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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源城区政府系统2025年市、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源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05-27 10:4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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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源府办〔2025〕10号


  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源城区政府系统2025年市、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源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15日

    

源城区政府系统2025年市、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市委八届九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区委八届七次全会暨区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2025年市、区两会部署安排,切实做好全区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任务分工

  (一)根据《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市两会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区政府承办市八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35件(主办件2件、协办件33件),其中主办件分别由上城街道办、区交通运输局牵头办理;承办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提案10件(主办件1件、会办件9件),其中主办件由区城管综合执法局牵头办理。(分工详见附件)。

  (二)今年区两会期间代表委员共提出建议提案84件(建议50件、提案34件),其中交由政府系统承办79件(建议48件、提案31件)。按照建议提案内容和各单位职能职责,区政府办公室会同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有关工作机构将政府系统承办的建议提案交由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和区各有关单位办理。

  二、办理时限

  各承办单位要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和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有关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要求,按时高质完成办理任务。

  (一)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时限。我区主办件(第20250020号、第20250050号),分别由区交通运输局、上城街道办牵头办理,综合市、区有关单位意见后,于7月3日前将答复代拟稿报区政府办公室,经区政府审定后,以区政府名义于7月11日前将建议的办理意见书面答复领衔代表。我区协办件,由区牵头单位综合区有关单位意见后,于6月3日前将答复代拟稿报区政府办公室,经区政府审定后,以区政府名义于6月11日前将会办意见报市主办单位。

  (二)市政协提案办理时限。我区主办件(提案号20250075),由区城管综合执法局牵头办理,由区牵头单位综合市、区有关单位意见后,于6月30日前将答复代拟稿报区政府办公室,经区政府审定后,以区政府名义于7月15日前将提案的办理意见书面答复领衔委员。我区协办件,由区牵头单位综合区有关单位意见后,于6月13日前将答复代拟稿报区政府办公室,经区政府审定后,以区政府名义于6月20日前将会办意见报市主办单位。
    (三)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时限。区协办单位应于7月20日前将建议的会办意见送达主办单位,主办单位应于8月10日前将建议的办理意见书面答复领衔代表。对代表反馈意见为“不满意”的,主办单位应重新办理,并于11月10日前再次答复领衔代表。
    (四)区政协提案办理时限。会办单位应于7月20日前将提案的会办意见送达主办单位,主办单位应于8月10日前将提案的办理意见书面答复提案人。对提案人反馈意见为“不满意”的,主办单位应重新办理。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办理责任。各承办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38”具体安排,全面落实区委八届七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扛起办理责任,拿出务实举措,严谨细致办好建议提案,切实将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中。各承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牵头统筹办理工作,科学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时间节点,建立“一把手”统筹抓总、分管领导主责推进、承办部门具体落实、办公室全程协调的工作机制,构建分工明确、协作高效的责任链条,有力保障办理工作规范的有序开展。

  (二)强化协商联动,增强工作合力。各承办单位要把沟通协商作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办理前主动对接代表委员,摸清诉求;办理中邀请代表委员参与调研座谈,共商解决办法;办理后及时反馈结果并征求意见,确保事事有回应。特别是对具有广泛代表性、社会关注度高、办理过程复杂且牵涉领域众多的建议提案,要着力强化沟通协商力度,建立健全跨部门协同机制,统筹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办理措施切实落地见效,切实提高建议提案办理质量和效率。

  (三)规范办复程序,提高办理效率。各承办单位要深入推进办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深入开展专题调研,严格按照规范格式办理答复,并在复文首页右上角标注办复类别和公开情况。答复要有针对性,直奔主题,文字精炼、表述准确,避免以工作情况介绍代替答复意见。代表、提案者如对答复提出不同意见,承办单位要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并在建议提案办理规定时间内再次答复。同时,各承办单位要及时将书面答复与《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反馈表》分别抄送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区政协提案法制委和区政府办公室(建议提案组)。

  (四)加强跟踪督办,确保取得实效。各承办单位要全力推进办理工作闭环管理,及时组织开展“回头看”,认真总结办理经验。代表建议办理总结请于10月15日前报送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区政府办公室(建议提案组);提案办理总结请于办理期限截止后20天内报送区政协提案法制委、区政府办公室(建议提案组)。区政府办公室将会同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有关工作机构加强建议提案办理检查督办工作,切实推动各承办单位办理水平稳步提升,将代表委员的智慧结晶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务实举措,助力加快建设绿色崛起现代化枢纽城区。


  附件:1.2025年承办市八届人大六次会议建议分工表
                  2.2025年承办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提案分工表
                  3.2025年政府系统承办区九届人大七次会议建议分工表
                  4.2025年政府系统承办区政协九届六次会议提案分工表

             5.建议办理情况反馈表

             6.提案办理情况反馈表

             7.代表建议答复函格式

             8.政协提案答复函格式

  附件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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