有关单位配合)

  13.贯彻落实“菜篮子”区长负责制,全力抓好蔬菜、水果、茶叶生产,实现面积和产量稳中有增;强化农业产业基地建设,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种植、规模化生产,切实提高稳产保供能力。(区农业农村局主抓)

  (五)培育壮大现代高效农业。

  14.落实农业产业园建设责任制,聚焦蔬果、畜禽等主导产业发展,高质量推进畜禽产业园、蔬菜产业园(扩容提质)2个省级农业产业园建设,全面提升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水平。加快建设农产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构建连接生产、加工、流通各环节的仓储保鲜冷链物流网络。继续谋划推进省级农业产业园和预制菜产业园申报工作。(区农业农村局主抓,区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等有关单位配合)

  15.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支持兆华种业等骨干企业开展规模化精深加工,延长农业产业链,提高农产品附加值。落实优势特色农业产业提档升级奖补措施,培优培强农业龙头企业,2023年力争新增市级以上重点农业龙头企业3家,市级以上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营业收入达27亿元以上。(区农业农村局主抓,区财政局等有关单位配合)

  16.加快传统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小而精、小而美”高效都市农业,擦亮“源城蔬菜”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深入推进“一镇一业”“一村一品”建设,培育发展小坑土鸡、坪围鳜鱼等特色农产品,用好双头“双创”电商创业园等电商平台,推动更多优质特色农产品走进湾区市场。(区农业农村局主抓,区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等有关单位配合)

  17.推动“农业+”多业态融合发展,加快打造埔前两个“五村连片”、源西“岭南首第”等乡村振兴示范点,发展观光农业、精品民宿、林下经济等新兴业态,扎实推进农业与民宿旅游、休闲康养、观光体验等深度融合,增强农业发展新动能。(区农业农村局主抓,区科技局、区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等有关单位配合)

  (六)探索谋划碳汇开发建设。

  18.加大碳汇项目开发力度,大力推动林业碳普惠项目开发申报,支持优先开发符合条件的碳汇项目,经备案的项目减排量进入碳市场进行交易,依托碳排放权交易平台,加快培育成熟项目进入市场交易;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碳汇项目入库,通过碳汇产品价值实现,探索“两山”转化新路径。(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主抓,区发展改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金融局、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区国资事务中心等有关单位配合)

  19.开展全区森林植被碳储量摸底调查,依托我区现有的林业碳汇资源,采取多种方式积极探索和稳步推进林业碳汇项目筹备开发,对公益林和商品林中的乔林木、疏林开展森林经营碳汇项目开发,对现有规划造林地开展新造林碳汇项目开发,对国家储备林、天然林(或天然次生林)开展碳汇项目研究和开发。(区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主抓,区发展改革局、区金融局、区国资事务中心等有关单位配合)

  四、推动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推动全年建筑业总产值增长10%以上[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主抓,区有关单位配合,以下任务均需各镇(街道)落实,不再列出]

  (七)推动建筑业提质发展。

  20.落实《关于加快河源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河源市建筑业企业奖励政策实施细则》《河源市建筑业骨干企业评选和奖励办法》,支持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主抓,区财政局等有关单位配合)

  21.实施本地建筑业企业培育计划,制定重点扶持企业名录,对名录企业开展定期联系和服务指导,促进满足条件的企业加快提升资质等级、拓展资质种类,提高企业自身竞争力和承接业务能力。(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主抓,区财政局等有关单位配合)

  22.鼓励本地有实力的建筑业企业积极参与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的投标,引导和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优先选择本地建筑业企业承建施工项目,鼓励外地企业施工项目优先选择本地具有“专业承包+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参与项目施工,进一步提高我区建筑业总产值总量。(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主抓,区工业园管委会、区教育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城管综合执法局、区国资事务中心等有关单位配合)

