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六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教基〔2022〕21号)及河源市教育局、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河源市民政局、河源市财政局、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广东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河教〔2022〕92号)的文件精神,引导和扶持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开展公益性、普惠性的学前教育,建立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公益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结合我区学前教育发展实际,我局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六个部门联合制定《源城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工作细则(征求意见稿)》,现依据相关程序,公开向公众征求意见,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2年10月25日至2022年11月2日。
二、提交意见途径
(一)书面信函请寄至:河源市源城区公园路18号(河源市源城区教育局),邮编517000。
(二)联系电话:0762-3312632,电子邮箱:hyyctyb@126.com。
(三)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沟通。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源城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工作细则(征求意见稿)》.docx
河源市源城区教育局
2022年10月25日
本征集意见结果反馈:http://www.gdyc.gov.cn/zmhd/jgfk/content/post_5219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