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源城区人社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源城区人社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及区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组织实施本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贯彻落实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贯彻执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统筹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统筹办法,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
(五)负责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六)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拟订企业工资指导线和最低工资标准,对企业工资分配实施宏观调控。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指导人才管理和开发工作,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负责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的编制下达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和教育培训工作,贯彻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综合管理,组织实施公务员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区政府奖励表彰制度,做好政府奖励、表彰协调工作,承办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领导人员职务任免的审核、呈报及办理工作。
(十)负责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推选工作,负责股以下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因公出国赴港澳的政治审查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三)负责对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指导和协调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承办政府间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协定合作项目的实施工作。
(十四)承办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以及纳入编制范围的下属单位预算。下属单位具体包括:河源市源城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源城区劳动监察大队、河源市源城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河源市源城区人力资源培训中心、河源市源城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河源市源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二)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局本部股室共12个,分别是办公室、公务员管理办公室(副科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工资福利与退休管理股、社会保险管理股、劳动监察股、劳动关系股、财务管理与监督股、调解仲裁办公室、就业促进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培训与技能教育管理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编制105名,其中行政编制33名,事业编制共72名,后勤2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25人,临聘人员10人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151.98万元,比上年增加143.61万元,增长14.24%,主要原因是:一是根据相关政策调增工资;二是调整了日常公用经费标准。支出预算1151.98万元,比上年增加143.61万元,增长14.24%,主要原因是:一是根据相关政策调增工资;二是调整了日常公用经费标准。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7.22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9.32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接待费7.9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8.84万元,比上年增加3.56万元,增长6.4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调整了日常公用经费标准。其中:办公经费12万元、印刷费5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1.10万元、邮电费2.50、差旅费3万元、租赁费1万元、工会经费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60万元、公务接待费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万元、维修(护)费1.6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5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5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执法执勤用车 1 辆、其他车辆1辆,2017年预计购置0辆、报废0辆。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7年,我局的主要工作目标有:全面梳理和优化支出流程,健全预算编制和执行相适应制度;突出重点,认真抓好重点项目支出,在合法依规、安全可靠的前提下及时高效地做好支出工作,力争2017年整体支出目标达到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三)非税收入:指除税收和政府债务收入以外,由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国家权力、政府信誉、国有资源(资产)所有者权益等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收益、彩票公益金收入、特许经营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政府收入的利息收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