  (八)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健康发展。

  23.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用足用好保交楼专项借款,并适当提高权重,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有序。(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主抓,区财政局、区金融局等有关单位配合)

  24.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做好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支持,满足保障性住房需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主抓,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等有关单位配合)

  五、积极扩大有效投资,推动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以上[区发展改革局主抓,区有关单位配合,以下任务均需各镇(街道)落实,不再列出]

  (九)完善项目推进机制。

  25.落实亿元以上项目专项服务行动,建立健全区领导挂钩联系重大项目制度,压实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单位、要素保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属地政府等“五方责任”,推动项目建设提速提质提效,力争2023年45个重点项目完成投资45.7亿元。(区发展改革局主抓,区工业园管委会、区教育局、区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市公安局源城分局、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源城供电局、区公路事务中心等有关单位配合)

  26.充分发挥“1+3+N”重大项目联动机制作用,健全重点项目和纳统项目定期监测和协调调度机制,强化项目调度管理,全面提高项目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效率,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协调、破解项目存在的瓶颈问题,切实保障项目用工、用林、用地等需求,全力推动新引进项目早动工、在建项目早竣工、新投产项目尽快达产。(区发展改革局主抓,区工业园管委会、区教育局、区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区统计局、市公安局源城分局、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源城供电局、区公路事务中心等有关单位配合)

  27.参照市建立“自画像”工作机制和预警提醒工作机制,每季度对预计无法按既定计划开工、年度投资计划完成率低于当年剩余建设周期进度比例5个百分点的新建重点项目,以及年度投资计划完成率低于时序进度比例5个百分点的续建重点项目进行预警提醒,督促相关镇(街道)、部门及时解决项目堵点问题。(区发展改革局主抓,区工业园管委会、区教育局、区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市公安局源城分局、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源城供电局、区公路事务中心、区国资事务中心等有关单位配合)

  28.建立区重点建设项目“亮灯”管理制度,按照项目年度目标任务要求,每月督促提醒、每季亮灯督导,顺利完成时间节点目标任务要求的项目亮“绿灯”;未完成时间节点目标任务要求的项目亮“黄灯”;连续两次亮“黄灯”的项目直接转亮“红灯”。对连续两次亮红灯的项目责任单位进行约谈,并将亮灯情况纳入单位年度重点项目建设考评。(区发展改革局主抓,区工业园管委会、区教育局、区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市公安局源城分局、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源城供电局、区公路事务中心、区国资事务中心等有关单位配合)

  29.集中力量推动华润怡宝华南河源生产基地、水主题产业园、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二期等一批投资体量大、事关经济增长、增进民生福祉、有利长远发展的项目加快建设,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区发展改革局主抓,区工业园管委会、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区国资事务中心等有关单位配合)

  30.围绕制造业、兜住民生底线和生态红线、用足用活上级政策红利,常态化、高质量推进项目谋划储备,做实做细项目前期工作,努力构建重大项目建设接替有序、滚动实施新局面。持续优化投资结构,2023年全区工业投资和技改投资分别增长62%和35%以上,力争将工业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比例稳步提升至20%以上。(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主抓,区教育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区统计局、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等有关单位配合)

  (十)拓宽项目建设融资渠道。

  31.建立重大项目资金保障协调机制,积极争取并统筹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央预算内投资、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制造业中长期贷款等各类政策资金,集中支持具备条件的重大项目快建设、早投产,尽快发挥投资效益。(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主抓,区金融局等有关单位配合)

  32.全力做好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加大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持,区财政安排不少于2000万元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充分保障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需求。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纳入省、市重大项目清单,争取更多的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持。(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局主抓)

  33.搭建政银企信息对接工作平台,引导推动银行机构加大与重点项目的对接,加大金融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力度,创新项目金融服务产品,破解项目融资难题。(区金融局主抓,区发展改革局等有关单位配合)

