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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源城区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来源:源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05-27 10:4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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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府办〔2025〕9号


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源城区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反映。



源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14日



源城区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区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减少或避免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河源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修订)》《河源市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2024年全区地质灾害概况及防治情况

  (一)地质灾害概况

  截至2025年4月30日,全区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3处,受威胁人口295人,潜在经济损失2381万元(详见附件)。其中威胁100人以上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2处,受威胁人口222人,潜在经济损失1585万元。

  (二)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

  1.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及培训。开展地质灾害培训、演练活动,业务水平和预警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2.做好地质灾害汛期值班和巡查。各自然资源所均已制定并执行汛期值班制度,登记地质灾害灾情信息。

  3.做好地质灾害调查、核查。认真组织开展全区重要地质灾害风险点、隐患点核查工作,建立健全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数据库。

  4.做好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管理。做好源西街道黄子洞村下围村小组崩塌隐患点治理项目工程、源西街道光明社区大坑崩塌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项目。

  二、2025年地质灾害趋势分析

  (一)2025年天气气候趋势预测

  预计2025年我区气象灾害主要表现为前旱后涝,阶段性与局地性气象灾害较为突出,“龙舟水”期间总降水量较常年略偏重。

  气温和降雨预测:2025年3-11月,全区大部地区气温偏高0.5~1℃,降水偏多1~2成,可能出现暴雨;春季(3-5月),气温偏高0.2~0.5℃,降水偏多1~2成;夏季(6-8月),气温偏高0.5℃左右,降水偏少1~2成;秋季(9-11月),气温略偏高0.1~0.5℃,降水偏多1成左右。

  暴雨灾害预测:汛期内我区暴雨日数较正常略偏多,降水集中期及台风可能带来极端强降水,出现局部性洪涝灾害和地质灾害。

  龙舟水预测:龙舟水属偏重年景,降雨量较常年偏多1~2成。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2025年降雨、台风趋势预测,结合近年来全区地质灾害发生情况及全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特征,预计2025年全区地质灾害类型仍然以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为主,地质灾害的数量、规模及危害总体上与常年持平。具体预测如下:

  1.地质灾害易发、频发期。崩塌、滑坡、泥石流易发、频发期与集中降水期基本一致,一般出现在3-9月,可能形成群发性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是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1-2月及10-12月枯水期,应注意防范地面塌陷地质灾害。

  2.地质灾害主导、诱发因素。削坡建房、公路开挖及采矿活动等破坏地质环境的工程建设活动仍然是地质灾害主导因素。长时间强降雨或暴雨、地震、山塘水库蓄排水是地质灾害诱发因素。当连续降水达到150毫米(长时间降雨)或日降水达到80毫米以上(暴雨)时,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可能性较大;当连续降水达到200毫米(长时间强降雨)或日降水达到150毫米以上(大暴雨)时,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的可能性极大。

  三、2025年度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降雨量主要集中在汛期(4-10月),尤其是5-6月是强降雨集中期,是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易发期;7-9月受台风气候影响,可能有暴雨或大暴雨等强降雨天气,台风期间也是地质灾害的易发期;常年小地震频发,对地质环境破坏较大,可能发生崩塌、滑坡、地面沉降、地裂缝等次生地质灾害,地震期间也是地质灾害的易发期。因此,我区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包括汛期、台风期间及地震期间。

  四、重要地质灾害预防区、地段、隐患点

  根据地质灾害成灾规律,结合我区地质环境条件及人类工程活动强度,我区2025年度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段包括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削坡建房现象严重的村镇居民点。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区工业园管委会以及区直各主管部门应根据各辖区、各系统地质灾害隐患情况,加强对重要地段、隐患点地质灾害隐患的防范。

  (一)重点预防区

  我区西北部花岗岩风化土层覆盖区为崩塌、滑坡重点预防区。

  (二)重点预防隐患点

  主要为地质环境破坏严重的矿区及受地质灾害威胁严重的村镇居民点等,主要分布在源南镇、东埔街道、源西街道、高埔岗街道等镇(街道)。

  (三)重点预防地段

  境内新建或在建的交通道路、铁路等开挖、回填地段,新丰江等水库河流库岸边坡地带居民点分布区为崩塌、滑坡、泥石流重点预防地段。

  五、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治灾害责任

  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区有关单位要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及早全面部署2025年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明确具体负责人,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任务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各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区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周密部署,靠前指挥,快速反应,积极应对。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必须按照防灾责任制的要求,制定应急防灾预案,落实所在地区、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的责任,并明确专人负责。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工作,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人武、发展改革、教育、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农业农村、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公安、供电等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组织做好辖区或各管理行业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监测、治理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加强动态巡查,夯实防灾基础

