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房屋市政工程、高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刻汲取香港大埔宏福苑“11·26”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冬春季节消防安全工作,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印发《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广东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火灾教训切实加强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粤消安办〔2025〕47号)要求,针对辖区内房屋市政工程、高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问题,特制定了《源城区房屋市政工程、高层住宅小区重点领域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源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源城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源城区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2月1日
源城区房屋市政工程、高层住宅小区重点领域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刻汲取香港大埔宏福苑“11·26”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冬春季节消防安全工作,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根据《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广东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火灾教训切实加强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粤消安办〔2025〕47号)要求,针对房屋市政工程、高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问题,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刻吸取香港大埔宏福苑“11·26”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紧盯房屋市政工程、高层住宅小区等重点领域,深化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时间
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
三、工作对象
(一)在建、停工的房屋市政工程。
(二)含建筑高度超27米楼宇且已进驻物业管理公司的住宅小区(简称“高层住宅小区”)。
四、工作举措
(一)召开约谈提醒会,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2025年12月15日前完成)。
组织各镇街、辖区房屋市政工程相关责任单位、高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主要负责人员召开约谈提醒会,提醒各单位要深刻汲取香港大埔宏福苑“11·26”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冬春季节消防安全工作,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区安委办、区消安委办、区建安委办)
(二)通过广泛宣传、警示教育等手段,切实提高消防安全意识(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一是各镇街联合物业管理公司开展一次高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宣传“敲门”行动,上门入户开展消防知识宣讲,提示火灾风险和消防安全常识、电动自行车火灾风险危害发动居民群众持续开展“三清三关”(清走道、清阳台、清厨房,关火源、关电源、关气源)活动,确保消除家庭住宅火灾隐患。二是针对“消防安全宣传月”中尚未开展消防应急救援演练的房屋市政工程和高层住宅小区,区住建局和各镇街负责督促相关责任单位确保方案实施期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应急救援演练,并在建筑公共区域,特别是工地宿舍、宣传栏,住宅小区的电梯间、楼梯口、公告栏等醒目区域张贴消防宣传海报(模板见附件1),形成浓厚消防宣传氛围,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演练指导。三是各房屋市政工程、高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要结合火灾案例开展以案说法,通过工地、业主微信群推送典型火灾案例,借助建筑楼宇视频等载体滚动播发火灾警示片,提升建筑工人和居民消防安全意识。(责任单位:各镇街、区住建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各相关单位)
(三)压实各方责任,开展自查自纠自整治(2025年12月15日前完成)。
一是压实建筑工地、高层住宅小区企业主体责任。各房屋市政工程、高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要立即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改,集中整改一批消防安全隐患。二是压实各部门主体责任。区住建局要对辖区内限额以上房屋市政工程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区城管执法局要对辖区内住宅小区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区消防救援大队要对各项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三是压实各镇街主体责任。各镇街要对辖区内限额以下房屋市政工程、住宅小区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责任单位:各镇街、有关部门、建筑工地相关责任单位、物业管理公司)
(四)开展拉网式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建立项目隐患清单(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分别成立建筑工地、各镇街联合检查组(检查组成员详见附件4),建筑工地联合检查组负责对辖区内所有限额以上房屋市政工地进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各镇街联合检查组负责对属地所有限额以下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高层住宅小区进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一是聚焦正在进行外墙改造施工的高层民用建筑。重点排查整治:新装外墙保温系统是否采用易燃可燃材料;是否使用竹(木)脚手架、非阻燃型密目式安全网等已禁止使用的材料、工艺和设备;是否未按规定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擅自施工等。二是聚焦正在进行内部装修改造的高层民用建筑。重点排查整治:涉及动火作业的限额以下小型工程是否按规定进行备案管理,且落实现场管控措施;设施设备维修、拆除等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是否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以及易燃可燃物品;人员密集场所在营业期间是否进行动火作业等。三是聚焦高层民用建筑的消防设施设备。重点排查整治: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否存在无水或压力不足等问题;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是否安装且能正常使用;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是否能正常关闭或完整性损坏等。四是聚焦高层民用建筑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重点排查整治:是否及时清理建筑外立面与裙房等附属建筑连接处的易燃可燃杂物;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存在被封闭、堵塞、占用的现象;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违规充电;建筑内电气线路是否存在老化裸露、私搭乱接等现象;是否存在原有外墙保温系统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未及时修复等现象;是否按规定落实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单位管理责任等。(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各镇街)
(五)分类施策、大力整治,实行安全隐患销号管理(2026年1月31日前完成)。
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求相关责任单位立行立改,无法立即整改到位的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并明确整改期限,实行安全隐患整改销号管理,对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直至清零。(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各镇街)
(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回头看”抽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2026年2月25日前完成)。
针对各类出现频次较多、反复出现的消防安全顽疾,在完成安全隐患清零后,持续开展“回头看”专项检查,推动隐患整改从“治标”向“治本”深化,巩固整治成效,防止问题反弹。(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各镇街)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源城区房屋市政工程、高层住宅小区重点领域火灾防控工作专班,组长为区政府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常务副组长为区政府建设领域分管领导,副组长为区应急管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城管综合执法局、区消防救援大队主要领导,成员为各镇街分管领导。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由肖志诚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工作由区住建局人防和消防工程管理股统筹开展。各镇街、建筑工地、物业小区要确立消防安全主要领导负责制,确保政策措施传达到位、人员配置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二)强化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形式,广泛宣传建筑工地、高层住宅小区重点领域火灾防控工作的政策、进展和成效,推广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鼓励群众参与,畅通举报渠道,加强社会监督。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镇街、各房屋市政工程、高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要高度重视火灾防控工作行动,确保取得实效。建筑工地、物业管理公司于12月15日前报送自查自纠情况;区住建局质安站、物维中心、各镇街每月15日前报送工作情况,2026年2月28日前报送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