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我区特困供养人员护理制度,根据《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我市特困供养人员护理标准的通知》(河府〔2018〕46号)、《河源市民政局河源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河源市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河民【2018】105号)、《河源市民政局转发广东省民政厅关于明确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规定,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源城区特困供养人员照料人员照料护理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如有意见,请于12月4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至我局。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ycmzbgs@126.com。
二、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真到0762-3186266。
附件:源城区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源城区民政局
2019年11月28日
本征集意见结果反馈:http://www.gdyc.gov.cn/zmhd/jgfk/content/post_2968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