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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城区信访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源城区信访局
发布时间:2026-02-04 16:5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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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源城区信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源城区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在不断提高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推进信访工作高效有序开展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现将本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举措和成效

  (一)深化思想认识,筑牢法治建设根基。坚持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开展常态化学习活动,通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班子会议、干部自学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促使全体干部职工更加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把理论学习成效转化为做好本职工作、推动信访工作发展的实际成效,真正做到学懂、弄通、做实。将法治理论学习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组织召开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班,引导全局干部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并就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交流自身学习心得体会,进一步提高干部的法治理论水平和法治素养。

  (二)依法履行职责,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市委“138”具体安排,严格按照信访工作法治化“五个法治化”“四个到位”要求,聚焦“权责明、底数清、依法办、秩序好、群众满意”的目标,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和法治化“路线图”,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化解信访矛盾纠纷,做到群众的每一项诉求都有人办理,群众的每一项诉求都依法推进。2025年,全区信访事项总量同比下降22.17%,城乡建设、市场监管、劳动和社会保障等热点领域信访数量普遍下降,信访形势总体平稳向好,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持续提升。

  1.强化源头治理,推进预防法治化。一是创新工作机制。建立“来访速调”工作机制,严格遵循“访调衔接、以调促解、应调尽调、能调快调”的原则,对适宜调解的信访事项,在充分尊重来访群众意愿、征得群众同意后,第一时间启动调解工作程序,推动群众诉求快速分流、责任单位迅速响应、矛盾纠纷及时化解。目前,适用调解的信访事项基本实现15分钟内进入调解程序、30分钟内责任单位到场处置,响应时效较此前大幅提升,通过调解方式化解信访矛盾纠纷的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二是加强分析研判。坚持把分析研判作为信访工作的前置环节和关键抓手,充分发挥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统筹协调作用,常态化召开信访工作联席会议,聚焦当前信访工作中的突出矛盾、薄弱环节与风险隐患,全面研判当前信访工作形势,研究针对性解决举措和下一步工作推进方案。全年共召开信访工作联席会议10次,为靶向破解信访难题、提升工作质效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落实领导包案。制定《2025年度源城区群众诉求重点案件处置化解工作方案》,在全区范围内梳理出75宗重点案件,逐一明确包案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坚持“一案一策、多措并举”,通过实地调研、接访下访等方式,加大重点案件处置化解力度,推动案件实体化解或取得阶段性成效。2025年,区领导深入基层接访群众41批108人次,面对面倾听群众诉求,耐心宣讲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深挖症结、因案施策,有效将人员吸附在当地。

  2.聚焦质效提升,推进受理办理法治化。一是严格落实首办责任。明确“首办单位责任一经明确、不得推诿,只要涉及本单位1%的职能范畴就要一跟到底”“对于疑难复杂信访事项涉及多个部门的,由牵头责任单位统筹指挥调度”“协办单位与主办单位负有相同责任,在问责上不分主次、一律同责”等工作责任,以刚性制度破解信访件“往返跑”难题,提升办理效率。二是抓牢案件办理质量。扎实开展信访业务规范化评查,建立健全信访事项前置审核机制,构建覆盖受理、办理、办结全流程、全链条的审核监管体系,对所有拟提交办结的信访案件实行前置审核,经审核确认案件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处理意见合理合规后,再按照既定程序上报,切实提升信访案件办理的精准性、规范性和实效性。今年以来,全系统纳入信访途径办理的申诉求决类初次信访事项一次性化解率100%、在全市排名第一。三是强化法律支撑。坚持以法治思维引领信访工作,聘请专业律师团队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将法律审核嵌入信访工作全流程、各环节。对涉及信访工作的重大政策、规范性文件、合同协议以及疑难复杂信访事项处置等关键领域进行法律审核,由法律顾问从法律依据、程序合规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精准出具合法性、可行性法律意见,确保信访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规范推进。

  3.严格督查督办,推进监督追责法治化。一是强化一线督导。选派10名信访督查员到区群众信访诉求综合服务中心参与接访工作,并分赴各镇(街道)、区直有关单位开展信访督查20次,跟踪推进重点信访事项化解、重点人员稳控措施落实等关键工作。二是拧紧责任链条。认真履行信访部门“三项建议”职责,积极开展风险提示、源头督办等工作。对临近办理期限的信访事项进行动态跟踪、督促提醒,确保在期限内及时受理、按期办结;针对重点信访人员和群体,实施点对点精准提醒,督促属地和相关责任单位落实化解稳控责任,持续强化压力传导,推动各项工作从严从细、做实做深。全年累计发出工作提醒函、建议函39份。

