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特向社会公开源城区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个部分组成,内容涵盖源城区政府201611日至12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源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yc.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源城区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河源市源城区公园东路1号区府大院A208室,邮编:517000,电话:0762-3333817)。

一、概述

一年来,源城区政府紧紧围绕省、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机制建设,完善政府网站服务功能,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2015年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yc.gov.cn/)改版以来,切实加强了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版块建设,重点围绕财政信息、审批改革、住房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征地和房屋征收补偿、教育信息、医疗卫生、民政信息、扶贫信息、生产安全、价格和收费、文化机构等13个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建设。并于2016年开通了源城发布官方微信公众号。同时,不断推广使用源城区信息公开目录系统(http://xxgk.gdyc.gov.cn/),目前全区已有20个部门、7个镇街在信息公开目录系统中公开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源城区政府主要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源城区人民政府公报》、政务公开栏、报刊、电视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源城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6年区政府门户网站累计发布政府信息265条,电子化率达100%。其中,区政府规章文件类信息28条,规划计划类信息3条,业务工作类信息33条,统计数据类信息19条,财政预决算类信息134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28条,其它类信息20条。

(二)《源城区人民政府公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6年《源城区人民政府公报》共刊发6期,发布政府信息53条。其中区委、区政府文件信息13条,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文件信息21条,政务动态信息16条,政务信息3条,全文电子化率100%

(三)政务公开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一年来,区政府通过政务公开栏累计公开政府信息28条。

(四)通过报刊、电视、微信等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一是通过《河源日报》、《河源晚报》等媒体发布源城区政府新闻信息400多条;二是在河源电视台播出《源城新闻》261期,发布1500多条新闻信息。三是在微信源城发布公众号发布信息901多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2016年,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未收到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区法制办办理的与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案件情况如下:

(一)行政复议案件0宗。

(二)行政诉讼案件0宗。

五、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本年度未产生依申请公开费用支出。

六、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6年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问题与不足,例如出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不及时、不全面、信息量较少、公开渠道比较狭窄等问题。针对上述的一些问题,区政府将采取以下措施加快改进:一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区政府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难点问题,确保政府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二是继续完善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努力探索信息公开的新路子,因地制宜选取形式多样的信息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三是加大政府信息宣传和发布力度,重点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宣传和发布工作。大力推进财政信息(三公经费公开)、住房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医疗卫生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发布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提高政府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