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规定,由于与新颁布实施的上位法冲突,我局拟废止《关于规范市区养犬管理的通告》规范性文件,现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2年3月12日-2022年4月12日。
二、提交意见方式
各界人士可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邮件标题及信封请注明“废止《关于规范市区养犬管理的通告》规范性文件的意见”。
(一)电子邮件:发送至电子邮箱ycq.aw@163.com。
(二)书面信函:请邮寄至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宝源路12号源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综合执法股收,邮编:517000。联系电话:0762-3353986。
附件:源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加强市区养犬管理的通告.pdf
河源市源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3月11日
本征集结果反馈:http://www.gdyc.gov.cn/zmhd/jgfk/content/post_4920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