  4.紧盯重要节点,推进维护秩序法治化。紧紧围绕“三个不发生”目标,在重要敏感时期周密部署、严密组织,全面落实信访安全保障各项工作措施。一方面,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强化值班值守,严格执行信息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确保应急响应及时高效;另一方面,常态化安排区党政领导下沉区群众信访诉求综合服务中心坐班接访,直面群众诉求、现场协调推进,推动重点信访事项化解和重点人员稳控。在全国“两会”及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等重点时期,全区信访保障工作平稳有序,未发生重大涉访风险事件,有力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筑牢安全稳定防线。

  (三)健全公开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建立完善单位内部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各环节工作流程,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切实提升政务公开质量,推动政务公开体系更加完整科学、运行更加有序高效。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系统梳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举措、成效亮点与下一步计划,形成详实的年度工作报告,按规定时限在区政府官方网站公开发布,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二、2025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带头学法用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局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积极领学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推动形成“领导干部带头学、全体干部主动学”的浓厚氛围,不断增强全局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二)狠抓工作落实,推动法治落地见效。全面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常态化述法,开展“述法+评议”工作,层层压实法治建设责任,有力推动法治建设任务落实。将法治政府建设与信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牵头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重点任务。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践行“四下基层”优良作风,常态化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接访下访活动,面对面倾听群众诉求,按照“三到位一处理”工作要求依法依规处理信访事项,积极化解矛盾风险。全年多次组织现场处置信访事项,均成功劝导当事人合理表达诉求,有效维护全区社会安全稳定。

  (三)加强法治宣传,推动信访“双向规范”。组织对全局宣传阵地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核查信访接待大厅、机关走廊等区域宣传栏内容时效性与外观完整性,针对内容过时、脏污破损、版式陈旧等问题建立整改台账,牵头完成7块宣传栏的全面更新升级。更新内容聚焦法治化需求,重点张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信访流程图、信访事项受理办理法治化关键环节流程图等内容,进一步提升信访干部依法受理、办理信访事项的能力水平,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引导群众依法依规信访、理性表达诉求,全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信访工作环境。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存在的不足

  一是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信访难题的能力尚需加强。在日常信访案件办理中,个别单位对群众信访诉求缺乏深挖根源的决心和彻底化解的实招,未从法律政策层面厘清权责、找准症结,部分案件调处工作未能充分赢得群众理解认同,未切实做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运用法治手段化解矛盾的效能未充分发挥。

  二是社会力量参与信访矛盾多元化解的机制仍不健全。在引导律师、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等专业力量有序、有效参与信访化解方面,尚缺乏常态化、制度化的平台和渠道,社会协同共治的潜力尚未充分释放,社会力量参与的空间仍需进一步拓展。

  三是法治宣传的覆盖面与针对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宣传内容与群众实际需求的契合度不高,未能精准对接不同群体的法治认知水平与信访引导需求,导致部分群众对《信访工作条例》等法规的理解停留在“知晓”层面,部分群众依法维权、理性表达的意识仍需加强。

  (二)原因分析

  一是思想认识深度不足部分责任单位及工作人员未将法治理念贯穿工作始终,对“法治是信访工作的根本遵循”认识不深刻,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化解工作主动性不够强,解决问题的力度不够大,服务意识有待提高。

  二是协同机制建设滞后。未对社会力量的参与范围、参与形式、工作内容等进行明确规定,缺乏制度支撑,难以形成常态化协作模式。

  三是普法宣传调研不够。对群众普法需求的调研不够系统,未“分群体、分场景”进行需求研判,宣传内容多以“通用式”法规条文为主,未能有效将法律语言转化为群众语言,普法工作的实效性有待加强。

  四、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强化实践导向,推动矛盾实质化解。定期组织信访干部开展法治专题学习,通过专题讲座和培训班等形式,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政策解读、实操技能等重点内容,不断夯实巩固法治思想基础,增强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方式破解信访难题的意识与能力。对疑难复杂信访案件,实行“一案一策一专班”,组织力量深入剖析症结,制定针对性化解方案,全力推动问题实体化解。

  (二)构建工作机制,激活社会力量参与。持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研究制定社会力量参与信访工作的实施细则,明确律师、社会工作者等主体的职责范围、服务流程与保障措施,搭建规范高效的协作枢纽。深化运用“来访速调”工作机制,广泛动员律师等法律专业力量参与矛盾调解,积极引入心理咨询、社会工作等专业资源,形成化解合力,努力培育一支善做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和群众工作的专业队伍。

  (三)推进精准普法,提升法治宣传实效。向来访群众开展普法需求调研,精准掌握社区居民、农村群众、新业态从业者等不同群体对信访法规的认知程度和学习需求,针对不同群体的认知特点与实际诉求,精准投放宣传内容,推动普法宣传从“单向灌输”向“双向互动”转变,切实增强群众依法信访的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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