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改范围
本次规划修改范围为《河源市源城区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内GD-J管理单、GD-K01街区、GX-H04街区、GX-F03-01地块及GD-N01-08地块,总用地面积为143.42公顷。
二、修改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019年)
(二)《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 (2013年)
(三)《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2006年)
(四)《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2011年)
(五)《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指引》 (2004年)
(六)《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 (自然资发[2023]43号)
(七)《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评估及编制工作的通知》 (粤自然资函[2023]207号)
(八)《河源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九)《河源市中心城区消防专项规划(2016-2030年)》
(十)《河源市源城区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现行控制性详细规划))
(十一)其他相关规划、法律、法规及条例
三、修改思路及主要修改内容
(一)修改思路
1.GD-J管理单元、GD-N01-08地块、GX-H04街区:基于片区发展需求,为完善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及应急管理能力建设,提高片区公共服务水平,本次规划修改在GD-J管理单元内新增一处消防救援站;为优化电力设施布局,保障变电站的实施建设,本次规划修改将规划110KV赤岭站调整至GX-H04街区。
2.GD-K01街区、GX-F03-01地块:鉴于当前园区企业扩容需求迫切,而现有产业用地供应不足,本次规划修改对GD-K01街区及GX-F03-01地块的用地布局进行优化调整,以增强产业发展承载能力,为城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空间保障。
(二)主要修改内容
1.用地性质、面积及地块编码:
GD-J管理单元:将GD-J04-01地块部分用地修改为消防用地(U31),地块编码顺排为GD-J04-07,用地面积为6809平方米;GD-J04-01地块用地面积减少至61137平方米,其他地块用地性质、面积及地块编码保持不变。
GD-K01街区:将GD-K01-04地块部分用地与GD-K01-01、GD-K01-02、GD-K01-03地块进行整合,地块编码沿用GD-K01-01,用地性质修改为一类工业用地(M1),用地面积为18985平方米;GD-K01-04地块用地面积减少至28296平方米,其他地块用地性质、面积及地块编码保持不变。
GX-H04街区:将GX-H04-03地块部分用地修改为供电用地(U12),地块编码顺排为GX-H04-04,用地面积为7103平方米;GX-H04-03地块用地面积减少至96378平方米,其他地块用地性质、面积及地块编码保持不变。
GX-F03-01地块:用地性质修改为一类工业用地(M1),用地面积与地块编码保持不变
GD-N01-08地块:用地性质修改为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与地块编码保持不变。
2.规划控制指标:
结合用地性质及实际使用需求,合理调整相应控制指标(详见规划修改前后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控制指标具体包括: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和配套设施等。
四、修改分析影响
(一)规划人口
根据修改方案,本次规划修改后较修改前规划人口减少约0.2万人。
(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
规划修改后规划人口有所减少,因此本次规划修改不会增加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等公共管理服务设施的服务承载压力,对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无影响。
(三)市政公用设施
规划修改后给水、污水、雨水、电力、电信、燃气预测量变化较小,对现有规划市政管网影响较小,无需调整市政管网。
《〈河源市源城区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GD-J管理单元、GD-K01街区、GX-H04街区、GX-F03-01地块、GD-N01-08地块规划修改方案》批后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