  34.发挥重大项目牵引和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提高社会资本参与基本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建设的便利程度,常态化推介对民间资本有吸引力的项目,为民间资本提供优质投资方向。引导民间投资参与盘活我区国有存量资产,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引导社会资本更多投向有利于国计民生领域,形成扩大投资规模、优化投资结构的合力。(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主抓,区国资事务中心、区工商联等有关单位配合)

  六、全面释放消费潜力,推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以上[区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主抓,区有关单位配合,以下任务均需各镇(街道)落实,不再列出]

  (十一)紧抓汽车家电成品油等重点行业促消费。

  35.持续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继续落实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优化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站)投资建设运营模式,逐步推动实现所有具备条件的小区和经营性停车场充电设施全覆盖。(区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主抓,区城管综合执法局、区税务局、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等有关单位配合)

  36.积极开展汽车促销活动,组织筹办汽车下乡促销活动,宣传发动企业积极参加市举办的各类汽车展销活动,推动汽车消费持续回暖。(区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主抓,区委宣传部、区城管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源城分局、区税务局等有关单位配合)

  37.推动实施进一步促进家电消费专项行动方案,组织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省、市专项资金,持续配合市举办家电消费季、新品展销、家电下乡等各类专题消费促进活动。(区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主抓,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等有关单位配合)

  38.围绕空调、电视机、洗衣机、冰箱、电脑、手机、电饭煲、热水器等全品类家电产品和电子消费品,组织开展新一轮家电“以旧换新”活动,满足居民的家电消费升级需求。(区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主抓,区委宣传部等有关单位配合)

  39.鼓励指导本地石油企业不定期推出满减优惠、限时优惠等促销活动,吸引更多消费者到油站进行加油和日用品消费。(区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主抓,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局等有关单位配合)

  (十二)全面促进吃穿类等日常用品消费复苏回升。

  40.实施“个转企、小上限”工程,支持商贸企业上限,对区内商场超市、电子产品销售、新能源汽车销售、电商平台企业进行深入摸底,建立重点支持企业清单,力争全年培育上限商贸企业18家以上。及时跟进协调市级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奖励资金请拨工作,持续壮大商贸市场主体。(区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主抓,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等有关单位配合)

  41.打好“消费政策+消费券+消费活动”组合拳,充分发挥省级示范特色步行街(商圈)示范带动作用,以中秋、国庆等节假日为契机,重点组织商贸、住宿、餐饮、旅游业企业和商超开展促销活动,结合国家、省、市政策积极开展各类消费券发放活动,进一步释放居民消费潜力。(区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主抓,区财政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有关单位配合)

  42.持续改善消费环境,做强做优以中山大道、越王大道为主的传统商圈,谋划推进大同路、环鳄湖等新型文创主题商圈,优化城市消费空间;最大限度放开零售业、餐饮业夜间、闲时外摆管制,合理设置限时、夜间停车等临时占用道路的机动车泊位,拓宽城市消费空间。(区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区城管综合执法局主抓,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源城分局、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等有关单位配合)

  43.鼓励工会经费促进消费,鼓励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大中型企业工会统筹工会经费,用于购买文化、体育等服务,购买对象以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为主。(区总工会主抓)

  (十三)提振文旅体消费。

  44.围绕打造河源南部文旅“入户大堂”,持续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加快全域旅游大数据平台建设和游客集散中心建成运营,支持客天下、春沐源旅游小镇分别创建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区以及上村村红色文化馆创建国家3A级旅游景区。(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主抓,区农业农村局等有关单位配合)

  45.举办文旅体主题特色活动,通过举办客家文化旅游周、繁花音乐季、温泉节、徒步节等文旅体主题特色活动以及各类有影响力的体育赛事、演艺活动,推广文旅消费惠民卡,拉动美食、非遗、特色文创消费。(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主抓)

  46.加大品牌和线路推广力度,线上线下宣传齐发力,打造更多“一晚两天”“两晚三天”经典旅游线路和红色文化、乡村休闲经典线路,打造和推广研学旅游知名品牌、“源·味”美食品牌等新品牌。(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主抓)

