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国民经济运行的方针、政策,拟定工业、商贸方面的地方性、综合性经济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监测、分析国民经济运行态势,调节国民经济日常运行;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分析和发布经济信息。
(二)拟订和组织实施地方性的产业政策,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指导产业结构调整,提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调整方案;联系工商领域社会中介组织,并指导其开展工作。
(三)拟订地方性的行业规划,制定地方性行业规章并组织实施;对纺织、冶金、有色金属、电子、机械、民用爆破器材以及商品流通(含餐饮服务、特种商品、拍卖业、生猪屠宰业、酒业专卖)等实施行业管理。
(四)指导工商企业投资和商业银行贷款的方向,进行项目的审批、登记备案和监督;拟订工商领域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并进行监督;研究提出国有企业向外商转让资产、股权、经营权以及相关的兼并、承包、租赁工作的有关政策并实施监督。
(五)拟订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重要商品的供求状况;编制和实施关系国计民生和大宗、重点工业品以及原材料的进出口计划;协调外贸货运;负责蚕丝绸协调工作。
(六)负责宏观管理和指导各种经济成分的企业,规范企业行为规则;负责国有企业的改革与发展,拟订国有企业的改革政策和企业体制改革方案,推进现代化企业制度的建立,指导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拟订组建和发展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参与指导企业直接融资工作;指导国有企业的管理、扭亏和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组织管理企业内部的法律顾问工作;指导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七)拟订监督企业国有资产营运过程的政策和措施;对区属资产经营公司和授权经营企业集团国有资产经营实施监督管理。
(八)指导企业技术进步、技术创新、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机电设备招标工作;指导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指导工业、商贸企业生产质量管理工作。
(九)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节能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配合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全区节能监察计划、标准、限额、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依法对区重点用能单位,商业和社会用能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承办区政府和市经济贸易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区经贸局设有办公室、投资科技股、经济运行股、贸易市场股、节能监察中心,并下属肉食稽查队。
二、编制人员情况
区经贸局现有总人数79人,包括离退休31人、在职人员49人、下属肉食稽查队25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9人。
第二部分 2015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情况说明:2015年度财政收入预算总计615.10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2015年度财政支出预算总计615.1 0万元
(一)按科目划分
2015年财政支出预算,一般公共服务392.3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07.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52万元。
(二)按用途划分
2015年基本支出预算528.10万元,占全年预算总额85.86%;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268.37万元,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2.79万元,3.公用经费36.94万元.
2015项目支出87万元,占全年预算总额14.14%。主要是:1.招商引资全年工作经费60万元,2.质量强区工作经费5万元,3.病死猪处理工作经费10万元,4.企业遗留问题处理经费5万元,5.企业综合数据采集工作经费2万元,6.节能减排工作经费5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1、2015年本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总额8.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1.4万元,主要是有关业务指导来人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7万元(主要用于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车辆运行费用)。
2、.2014年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总额10万元,2015年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总额8.4万元,对比,2015年“三公”经费减少了1.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减少1.6万元,公务用车费无增减。
第三部分 2015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附件:一、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2015年部门预算支出计划表
三、2015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明细表
四、2015年部门预算支出明细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五、2015年部门预算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六、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