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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源城区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4-07 11:0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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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源城区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食品安全监管股、各监管所: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督检查工作,源城区局制定《2021年源城区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源市源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25日

2021年源城区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决定》《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及食品相关产品抽样工作规范用语的通知》(粤市监食生〔2019〕922号)及《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格监管团队“下沉两级”工作制度(试行)》(粤食药监办法〔2017〕3 号)等要求,区局制定2021年源城区食品生产环节(包括普通食品、特殊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全省市场监管部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市、县(区)级市场监管部门根据事权划分,按照风险分级要求,制定出科学的监督检查工作计划,运用“双随机”工作机制,对全区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含特殊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下简称食品小作坊)实施监督检查,督促食品生产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二、检查对象

    全区取得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及取得登记证的食品小作坊为2021年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对象,分为重点检查对象和一般检查对象,2021年重点检查对象包括:

    (一)特殊食品生产企业;

    (二)婴童用餐饮具生产企业;

    (三)年产值两千万元以上的较大型食品生产企业;

    (四)食品添加剂、饮料生产企业;

    (五)肉制品、米面淀粉制品生产加工单位;

    (六)花生油、腐竹、酒类生产加工小作坊;

    (七)上一年度监督抽检不合格的食品生产单位;

    (八)各级监管部门认为应重点监管的其他食品生产单位。

    三、检查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3号)《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有关表格的通知》(食药监食监一〔2016〕58 号)和《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组织对全区获证食品、保健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以及食品小作坊开展监督检查,并分别使用《广东省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广东省保健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表(试行)》、《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检查表》和《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检查表》记录监督检查情况。

    四、检查方式及频次

    为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实现监管重心下移、监管视野前移,本工作计划的监督检查方式包括日常检查、“双随机”抽查、专项监督检查。

    特殊食品生产企业由市局负责监督检查,原则上每家企业1年不少于3次检查;区局各监管所对其他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对重点监管对象一年内不少于2次现场监督检查,一年内必须做到检查项目全覆盖;对一般监管对象一年内不少于1次全项目的现场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在三个月内必须进行一次复查。区局食品监管股主要采用指导方式对其他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开展监督检查。

    年度检查期间,区局可根据工作需要有计划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检查中随机对可疑产品或原料进行针对性的监督抽检,并通过食安员抽考APP对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随机进行监督抽查考核。

    五、检查任务 

    区级年度监督检查原则上应覆盖所有的获证生产企业和食品小作坊。

    (一)股室负责组织指导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按照“双随机”的方式,股室组织指导各监管所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单位的监督检查,特别加强对列入2021年专项整治、近年来在监督抽检中发现不合格产品、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被监管部门通报、被投诉举报的以及风险监测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的食品生产企业及食品小作坊实施检查;加强对新获证的食品生产企业及食品小作坊的监督检查。2021年度股室现场组织指导各监管所监督检查食品生产加工单位的总次数不少于40家。

    (二)各监管所负责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结合辖区监管工作实际,依照本计划规定的频次组织实施,对辖区内所有获证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及食品小作坊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日常检查中,各监管所要同时抓实企业、小作坊自查,围绕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法定义务,督促企业和小作坊全面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工作,提交自查报告,年度自查报告率达100%。结合检查要通过食安员抽考APP对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随机进行监督抽查考核。

    (三)专项监督检查。根据2021年度有关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开展专项检查,重点对肉制品、米面制品、豆制品、酒类等食品小作坊开展专项检查。有关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另行制定执行。

    六、检查内容

    (一)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重点检查内容

按照《广东省保健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表(试行)》,重点检查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是否按照许可范围生产、生产的保健食品是否取得保健食品产品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采购原料是否按规定进行进货查验、原料是否按要求进行检验、是否使用不合格原料、是否按批准的配方和工艺组织生产、产品是否按标准检验合格出厂等。

    (二)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内容

    按照《广东省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检查食品生产企业生产主体资格(生产食品品种是否在许可范围内,生产条件有无变化,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等内容)、生产环境条件(企业厂区车间是否卫生整洁,企业的通风、防尘、照明、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等设备、设施是否正常运行,企业的生产场所无虫害迹象等内容)、进货查验结果(企业进货查验记录是否真实、完整,企业各种食品原料仓储、领用、使用等记录是否真实、完整等内容)、生产过程控制(企业是否建立和保存生产投料记录、生产加工过程关键控制点的控制记录等内容)、产品检验结果(企业是否具备必备的检验设备,是否建立和保存出厂食品的原始检验数据和检验报告记录,企业的检验人员是否具备相应能力等内容)、贮存及交付控制(企业原辅料、食品添加剂贮存管理、不合格品存放、产品的贮存、运输、交付是否符合有关要求,销售台账是否真实、完整)、从业人员管理(企业是否有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企业是否组织对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等内容)、不合格产品管理和食品召回与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情况以及产品标准执行与委托加工情况。

    (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内容

    按照《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检查表》,检查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生产经营范围是否涵盖申请许可证产品,是否具备满足其生产、检验所需的工作场所和设施并运行正常,是否具备必备的生产、检验设备并运行正常,以及检查企业生产过程控制(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出厂检验、不合格品控制、包装标识)等情况。

    (四)食品小作坊监督检查内容 

    按照《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检查表》,检查食品小作坊资质条件、生产加工场所、设施与设备、加工过程控制、人员管理、质量安全管理、包装与标识、贮存与运输等内容。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食品安全监管股、各监管所要高度重视,落实工作责任,确定监管团队和分工,明确责任和人员,把属地监管“四有两责”落到实处,形成区、所联动监管机制,建立统一、协调、高效的网格化监管体系。

    (二)加强检查,注重实效。各监管所应按照监督检查计划,认真开展现场检查。对有淡旺季等季节性生产规律的单位,应安排在生产旺季开展现场检查,确保检查取得实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督促整改到位;对拒不改正的单位移交稽查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对检查中发现或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责令其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依法处置。对市局移交的飞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监管所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认真落实整改,着力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三)加强培训,提升能力。食品安全监管股、各监管所要以监管需求为牵引,加大对基层食品生产监管人员的培训力度,重点学习生产许可审查、食品小作坊现场核查、生产风险隐患排查等日常食品生产监管实务内容,进一步提升基层监管队伍能力素质。同时,还要结合专项整治要求,加大对企业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指导培训,增强企业食品安全风险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提升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四)加强沟通,及时报送。各监管所应及时将监督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汇总监督检查信息,分析监督检查结果,查找突出问题,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评估。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食品安全隐患要及时报送食品安全股,食品安全股汇总上报市局,不得迟报、瞒报。对于市局飞行检查发现的问题,各监管所应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并于检查后 30 日内将企业整改报告书面上报食品股,食品股汇总上报市局。请各监管所于 6 月 25日和 12 月 25 日前将《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情况统计表》报送区局食品安全股,并书面汇报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附件: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情况统计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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