  (十四)充分挖掘“一老一小”消费新热点

  47.积极发展银发经济,推动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推动康养集聚区建设,推动老年用品进家庭、社区、机构和园区,促进养老服务消费。(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主抓,区发展改革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区国资事务中心等有关单位配合)

  48.发展多种形式的托育服务,推动建设一批方便可及、价格可接受、质量有保障的托育服务机构。(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主抓)

  七、推动对外经济稳中提质,推动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3%[区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主抓,区有关单位配合,以下任务均需各镇(街道)落实,不再列出]

  (十五)促进外资稳存量扩增量。

  49.进一步梳理意向或已签约外资项目,紧盯重点外资企业项目,加强跟踪对接,力争早到资、多到资。(区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主抓,区招商局等有关单位配合)

  50.利用好各级稳外资政策,鼓励外资企业利润转增资或加大投资生产,合理引导外资投向,促进更多的外资投向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等领域,培育发展外资新增长点。(区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主抓,区招商局等有关单位配合)

  51.以申报省级经济开发区为重要抓手,引导园区抢抓珠三角产业转移重大机遇,加大外资项目招引力度,主动承接“双区”产业延伸、企业转移,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引进一批外资大项目、好项目。(区招商局主抓,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等有关单位配合)

  (十六)促进外贸稳规模优结构。

  52.强化外贸企业服务,深化税务、海关部门合作,持续优化出口退税流程,助力出口大户增资扩产、抢占先机,充分利用省实施“五外联动”组合拳政策机遇,组织企业参加广交会、进博会、“粤贸全球”等线上线下展会,促进外贸行业平稳健康发展。(区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主抓,区税务局等有关单位配合)

  53.抢抓中国(河源)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契机,加快跨境电商产业园建设,大力引进培育一批电商行业龙头企业,打造跨境电商产业链和生态圈。(区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区工业园管委会主抓,区招商局等有关单位配合)

  54.强化政策资金扶持,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支持外贸稳增长各项措施,积极争取国家、省、市稳外贸资金支持,研究出台源城区稳外贸配套支持政策,持续做好暖企纾困工作,支持外贸企业发展壮大。(区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主抓,区财政局等有关单位配合)

  (十七)促进外包增体量提质量。

  55.积极组织我区服务外包企业参加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粤港澳大湾区服务贸易大会,帮助企业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区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主抓)

  56.支持本地服务外包企业与境外客户签订合同,对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积极争取中央、省、市资金支持。(区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主抓)

  八、强化全方位保障,支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区有关单位依职责分工抓好落实,以下任务均需各镇(街道)落实,不再列出]

  (十八)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57.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营造公有、非公经济,以及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持续抓好数字政府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跨部门“一件事”办理和“省内通办”“市内通办”改革等,不断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推动我区营商环境持续改善。(区发展改革局主抓,区市场监管局、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有关单位配合)

  58.积极配合市开展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省级试点建设,推进要素市场运行监管,在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市场化配置关键环节上取得积极成效。(区委改革办、区发展改革局主抓,区科技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区金融局、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等有关单位配合)

  (十九)加大助企纾困力度。

  59.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各项惠企政策措施,加快出台鼓励工业投资、人才引进培育等配套政策,为全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推动线上惠企政策直达申报, 让企业“应享尽享”。改革资金兑付方式,由“企业找政策”向“政策找企业”转变,对于支持标准明确、支持名单固定的政策条款,推行“免申即享”,提高政策执行效率,让企业“无操作、零成本、高效率”享受政策红利。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严厉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行为,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金融局、区税务局等有关单位依职责抓好落实)

  60.加大企业服务力度,提升企业服务能力,以企业发展需求为导向,将工作重心迅速从“保运行”向“促发展”转变,积极组织企业开展招项目、抢订单、拓市场等活动,坚定企业发展信心,全面激发企业发展活力。(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招商局等有关单位依职责抓好落实)