  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区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辖区本系统内地质灾害隐患风险的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全面落实动态巡查工作。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管理工作,动态更新地质灾害隐患点数据库信息,对纳入数据库管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均要制定发放“两卡一预案”、竖立警示牌、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点周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行业部门要完善本系统地质灾害风险点工作台账,并制定年度治理计划,落实治理措施,及时消除隐患风险。

  (三)加强监测预警,落实值班值守

  自然资源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根据上级自然资源、气象部门提供的地质灾害气象信息特别是强降雨过程的地质灾害实时预报,做好辖区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切实做到早预警、早准备、早撤离。对发生地质灾害灾情险情或社会热点关注的事件,自然资源部门应迅速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开展调查,编制应急调查报告。要严格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发生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地质灾害或者出现重大以上险情,必须在接到信息的30分钟内电话上报,1小时内书面形式速报,并及时续报抢险救灾进展和灾情险情变化。

  (四)加强工程监管,严控削坡建设

  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区工业园管委会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三同时”制度,严格依法监督建设活动,发现违法行为应及时制止和查处,督促整改,从源头上严控人为新增地质灾害隐患。

  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要统筹做好农村住房集中建设工作,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及有关要求,做好地质灾害风险评估工作,避开地质灾害危险区和地质灾害易发点,科学确定农村住房集中建设选址,并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集中力量对辖区内削坡地段重点开展排查。针对工程建设削坡产生的地质灾害安全隐患,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法责令施工单位立即停止削坡行为,督促项目工程建设单位聘请有资质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机构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应当要求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并依法予以监督。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深入开展削坡建房风险排查整治工作,消除或有效降低削坡建房风险。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核实施中,结合村庄安全和防灾减灾要求,在灾害影响范围和安全防护范围,提出预防和应对地质灾害的措施,为农村建设工作提供科学依据;进一步加强削坡建房的用地管理和对违法用地的查处,从源头上遏制新增削坡建房风险点。农业农村部门在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中,积极配合农村削坡建房避险搬迁工作,重点推进农村住房集中建设工作。

  (五)加大资金投入,持续推进隐患治理

  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区工业园管委会要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资金投入力度,为地质灾害调查、评估、监测、搬迁、治理、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及信息平台体系建设等提供必需的工作经费,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工作有序开展。同时多方筹集资金,加快本地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与治理工作,因自然作用形成的地质灾害的治理,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要积极做好申报立项,争取上级财政防治资金;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分别由业主单位、行业管理单位承担治理和监管责任。

  (六)加强宣传培训,普及防灾知识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以“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等,采取举办培训班、媒体播报、发放宣传材料、现场讲解防灾避灾知识等多种方式,加强法规政策和防灾减灾科普知识的宣传普及,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防灾避险的意识和能力。加强业务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人员有效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技能。加强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尤其对威胁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组织开展受威胁对象参与的应急避险演练。

  六、地质灾害监测预防及应急处置

  根据《河源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重点工作分工方案》和《河源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求,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自然资源、人武、发展改革、教育、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农业农村、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公安、供电等有关部门应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属地负责”原则,切实加强对本辖区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综合治理与应急管理工作,要配备人员和必要的交通、通信、抢险救灾等地质灾害应急装备,落实人员经费,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区有关单位要抓紧修订、完善辖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应急响应工作方案。对于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要制定单点地质灾害防灾避险预案,并向社会公布。抓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重大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应及时启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出现紧急险情,属地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应采取果断措施,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转移避让,并保障临时避灾群众的基本生活条件。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分工,做好相应的应急工作,根据需要组织开展应急排危除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力争实现全区“零伤亡”目标。


  附件:1.源城区2025年地质灾害隐患点情况一览表

             2.责任单位工作职责清单

                  附件1-2.docx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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