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区直各单位,龙岭工业园管委会,区内有关企业:
为加强科技人才管理,加快建成“特色明显、重点突出、国内领先”的科技人才队伍,根据《关于印发源城区企事业单位优秀科技人才培养暂行实施办法的通知》(源委办发〔2015〕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1年度优秀科技人才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1月15日前按文件要求,将纸质材料(一式四份)提交评审办(设在源城区科技局)。
二、工作要求
1.请各有关单位做好文件学习和宣传工作,积极鼓励广大科技工作者申报。
2.请各有关单位做好申报人员材料的初审工作,按(源委办发〔2015〕4号)文件要求提供附件(在企业工作的申报人员还需要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以上提供资料必须真实可靠。
3.申报的企事业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将按文件规定进行处理。
4.当年被评为优秀科技人才的同志,需撰写年度工作总结,并于次年11月底前交区科技局评审办,以此作为下年度评选优秀科技人才的重要参考依据。
附件:《中共源城区委办公室 源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源城区企事业单位优秀科技人才培养补助暂行实施办法的通知》
联系人:朱健峰 电话:3333827
邮 箱:867004951@qq.com
地 址:区科技局二楼办公室
源城区企业事业单位科技人才评审办公室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