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规定,为切实做好不可移动文物“四有”工作,我局开展源城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工作,通过多方收集资料和多次现场踏勘调研,围绕文物本体,现场研究、确认、调整、修正不可移动文物“两线”的位置和范围,经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形成《源城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名单(第一批)》(附件1)、《源城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图(第一批)》(附件2)。拟将源城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根据有关规定,现公开征询公众意见。
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公示期限:2023年2月8日—2月17日
联系方式:
1.信函反馈意见邮寄至源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联 系人:吴妃苑,联系电话:0762-3312918。
3.反馈意见人请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附件:
附件1:源城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范围和控制地带名单(共24处).docx
附件2:源城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图纸(共24处).pdf
源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