  61.落实市新一轮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全力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继续落实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政策;鼓励大型企业和平台机构发布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采购清单。(区财政局主抓,区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区金融局等有关单位配合)

  (二十)强化要素保障。

  62.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尽力统筹安排财政资金支持主导产业、重大项目、重大平台、特色企业做大做强,积极争取国家、省、市各类专项资金、债券资金、金融工具的支持,持续优化本级财政支出,统筹支持全区高质量发展。(区财政局主抓,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等有关单位配合)

  63.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强化政银企合作,鼓励金融机构推广用好支农支小、普惠小微贷款、科技信贷等各项金融支持政策,推动全年信贷总量合理增长,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合理下降;完善上市后备企业梯队机制,支持企业通过上市、发债等途径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区金融局主抓,区发展改革局、区科技局、区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有关单位配合)

  64.加大科技支持力度,实施新一轮高企倍增计划、树标提质行动计划,鼓励企业与双区高校、科研院所、研究机构全面对接,力争2023年全区高企存量达73家以上;建立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库,力争2023年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企业总量达到60家;加快涉农科创平台建设,为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区科技局主抓,区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区农业农村局等有关单位配合)

  65.加大人才支持力度,大力推进人才强区战略,深入实施“雁归源”“候鸟汇源”人才行动,办好“源智于人·城贵于才”系列招才引智活动,吸引国内外各类优秀人才向本地文化、医疗、金融等领域和产业集聚;健全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推动教育、医疗人才政策落地落实。(区委组织部主抓,区教育局、区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区金融局等有关单位配合)

  66.加大自然资源保障力度,争取省、市土地政策倾斜和“额外性”林地指标,强化重大项目用地保障,推进点状供地,加大产业发展用地政策支持。持续开展产业园区用地整治提升行动,全面完成3年时间整治提升存量产业用地1322亩的目标任务。(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区工业园管委会、区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区农业农村局主抓)

  67.加大政策对接力度,用足用好省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支持北部生态发展区高质量发展、推动产业有序转移等众多利好政策,加大政策研究和向上对接争取力度,实现政策红利效应最大化。(区委改革办、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区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等有关单位依职责抓好落实)

  九、保持就业、价格稳定,确保经济发展安全[区有关单位依职责分工抓好落实,以下任务均需各镇(街道)落实,不再列出]

  (二十一)保持就业稳定。

  68.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持续开展“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服务,分时间节点有序组织开展各类线上线下招聘活动,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持续扩大就业容量,稳步提升居民收入,力争2023年完成城镇新增就业3500人以上,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主抓,区发展改革局、区农业农村局等有关单位配合)

  69.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完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实行常态化、制度化的岗前培训、转岗培训和在职培训,推进“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规范化、标准化、品牌化发展。(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主抓)

  (二十二)保持市场价格稳定。

  70.统筹推进居民生活物资保供稳价工作,强化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监测工作,健全价格调控机制,完善落实粮油、猪肉、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储备调节机制,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累计涨幅控制在3%以内;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足额发放补贴,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区发展改革局、区市场监管局主抓,区民政局、区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区农业农村局等有关单位配合)

  十、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健全工作落实推进机制,抓紧对本地区、本领域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推动再落实,层层传导压力,细化落实举措,加强跟踪调度,坚持项目化、清单化、节点化推进。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坚持“快、准、实”的工作推进标准,把《若干措施》与已出台的各项稳经济、稳市场主体、稳预期政策措施结合起来,以强有力的执行推动一体贯彻实施、快速高效落实,持续放大政策组合叠加效应,确保政策措施精准直达企业、强力护航项目、高效赋能产业。

  (三)加强督办问效。区府办督查室结合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督查工作,加强对《若干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办,扎实推动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加快促进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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