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22日,我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依法对位于河源市粤赣高速公路白岭头公园拆迁安置点D区西起第一排第11卡的河源兵速运输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现场发现经营场所墙角堆放一批“壳牌”机油,河源兵速运输有限公司现场提供了该批机油的签收单,收件方信息是“李生”(等通知放货)。经鉴定,该批机油涉嫌假冒“壳牌”注册商标专用权产品,我局执法人员对上述产品采取扣押措施。
我局执法人员已多次联系当事人“李生”,因当事人至今未到我局接受询问调查处理,现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规定进行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请上述涉案物品所有权人持有效证件到河源市源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河源市源城区公园西路14号,电话:0762-3339296)接受询问调查处理,逾期本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上述物品。
特此公告
河源市源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