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机构:
为贯彻落实“双减”政策,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持续规范校外培训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度源城区校外培训机构年检工作的通知》(源教〔2024〕114号)要求,我局于2024年7月至9月期间,对全区证照齐全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检查。现将2023年度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2023年度,应参加年检的校外培训机构有108所,其中年检优秀11所、合格85所、不合格5所、未参加年检7所。(详见附件)
各校外培训机构务必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的规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办法》(粤教策[2018]8号)和《非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办法》(粤教策[2018]7号)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自觉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以年检为契机,对照标准,规范办学,不断完善内部管理,进一步提高办学质量和服务水平,为我区教育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河源市源城区教育局
2024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