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乐向我局提出申请,表示其被河源市潮丰源进出口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602MA4UJ7F26G)冒名登记为法定代表人、股东,请求撤销河源市潮丰源进出口有限公司在2015年10月27日办理的设立登记。
涉案市场主体登记信息:“企业名称:河源市潮丰源进出口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602MA4UJ7F26G;法定代表人:李永乐;股东:李永乐、罗雪琳;监事:罗雪琳;住所:河源市区建设大道以南华达街东边德润东方银座B栋304号;企业注册号:441602000032239;成立时间:2015年10月27日”。
经核查,河源市潮丰源进出口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15日被吊销营业执照,相关市场主体和人员无法联系。
涉案市场主体涉嫌虚假登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可以撤销市场主体登记。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45日。相关市场主体及其利害关系人在公示期内没有提出异议的,我局将依法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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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源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